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斤高粱米
(北京)姜孟之
1961年是我国3年自然灾害中最困难的一年。城镇居民人月口粮27斤半,全国都在饥饿中。当时我在大连读高三,在学校的一次义务劳动中伤了腰,卧床不起,母亲陪我在金家街养伤。母亲当时没有经济收入,姐姐在黑大哲学系读书,靠每月18元的助学金生活。放寒假了,因为没钱买火车票,她不能回大连过年,辅导员朱老师知道了,学校发给她从哈尔滨至大连的往返火车票钱,姐姐才得以回家过春节。
姐姐到家后,去粮店把粮本上仅有的我和母亲两个人下半月的27斤半口粮领回来了。妈妈掂掂粮袋子说,不止27斤半。说完,去邻居家借来秤,一称37斤半,多给了10斤高粱米。妈妈欢喜地说,老天听说我闺女回家过年,特批给10斤粮食。姐姐是党员,说,送回去吧。妈妈说,这年头,抢粮还抢不到手呢,到手的东西哪能送回去。姐姐说,粮店月末点库,少了10斤粮食售粮员要受处罚的。妈妈说,有这10斤粮补贴,咱娘仨能过个饱年,送回去可惜了。姐姐说,咱们不能占国家的便宜。妈妈被说服了,姐姐背起粮食去粮店退粮。
几个售粮员见我姐姐背着粮食袋子回来了,谁都不理她。姐姐来到给她秤粮的售粮员跟前说,同志,您称错秤了。那个售粮员警惕地说,谁称错了?你怎么随便诬陷人!姐姐说,我回家称了,确实错了。售粮员鄙视地说,粮店有规定,出了粮店门,一律不负责。粮店订出这样的制度也是出于无奈。有的居民把粮领到家,倒出一两斤的,再背回粮店,硬说给的不够秤的事儿时有发生,因此,粮店规定:售出的粮食,出了粮店门,短斤少两的粮店一律不负责。她哪知道这次不是短斤少两,而是多给了10斤粮食。姐姐说,咱们把丑话说前头,等月底你们点库少了10斤粮食,找我我可不认账。说完背着粮食就往外走。粮店负责人追上去问怎么回事?我姐姐回过身来说,刚才我领的27斤半粮,回家一称是37斤半,多了10斤,想背回来退给你们,可你们说有规定,出了粮店门,就不负责任了,那我只好背回去。负责人笑着说,请把粮本给我看看。他看过粮本,接过粮袋子,放到磅秤上一称,果然多10斤。他验完面袋里的粮食,对我姐姐说,谢谢您!刚才店员的不礼貌请原谅!说话间,便把多给的10斤高粱米倒回去了。但是后来听说,那位售粮员还是被开除了。
1963年我康复了,到黑龙江省的伊春林区工作,姐姐大学毕业后分到北京工作,我们再没去过大连。
2000年我有个去大连的采访任务。姐姐打电话嘱我,到大连,替我找找那位被开除的售粮员,当时我若不去退粮,她也许不会被开除公职,40年来,我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觉得对不起她,你找到她,替我说声对不起,如果她生活上有困难,我可以接济她。
采访完了,我预定了返程火车票,利用等车的时间去金家街寻访那位40年前被开除公职的售粮员。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一位粮店退休职工,在他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那个当年的售粮员,她现在是一家建材公司的老板了。
她叫崔文娟,看上去一副40多岁、白领阶层、中年妇女的模样;其实她应该60多岁了。她见到我们便问有什么事?我就开门见山地问,40年前,您因为多称10斤高粱米被开除了公职,是吧?她吃惊地说,这事你咋知道?
我告诉她,当年给您退粮的是我的姐姐,我这次来大连办事,走前受我姐姐的委托,一定要我找到您,替她向您道歉,您是因为她去退粮而被开除公职的,这40多年来,她一直很内疚。她想在生活上给您一些资助。
没想到这位崔文娟大姐激动地说,该感谢的是她!说心里话,若不是我当初丢了那份工作,就不会有今天这个大公司。我常想,是什么力量让你姐姐在那样艰难困苦的条件下,还要把那10斤救命的高粱米自觉送回粮店?答案至今没有找到。我想,我们国家各个岗位,如果都有像当年你姐姐这样的人就好了。
我当天晚上就把找到崔文娟的情况在电话里告诉了远在北京的姐姐。她接到电话后长叹了一口气:“10斤高粱米煎熬了我近40年,现在终于解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