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挑战部门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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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年12月16日 出处:《南风窗》杂志 作者:杨军
近几个月来,交通养路费征稽部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责难:多名车主将养路费征稽部门告上法庭,有些车主表示以后要拒缴养路费,不少地方本应是养路费征收高峰的季节却成了全年的低谷等等。而这一切,都起因于《检察日报》8月23日发的一篇题为《养路费:最近6年都是违法征收》的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
2006年7月,郑州曝出交通部门对欠缴养路费的车主加收49万元“天价滞纳金”的新闻。消息一出,举国哗然,周泽受约就天价滞纳金问题发表评论,但经过深入研究,他最终的结论是——不仅仅是滞纳金问题,而是养路金本身就属于违法收取。
周泽认为,1997年通过的《公路法》里面规定了公路养护费用采用依法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办法,不得再征收公路养护费,在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试行之前仍实行现行的公路养护征收办法。1999年《公路法》又做了修改,规定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同时删除了旧法有关公路养护费的规定,这意味着1999年的《公路法》立法意图就是要取消养路费。在2004年《公路法》又做了一次修改,没有任何条款涉及养路费的问题。对比1997年、1999年和2004年的《公路法》,取消养路费的立法意图非常明显。在《公路法》已经明确要取消养路费征收这样一种做法的情况下,各地仍然征收养路费是违法的。
周泽没想到的是,《检察日报》发表的文章,让他立刻陷入了舆论的漩涡。养路费的征缴矛盾本就比较尖锐,违法说则把双方冲突公开化了。支持周泽的阵营表示,应该感谢周泽,他揭开了一个大多数人蒙在鼓里的严重问题。一些车主更是找周泽做代理律师要和养路费征稽部门打官司。反对阵营则认为,周泽此举是在“制造轰动效应”、“哗众取宠”,甚至有人称周泽“挑战国务院的权威”,“破坏养路费征收体系”,“唯恐天下不乱”。在中国交通执法网的论坛上,则贴出一篇《驳对法律不懂装懂、哗众取宠的法盲“周泽大律师”关于养路费非法的错误言论》的文章。
随后,周泽进一步对养路费问题作了研究,又陆续写下多篇批评养路费征收问题的文章,作为对征稽部门和持不同观点的学者的回应。由于有关部门对社会的普遍质疑未作任何回应,而交通部却发布通告要求继续征收养路费,他又于10月30日看到交通部宣告继续征收养路费的消息当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了要求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违法并问责养路费征收违法的建议。
“对于来自路政部门工作人员或‘疑似’路政部门人员对本人的痛恨和敌视,我表示理解。确实,我批评养路费征收违法,给路政部门征收养路费带来了很大的被动,而养路费征收的多少不仅关系路政部门工作任务能否完成,还关系到他们的工资、奖金、福利。”周泽这样告诉记者,“但是我为路政部门的同志对我的误解而感到痛心。事实上,我批评养路费征收并不是针对具体负责征收养路费的路政部门的同志的。” 他认为,造成养路费违法征收的主要原因在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驱动。
周泽告诉记者,在有关养路费合法性的争议中,有一些不为人知但颇有意味的细节,比如,在《检察日报》所属的正义网组织的一次研讨会上,交通部所属的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系主任张柱庭副教授竭力为养路费征收的合法性辩解,而包括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在内的其他专家学者却一致认为养路费征收违法,研讨的有关内容原拟公开发表,最终却未能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