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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李乙隆快语(11)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7-04-05 00:16:51
读《李乙隆快语·11》 

作者:柳喜诚 日期:2007-2-13 23:39:05 

读《李乙隆快语·11》

  不明(101)

巨额财产不明源,

虚设公安和法院?

百姓家中有了钱,

各个明白都来赚!

  签名(102)

狗官笔一签,

作用莫等闲,

要官给乌纱,

要钱给金山,

条件只一个,

莫忘挥笔钱!

  盲(103)

当了替罪羊,

文盲加法盲,

当初台上坐,

文凭满兜装!

  医疗费(106)

医疗费用收天价,

只因有人保护它,

平民若有尚方剑,

谁敢胡为把人杀?

  政治(107)

虚伪骗人话,

只为夺宝刹,

满口胡乱语,

非空既是假!

  拨款(108)

国家拨款下来啦!

狗官奸商乐开花,

狼狈勾结双赢利,

百姓税款大半瞎!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7-03-31 17:10:03
1楼 发布者:南风 时间:2007-03-30 11:42:25规范人首要基础的不是法律,而是固有的伦常道德,在其位,他们超越了应有的底线,这也是中国体制的一个弊端,在现在已形成一种风气.官员总是在不出事时逍遥自在,出事之后便为自己找种种理由,这是多么的可笑,久了这成了一个潜规则.
评论者:阿明  日期:2007-02-21 13:53:43
李乙隆快语在关天被跟得很热了!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7-02-19 18:40:04
“李乙隆快语”在关天茶舍上连载,有许多跟帖: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581318&Key=847242184&strItem=no01&idArticle=288593&flag=1

评论者:xiaocong  日期:2007-02-18 21:30:50
在天涯专帖说明

这是一个专帖,我会一直连载下去。欢迎阅读、跟评。跟评请保持理性,勿情绪化。其实李某也是性情中人,只是为了专帖免被删,努力克制。敬请版主、网编,勿删这个专帖。倘有跟评触了红线,就只删去触线之跟评,切勿连根拔除。谢谢!

报刊转载,请与作者联系;网上转帖,请保留作者署名和这段说明、注明出处。欢迎阅读、跟评!

评论者:林家少爷  日期:2007-02-14 21:26:13
快语每则不漏地读,增长了不少见识,也深为李老的胆识所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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