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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疾控中心教“小姐”哄嫖客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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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疾控中心教“小姐”哄嫖客戴套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 
  疾控中心教“小姐”哄嫖客戴套

  江苏有关部门做法引非议,有市民认为其有默认卖淫嫖娼合法的嫌疑

  本报讯据《南京晨报》报道为向更多高危人群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专门培训了一大批高危人群艾滋病干预宣传队人员(简称“高干队”)。
 
 
这些队员直接进入各种娱乐场所,对从事性活动和吸毒人群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让她们在性行为过程中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高干队”队员们要教“小姐”们学会对付“客人”,让她们通过各种方法,如语言、肢体、心理等,劝说那些不肯用安全套的客人就范。

  和“小姐”一起骂不戴套嫖客

  据了解,南京市目前正在浦口和雨花台两个区搞试点。“高干队员”经过专业培训后便深入各个娱乐场所,一家一家上门宣传。

  “因为这些人做的事都是违法的,所以刚开始宣传时会受到她们抵制。我们只好请政府其他部门出面协调,而要想让她们接受我们的宣传,我们就要站在她们的角度考虑问题。比如说我们会在‘小姐们’面前骂那些不戴套的客人等等。”“高干队员”王医生说。

  在宣传的过程中,他们仔细把培训学习的东西全部教给“小姐”,而“小姐”们最感兴趣的就是他们教她们怎么哄客人自愿戴安全套。“一些干的时间长的‘小姐’也都在用我们的一些办法,比如说撒娇等。”王医生说。

  有默认卖淫嫖娼合法嫌疑?

  对于疾控中心教“小姐”诱骗客人戴安全套,绝大多数市民还是持赞同意见的。他们认为,既然卖淫嫖娼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那么政府就应该关心他们的健康,这也是对社会的负责。

  但也有少数市民认为,疾控中心这样发宣传册或者上门教“小姐”哄嫖客戴安全套有点不合适,有默认卖淫嫖娼合法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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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9 12:13:10
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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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有罪,但身体无辜

 
  10月11日,哈尔滨的50多名CSW(女性性工作者)第一次暴露在阳光下,在公开自己的身份、公开自己的职业的状态下,接受了一次预防艾滋病和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特殊教育。这一做法引出人们对“扫黄”和“防艾”的争议。(10月15日《哈尔滨日报》)

  “教授她们(小姐)如何在进行违法活动中,让自己不受伤害,保护她们的身体健康,这是对违法行为的默许!”哈尔滨市民黄女士振振有辞。我相信,这种“大义凛然”的高蹈言论也代表了当今不少人的心声。

  然而,保护一个公民——哪怕她是一个“小姐”——的身体健康,让她们增强对艾滋病的自我防范意识,有什么不对吗?维克多·雨果在《九三年》里说:“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在绝对正确的法律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固然,当今中国语境下,卖淫嫖娼等色情行为和行业不见容于法律,但必须明确,法律的强制性所指向的是违法的“性行为”,而不是身体本身。道德和法律都不能因为违法性行为是一种“罪”,而使身体也“有罪化”,这是一种摒弃了“身份归罪”之后的法律正义,也是一种仅从“人”出发而不是从行为出发的人道主义。一言以蔽之,“小姐”或许有罪,但她的身体无论如何都是无辜的。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应该向哈尔滨疾控中心致敬。它的所作所为,与其说是关切“小姐”群体的身体健康,不如说是尊重一个公民群体天赋的“生命权利”。相比之下,“黄女士们”的指责和当地公安部门的猜忌,只能让人扼腕叹息。

  不能不说,之所以有些人对此事表示愤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某种野蛮的“株连情结”:做“小姐”是非道德和非法律的,那么,你的一切甚至身体本身就已经丑角化和原罪化了。用福柯的话说,“犯人的肉体成为国王(或人民)的财产”,对它的一切咒骂、侮辱、鞭笞和消灭都被认为是义不容辞、天经地义的!而这恰恰构成了对当代文明的嘲讽:对身体本身的构陷就是对人格的否定,对人格的否定就是对法律的玷辱——这种玷辱所带来的对法律和道德生态的打击,显然比“小姐”对于这个社会的负面作用更具摧毁性。

  每一个身体的背后都是一个生命,哪怕是一个卑贱的灵魂,他的身体仍然拥有不言自明的高尚性!他曾经做过的或正在做的那些不义、不伦之事,自有法律去惩罚,但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祈求他的身体健康、平安!法律的力量永远在身体之外,道德更是如此。
 
作者:    来源: 东北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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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1 15: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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