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昨天的《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新发布的《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2006-2010年每年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省部级干部500人左右、厅局级干部8800人左右、县处级干部10万人左右,此前的2001-2005年,每年有400名省部级在职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我想问几个问题:为什么要培训官员?培训效果又会怎样?培训要花多少钱?究竟应该花谁的钱?
印象中,德才兼备一直是提拔干部的标准。这么多年来,有那么多在职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学习,是不是说明,提拔他们时没按那个标准?而根据“上来了就不能下去”的惯例,只好霸王硬上弓。如此,在职培训学习,是不是对提拔时犯错的弥补?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在提拔时的严格把关上下功夫,而要在既成事实后花钱去弥补?
考虑到高校教育严重脱离现实需要、致使每年数十万乃至上百万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的情况,在党校、干部学院培训学习一年半载,官员的能力将有多大提高?这里暂且不下结论,看看挂职锻炼的那些人吧。
我有朋友在机关工作,每年都有上面来或下面去挂职锻炼的。怎么个锻炼法呢?拉关系,搞交易,喝酒打牌泡妞,实在腻歪了就跑回原单位,或者天知道躲哪去了,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不见面,来回的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全额报销,新旧单位的工资福利补贴照拿。你说他们学到了什么,锻炼了什么?结果,多数如此“贴过金”的人,都得到了提拔。
再说花钱。省部级干部500人左右、厅局级干部8800人左右、县处级干部10万人,总计将近11万人,5年就是55万人,人均费用按1万元算(实际上远远不止),那么,1年就是11亿,5年就是55亿。这么庞大的一笔学费,应该由谁来交?
记得去年央视有个节目,说的是中美两个城市的市长对话。中方市长在央视演播厅,美方市长在大洋彼岸。对话结束时,中方市长邀请美方市长访问。美方市长虽然接受了,但说议会给他的预算中没有这笔费用,如果要来,必须经过议会同意,议会认为此行有价值,就会追加出差预算。瞧见了吧,人家的行政和立法机构对待开支是何等的谨慎!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那是纳税人的钱!而支配钱款的权力,又是纳税人自下而上投票赋予的。谁敢滥权乱花钱,谁的权力就可能被纳税人收回去!
我们的公权几乎全部来自执政党自上而下的授予,而且多掌握在自己党员手里。所以,接受培训的官员也多为执政党党员。那么,这笔培训费是不是应该由执政党自己出?或者至少从自己收来的党费中开列一部分?否则纳税人会怎么想?我们的血汗钱还要用于在职领导干部如何学会管制我们的学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