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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交流平台南山月沙龙『评论杂谈』 → 9月1日南方都市报时评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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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南方都市报时评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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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南方都市报时评选登

凭什么要我为失控的垄断高薪买单

 2006年09月01日09:31 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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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佩服建行董事长郭树清的胆量,他在公众对银行等垄断行业高薪的声声讨伐里,依然能够镇定自若地宣布,今年建行将大幅提高员工薪酬30%,另外还将实施全体员工持股激励计划。与此同时,曾经信誓旦旦说某些服务项目不收费的建行,率先开始将对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的用户收取年费和月费,并且增加异地跨行ATM取现等手续费用。

  郭董事长加薪的理由是,与其他银行相比,建行员工的平均工资明显过低。去年建行人均收入只有8.8万元,而交通银行是9.8万元,中国银行人均更达10.3万元。加薪之后,建行员工的人均年工资将达11.44万元,跃居各行之首。

  一边是涨幅近三分之一的加薪,一边是率先食言加收服务费;一边是上半年纯利较去年同期下降近18%,一边是国家大手笔的“输血”剥离不良资产。你叫公众作何感想?

  早就有人算过账,垄断行业的收入高于普通行业5倍以上。包括银行在内的垄断企业的高薪,从何而来?大部分不是自己的创造,而是通过垄断对公众的剥夺。因为我们付出了更高的手机通话费、电费、过路费,因为我们得到了更多质次价高的服务,所以才有了某些人高高在上的福利、薪金。也就是说,是芸芸众生中的我和你在为他们的高薪买单。

  接下来,大家还知道,某航空公司空姐的一套服装7000多元。仅此一项,该航空公司就将增加成本6000多万元(新华网8月30日)。

  在空姐换新装的同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从9月1日起全面上调。理由当然是油价上涨,中国航空业因此上半年总体亏损25.7亿元。可同样在油价的压力之下,美国航空业上半年却盈利达15亿美元。

  这里哭着脸叫穷要求加收费用,那里千金一掷为空姐换新装;这里叫嚷着低票价带来无序竞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那里误机绝不赔偿、飞行员打人理直气壮。没听过航空公司的员工降薪吧?

  消费者怎么办?只能无休无止地为低效率、高成本、连续不断的亏损买单,为别人的高收入、高福利买单。凭什么!

  (原载8月31日《中国青年报》,作者冯雪梅,本报有删节)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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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荣不必申请重新鉴定了

 
  作者:杨支柱

  据报道,高莺莺的父亲高天虎日前因为涉嫌诬告陷害罪已被正式逮捕,逮捕他的主要理由是高莺莺身亡时所穿的内裤上遗留的精斑经“鉴定”为高天虎所留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已经获释的高天虎之妻、高莺莺之母陈学荣表示“不相信女儿内裤上的精斑是高天虎的,肯定要申请重新鉴定”。但重新鉴定能否找到残害高莺莺的凶手恐怕都很成问题,甚

至可能坐实如今加在高天虎身上的结论。因此思前想后,我还是觉得陈学荣最好不要申请重新鉴定了,但这并不等于我对复查过程中的一些疏漏没有疑问。

  比如,高莺莺死亡时为什么没有鉴定阴道提取物?为什么没有进行尸体解剖?为什么没有立即查清高莺莺可能坠下的那些房间住了哪些客人?为什么要抢夺尸体强行火化?为什么要由政府赔偿?谁应对这些不寻常的不作为和作为负责?复查组没有追查。当时的宾馆经营者王淑君这样重要的证人,复查组没有去寻找。复查组所做的似乎不是刑事侦查,而是“证明”四年前已经做出的“自杀”结论。他们做了一堆模拟实验,证明自杀可以导致受伤及纽扣脱落之类,却解释不了高莺莺的腰带为什么失踪。他们让不可能在课堂出入的校工和邻居去证明高莺莺在教室里心不在焉,让没有精神病从医资格的医师证明高莺莺有精神病;但仍然解释不了宾馆为什么会雇佣一个精神病患者,也解释不了两个小时前还能正常工作的年轻人为什么会突发精神病自杀。他们想到了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可能是高天虎所留,却不去调查高莺莺可能坠下的那些房间住了哪些客人,不拿这些真正可疑的人的体液与高莺莺内裤上的污迹做DNA对比。为了掩盖这一惊人的“想象力”,他们弄了一些宾馆的男性服务员给高天虎陪绑做DNA比对。

  DNA比对的结果,高天虎先落了个伪证罪嫌疑,也不知道是被谁诬告的。甚至连陈学荣自己,也因此被刑事拘留了一个月。因为伪证罪仅发生于已经开始的刑事诉讼中并且其犯罪主体必须是证人、鉴定人、翻译等特殊人群,后来又将高天虎的罪名改成了诬告陷害。一个由公安部督查的案件,却连罪名都没搞清就把受害人父亲抓起来,不能不让人认为其目的就在于阻止受害人家属在警方重新宣布“自杀”结论时发出不同声音。如今加诸高天虎身上的诬告陷害罪其实也同样荒唐。有众多合理怀疑支持高天虎相信自己的女儿死于非命,怎么能叫诬告?即使他在女儿死亡时所穿的内裤上涂上自己的精液,又能陷害谁?这不是只能陷害他自己么?如果高天虎没有犯罪却被逮捕、被控诉,他是诬告陷害他人还是被他人诬告陷害了?可怜他连诬告陷害他的人是谁都搞不清。

  复查组副组长董煜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还特别提到高天虎在1983年因流氓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显然在企图诱导人们相信高天虎是个“老流氓”,相信高天虎把自己的精液弄到女儿内裤上甚至乱伦都是可能的。长期担任襄樊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的董煜华不可能不知道1983年是“严打”年,不可能不知道1997年刑法修改前打群架是按流氓罪处理的,也不可能不知道高天虎在1987年被改判有期徒刑4年并获得释放。事实是22岁的高天虎在打群架时下手较重将人打伤,适逢“严打”被判重刑,4年后被改判并释放。

  为什么在强大舆论压力下的复查居然变成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灾难?因为真正彻查所针对的已经不仅仅是残害高莺莺的嫌疑犯。复查组承认的七十名警察和十名武警,还有其背后的指挥力量,跟高家签合同的“市委工作组”,已经构成一个庞大的人群。大多数复查组成员的名单没有公布,人们有理由怀疑里面有曾经参与抢尸火化的警察或其直接上司,虽然可以肯定不全是或者大多数不是,但谁愿意为了高家而得罪自己的同事呢?如果再次复查,则连这次的复查组也成了被查的对象,抗拒彻查的势力就更加强大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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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法粗暴令暂住证功效不彰

2006年09月01日10:15 南方报业网
 
  暂住证冲突频发,差不多已不算新闻。然而,村委会强行关押200人办暂住证,数人因顶撞被殴打的报道,仍以相当力度冲击到公众的情绪。昨日,本报报道了番禺一村委会将200多名身无暂住证的公民关进村委会大院的严重事件,除部分交钱者被放出之外,部分人员直至次日凌晨方才重获自由,其间还有数人遭到村委会主任和治安队员的殴打。这一事件情节恶劣却颇为典型,再次暴露出了珠三角暂住证管理的严峻现实。

  暂住证在当前所引发的社会情绪,不言而自明。在自由迁徙的梦想被清晰描画之后,暂住证所隐含的公民歧视,已经在价值意义上遭到绝然抛弃。不过,建基于户籍制度的整个社会管理方式未变,暂住证所扮演的角色就难以废除。这也是即便暂住证面临的社会压力与日俱增,却迟迟不能退出历史舞台的主要原因。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宽容就此衍生的社会丑恶。国情论强调我们求解问题的本土意识,却决非改革事务上抱残守缺的挡箭牌。遗憾的是,在当前的公共话语中,国情一说却不幸常与后者为伍。在暂住证问题上,我们同样要正视这样的认知困惑。

  如果我们承认,构成社会和谐的基础,首先是每个人的尊严得到保证,那么,对于番禺闹市查证风波中,200位被无端关押的公民来说,他们的尊严显然已经受到损害。退一步说,即使暂住证制度的实施,并不必然导致公民权利的受损,则今天基层执法的种种乱象,无疑要把暂住证制度推向困窘。因此,与其说我们反对暂住证作为社会管理策略的暂时存在,不如说我们更加不情愿看到践踏公民尊严、无视公民权利的粗暴执法事件的发生。这将直接导致政府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巨大阻力。

  应该看到,在当前户籍樊篱仍未拆除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已经累积了诸多的社会不公,而在社会流动管理上的混乱无序,使原本不太稳定的社会情绪再添变数。当前,珠三角包括治安在内的诸多社会问题久治不愈,基层执法的沉重现实无疑难辞其咎。在广泛收集的民众投诉当中,暂住证检查中的粗暴执法检查人员的多头复杂,是久为诟病的恶疾,然而直到今天,民众依然未见其有改良的迹象。我们因此呼吁政府,要尽快完善法律,严格规定暂住证检查的执法主体和相关处置程序,避免暂住证制度在基层的实施,成为激发社会矛盾、对立社会情绪的导火索。

  目前,广州正在进行暂住证管理创新的调研,这一事件提醒有关部门,在暂住证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手段仍将保留的情形下,基层执法粗暴,成为暂住证合法性流失的一个重大漏洞。这将令暂住证的社会管理功效大打折扣。所谓暂住证向服务证转化一说,首先就遭遇基层执法混乱的坚硬现实。这一痼疾不除,暂住证仍将会是广州城市管理的一个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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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瓜被没收的有没有低保户

 2006年09月01日09:32 南方新闻网
 
  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有些事情,就事论事无法得到什么道理。

  湖南有一个县教育局长文建茂,还有一个副市长余斌,都搞过“先贪后捐”的事情,到底怎样办,法院都给难住了。很多人认为,既然捐出来了,就不能算是贿款了,因为捐

了,就不是自己占有,而且做的是大好事。

  我觉得这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荒谬绝伦。如果用不法行为来成其善举可以被理解,那么用严刑拷打来破案岂不是名正言顺?如果贪了以后捐掉就不算贪,那么理论上最大的贪污犯就可以是最大的慈善家,窃国者侯就真的没有什么问题了。

  今天读到新闻,长沙市芙蓉区城管大队把没收来的蔬菜水果发放给低保户,报道附有照片,城管人员抬着一个大冬瓜正往低保户的肩上送。就事论事,这实在不能说有什么不好。相对于白白烂掉,周济穷人总是好的。然而,这是在烂掉与接济低保户之间作选择,问题是那些瓜果是否只能有这两种可能呢?

  这当然与没收有关。瓜果一旦没收,不能久存,城管也不能自行卖掉、分掉(否则,城管没收物品的积极性定然高涨),那么只好在烂掉与怎样合理地不被烂掉之间来选择。那么城管是不是一定要没收这些瓜果呢?我想这是一个问题。

  我看到过城管执法,有时是一队人马上去,踩的踩,砸的砸,瓜果菜蔬、桌椅板凳,通通报销;有时是执法车出动,空载而来,满载而去,留下一些摊贩在那里无奈兴叹。我想,这可能有利于达到狠狠打击占道经营的目的,以便相关人等不去玩“望风而逃,去而复来”的游戏。不过,这恐怕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办法。

  城市与生活于城市里的人民,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城市管理,自是必要,但管理的办法究竟不是要让一些人,尤其是那些依靠简单技能或简单劳动生活的人失去生活。基于同情的理解,对占道经营不该是没收和打击,而应是导之以能够合法地营生。这里不让卖,有能够卖的地方没有,只说这里不能卖东西,否则就要没收或者捣毁,不仅是不教而诛,而且陷入了对暴力的迷信。

  城市会呈现怎样的形象,与社会发展水平是相当的。如果一个社会穷到饿肚子,还规定穿补丁衣服不得进城,那制造不出什么好形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就中国来说,经济在大发展,但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也不小,有人的生活与发达国家同了步,有人的生活还只能依靠简单劳动,不必为了制造出一个发达的城市景象来以振观瞻。

  城市管理首要的任务不是赏心悦目,管理的首要手段不是没收或者砸毁。城市管理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观瞻为本;城市管理中体现更多的耐心与人情,而不是体现更多的“毫不留情”,这才是出路。没收的东西给了低保户,比烂掉了要好;但没收的东西可能也来自另外的低保户甚至比低保户境况还要差的人。

  城市形象,第一表征是人民生活的和谐。当初开放个体经营,必然也带来了街面扰攘的问题,但那种景象所传递出来的中国形象是好的,因为它显示了从斗争时代到建设时代的转变。发展中社会没有必要追求发达社会的街面盛况,何况发达社会中的街头也并没有消灭“占道经营”,例如巴黎就没能把占道咖啡店、书报摊、街头艺人一体清除。得到了没收品的低保户喜笑颜开,被没收的困难人群愁眉苦脸,几家欢乐几家愁,这不是和谐景象。

  需要讨论的不是城管向低保户发放没收品好不好,而是城管是否有必要去把那些东西没收过来。城管有权没收占道物品,也许是正当的,但城管不能习惯于使用这种权力,迷信这种管理手段,这就像国家有权力判处一个人死刑,但仍需尽可能减少死刑数量,并以“刑措而不用”为理想状态。

  (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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