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女儿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竟持擀面杖将年仅13岁的独生女儿小芳活活打死!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小芳的母亲苏卿(化名)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小芳的父亲江先生11日告诉记者,在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认为“判得有些轻了”,他已申请上诉,“要为死去的女儿讨个说法”!
小芳今年13岁,是某小学六年级(1)班的学生。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期间,小芳向家人要了40元钱,并带了一包自己的衣服,高高兴兴地到步行街一捐助点,献出了自己的爱心。5月18日下午,小芳的班主任号召同学们捐出零花钱。次日中午小芳放学回到家后,再次跟母亲苏卿提到捐钱的事。苏卿当即对小芳厉声训斥,并不顾小芳的辩解和苦苦哀求,用擀面杖对其进行持续殴打。直至小芳口吐白沫,身体大面积青紫,体表广泛性皮下出血(面积约25%),最终没了声息。当日晚上6时许,小芳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逸凡 高峰)
转帖人语:看了这则新闻,李某首先是泪流满面,其次是为女孩小芳念十句阿弥陀佛,接下来想写几句话,按李某时评风格,当然是开骂了!骂谁呢?当然是骂那个禽兽不如的恶母,就这么简单吗?还有盛世欢歌中与无处不在的贪官如影相随的极度贫困,更有摊派式的捐款,都该骂。但骂有什么用呢?还是念佛吧!
李某好久没有写《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了(已写了近十万字),也好久没有写《李乙隆快语》了(已写了十多万字),因忙于生计,再加上李某的文字总是不合时宜,在网上也屡屡被删,所以很不想写了。但最近有好多事让李某又很难忍得住了(也许是念佛还未到家吧),比如这位被母亲活活打死的小芳(多好的一个女孩呀!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期间,小芳向家人要了40元钱,并带了一包自己的衣服,高高兴兴地到步行街一捐助点,献出了自己的爱心),比如那个因没有10元钱看病而用红领巾自杀的男孩(我们一直被告知,红领巾是用先烈的鲜血染红的,没有先烈的牺牲,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用红领巾自杀,这个男孩无意识的行动中,有多么惨烈的行为艺术呀!),也让李某想写!
13岁,与李某女儿同龄!李某不禁满眼泪水,无语问天……
不知那些终日挥霍民脂民血,为二奶、三奶、四奶……一百二十奶……买法国高档消费品(他们可不想抵制法国货,只有新义和团们才满腔热血地做着没有任何风险的爱国秀),为情妇整容整屁股都可以花掉纳税人一个天文数字的钱的贪官们,看了这两个小学生的惨剧,是否有良心发现的一刻!如果有,李某额手称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