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昊
大选日那天,当听到奥巴马的获胜演说时,我本来是很舒服地躺在沙发上的,但听着听着不自觉地站了起来,直到听完全场。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听他的演说——太像宗教布道了!太像马丁·路德·金了!太熟悉了!我也曾是热爱演说的人,也曾背下过金博士的整篇演讲。凭借着本能的审美感觉,我无法不对他的演说动容。在他的演说中,我仿佛听到了来自于古老传统的遥远回声。同样,那些气势磅礴的排比句式、那些优美回旋的前置定语,也是我在年轻时经常使用的。只是听完了、跟着人家激动完了,才回过味来——原来那是别人家在竞选总统。
当然,我并不算是会演讲的,但我却有幸见证过那些演说能力丝毫也不逊色于奥巴马的年轻的声音——在今天却再也不能找到他们了!现在想起来,对这个过于圆熟的民族来说,他们就是那段令人神往但却注定要消失的青春岁月吧?在那个年轻、慷慨、热情、自豪、真诚的年纪,他们青春飞扬、才华横溢,万千听众为之倾倒;他们长袖善舞、风采无双,举手投足令人感动和震撼;他们塑造逻辑、挑起激情,让一个民族为之振奋!不过,悲哀的是,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除了沦为舞台上的表演,现实社会丝毫也没有这些年轻声音的用武之地。一个平庸的年代不需要鼓舞群众激情的演讲,不需要说服他人的技巧,也不需要深刻睿智的辩论。那些声音被严格地限制在舞台上,根本没有机会走进真实的生活。久而久之,那些年轻人都消失不见了。也许他们的肉体还在吧,但已不能不蜕变为庸碌的、让人再也辨认不出的官僚。尽管身居高位,尽管也是奥巴马的年龄,但他们大腹便便的中年岁月早已不再能够发酵激情。
而在美国,中年如奥巴马能够保持激情,老迈如麦凯恩能够保持激情,不用说,整个民族都保持着“改变”的激情。在美国经济最困难的时刻,正是这激情让许多普通人走上了街头,寻求改变国家的命运和自己的命运。溢美他国并非我的初衷,但一介平民、黑人的后代当选为这个国家最有权力的人,证明了人类历史上没有什么种族鸿沟和阶级鸿沟是不能跨越的,也让我对这个国家产生了敬意:在政治上他们有能力自己选择总统并从而选择历史,是因为在日常的生活中,他们总能够自己选择自己的命运。这很重要,这是一个人、一个民族的激情能够熊熊燃烧的永恒燃料。
当然,这次一边倒的选举如果经由理性的政治判定,实际上是祸福难料。也许奥巴马最终会被证明如马英九一般让人失望;也许巨大的支持会瞬间转变为巨大的压力而将其压垮;也许在他个人的前途上还面临着未可知的政治命运,但是至少,在这一刻他是胜利者。美国人虽然未知其能否按照自己的心意开创一个新的时代,但毕竟他们已经按照自己的心意结束了一个时代,这已经是一种“改变”。
由此想起那些古老的爱情故事,无论主人公叫梁山伯、祝英台,还是叫罗密欧、朱丽叶,在那些故事里,父母一定要为那些年轻人的幸福负责,而那些年轻人却并不领情,哭闹、哀求,甚至离家出走,无非是为了自己对于情感的选择。当然,自己选择的结果并不一定好,但经由自己的选择才有机会进步,否则不但学不会正确地选择,甚至永远也没有机会选择!
在人们有幸参与和改变历史的国家里,人们就是要凭借自己的心意去塑造历史,哪怕结局并不一定好,但那是他们所要求的承受——在自己做主的过程中才有属于自己的激情,才有属于自己的人生!
让思绪回到美国大选。事实上,半年前就接到邀请去观摩大选。出于某种考虑我没有去。但说实话,看到那令许多黑人泪流满面的场景时,我并不遗憾自己的不在场。毕竟,再激动人心,那也不是我们的历史。亲手改变历史的神圣感是不能通过旁观得来的,作为一个旁观者的历史也实在令人厌倦。多年以来,每当国家需要改革和进步的时候,我都会怀念起那些从未缺乏过激情的年轻人。我希望他们从历史的迷雾中归来,融回到我们民族的血液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