深圳法院副院长包女法官当情妇 家藏三千万赃款(转载)
作者:麦田花开 提交日期:2006-11-7 11:45:46
中纪委最高检联合侦查深圳司法腐败大案又有新的进展,侦查人员在深圳中级法院副院长裴洪泉家中搜出三千多万元人民币及美元赃款,裴洪泉还被揭发包养五名情妇,其中包括一名中院年轻女法官。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6日报道,深圳中级法院的目前已有二十多名法官被调查,另有多名涉案律师出国失去联络。而深圳中级法院的日常工作已由深圳市纪委代管。中纪委及监察部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不铲除深圳司法界黑幕,决不收兵。
报道说,深圳中级法院副院长裴洪泉被“双规”(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就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后,副院长职务已经被免去,但人大代表职务尚未免除。有传言指中纪委检查组人员在他的家搜出人民币现金二千七百多万元、美元九十五万元(约七百四十万元人民币),大部分的现金藏匿在冷气机槽、马桶和金鱼池水泥底层等处。裴洪泉的前妻,执行局二处处长(相当于庭长)李慧丽也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消息称,裴洪泉生活糜烂,在罗湖法院有四五个情人,还有一名是中院的年轻女法官。
逾二十法官八律师被查
目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已有二十多名法官、八名律师被调查,另有几名律师“出国”失去联络,而中纪委的调查面仍在不断扩大,并涉及深圳基层法院法官,相信仍有不少法官及律师涉案。目前深圳中级法院的日常工作,已经由深圳市纪委代管。
在此波反腐中落马的法官,都在裴洪泉任破产庭庭长时在破产庭工作过,破产庭三任庭长裴洪泉、蔡晓玲、张庭华悉数被捕。杨群律师(化名)在深圳做了十几年律师,他曾代理一个案件,是债务纠纷,南山区法院判的,一审判决很公正,但裴洪泉竟打电话给南山法院法官,要他中止执行,并进行再审,结果让他转胜为败。
调查从已退休的深圳中院法官廖昭辉及资深拍卖师林某开始。廖昭辉2005年7月正式从深圳中院退休,此前在刑庭、执行庭都担任过法官。在他退休后,检察院调查表明,他在任执行庭法官期间,曾收受一拍卖公司老板林某的贿赂。
林某是广东潮汕人,于1980年退伍转业到深圳中院工作,1984年调到深圳市工商局,1990年“下海”筹建了深圳市动产拍卖行,还组织并推动了首次公物强制拍卖,在业内颇有影响。
廖昭辉和林某被逮捕后,深圳市检察院的调查矛头指向了新上任的民七庭(即破产庭)庭长张庭华。今年6月6日上午,刚刚搬到新办公室的张庭华被逮捕,随后检察官在他的汽车里搜出十万元人民币现金。有传言说,检察院当日在他的办公室搜出一百五十余万元现金,其中一二十万元是港币。
蔡晓玲,1990年左右从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上调到深圳中院。开始在当时裴洪泉任庭长的破产庭,是裴的得力部下。蔡晓玲被查,是因为由拍卖行“买单”,将一辆小汽车过户到她的名下。
法官权力大破产案谋利
此案曝光后,深圳一名律师甚至断言:“深圳市的破产案件中,没有一件是无问题。”
一位律师分析说,企业破产案件,法院审理程序缺乏透明度。中国法律关于企业破产的司法程序有不尽完善的地方,这给深圳中院破产庭的涉案法官制造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这位律师说,根据现行破产法,在企业宣告破产之日起十五天内应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最重要的是,清算组成员由法院从企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以及专业人员中指定。在这种制度设计下,清算组成员听命于法院。清算组成员通常包括律师和会计师。对他们来说,这是一项“不需要很多成本,却稳保收益”的活啤A碛新墒Τ疲ǔ5H吻逅阕樽槌さ穆墒κ杖氩换岬陀谌蛟?br>
前述律师称,在深圳,能够获得中院破产庭法官的青睐,加入破产企业清算组的律师不多。这是一个相当稳定而隐秘的圈子,“某种程度上是被少数人垄断了”。
据传,深圳中院有法官把该院重大破产案件指定给与自己关系紧密的某一女律师去进行,并把律师费开到二千万元人民币;也有法官指定了多宗重大证券公司等超大型企业破产案,涉及律师费近亿元人民币。
深圳大学一位法学副教授从另一角度也指出现有破产制度易导致法官腐败。他说,裴洪泉任破产庭长时,法律规定由法官指定拍卖行,法官权力非常大,深圳现在有一百多家拍卖行,竞争十分激烈,自然纷纷给法官回扣以取得拍卖权。
广东其它城市倍感压力
深圳中院此次反腐风暴,人们常常把一个月前中院为富士康告记者索赔三千万立案联系起来,深圳中院坚称程序没有问题。万丰股东杜春联告深圳某报记者并索赔四千五百万一事,深圳中院研究多日后终于向杜春联答复:此事不予立案。但立案庭拒绝向杜春联提供不予立案的通知书或裁定。深圳福田区某公司股东徐海玲说:“深圳这批法官被抓了我要放鞭炮庆祝。我以前有个案子,法官明确地对我说,官司要赢,就必须得出钱给法官。打了一次官司后,我后来再也不敢去法院了。”
此外,受深圳中院的反腐浪潮影响,广东省其它城市的中级法院法官已感受到压力。广州、珠海、佛山等中级法院在10月份开始纷纷召开内部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拒腐倡廉,其中一间中级法院的官员对法官们称:“你们要管好自己的嘴,不要乱说话,现在个别同志的电话已经被监听。”似乎在说明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扩大。
据消息称,中纪委、监察部的调查组早已进驻广东省,而调查组的负责人更明确表示,不铲除司法界的黑幕,决不收兵。
深圳法院腐败案主要人物:
副院长:裴洪泉
今年51岁,东北人,法学硕士,是“专家型法官”。1983年,裴洪泉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89年到深圳中院,工作多年后担任告申庭副庭长。1994年,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裴洪泉担任第一任庭长。1998年裴调任盐田区法院院长,1999年又调任罗湖区法院院长;2005年7月,裴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裴在任时获得无数荣誉,曾被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裴在罗湖区法院工作期间还推出“夜间法庭”、首创法官助理制度等等改革举措,使罗湖区法院获得过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等荣誉。
破产庭庭长:张庭华
广东廉江人,从小家里很穷,父母双亡。工作后,张进修了研究生,被抓时是某高校的在读法学博士。在做法官期间,他遭到的投诉特别多,但奇怪的是他越被投诉越是升迁,从1998年助理审判员到2006年的庭长,连升四级,是深圳升迁最快的法官之一。张庭华2006年5月23日刚刚获得深圳市人大任命破产庭庭长。
涉外庭庭长:蔡晓玲
生于1960年,浙江杭州人,1990年左右从浙江省高级法院法医任上调到深圳中院。开始在当时裴洪泉任庭长的破产庭,是裴的得力部下。不久,蔡升任中院经三庭副庭长,2002年10月,又被任命为民四庭庭长。任内,蔡经手过大量破产案,这为她赢取了“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办案能手”等称号。在“广国投”破产案中,她还曾立个人一等功。
退休法官:廖昭辉
2005年7月正式从深圳中院退休,此前在刑庭、执行庭都担任过法官。
(来源:天涯潮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