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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谁在推动“中国妓女”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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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谁在推动“中国妓女”合法化

谁在推动“中国妓女”合法化

博客网

作者: 曹建华 | 2006年09月11日08时50分 | 

    截至今年6月30日,重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报告人数达2222人,其中通过性接触感染的占12.7%,并呈上升趋势。在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的情况下,100%安全套使用项目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最有效策略。

   据《华西都市报》9月7日载,重庆近期率先在九龙坡、渝中、沙坪坝、南岸、江津等5区县启动该项目

最近,重庆在国人十分敏感的“性交易” 问题上又启动了新的举措:正式启动100%安全套使用项目,要求小姐带“套”上岗确保性交易卫生安全。一旦发现有提供性服务但不能提供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将给予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将被停业整顿甚至关闭。(以上文字摘自博客中国专栏作家晨明发表于博客网文章《重庆要求小姐带套上岗确保嫖客性安全》)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被一福建商人抢注了“安全套”商标,全体中国妓女为社会地位不日将有望提高而兴奋不已。

  艾滋病确实成为危及人类生命的“首害”之一,重庆政府在“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的情况下”,使用了“100%安全套预防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最有效办法”。然而曹博客就搞不明白,既然重庆市有关部门已经“发现”了“提供性服务”的“场所”,为什么不坚决取缔,却要“给予罚款并限期整改”呢?还非要等到“屡次不改”才让他“停业整顿甚至关闭”呢?曹博客又仔细阅读和深入研究了一番,才茅塞顿开,原来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提供性服务”的“场所”作为“娱乐场所”看待,所以,当他们发现了“提供性服务”的“场所”后,温柔的对他们说,你们不要这样搞了,不然就要罚款的,如果再搞,就要“限期整改”的,如果还不听话,就要“停业整顿”的,如果仍然不听话,就会被关闭的。象重庆政府有关部门这样执法,别说“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怕是永远也无法杜绝。因为,执法者的态度不是坚决取缔,而是只要戴上“安全套”就可以合法的为客人提供“性服务”。

  艾滋病可以危及人的生命,但“卖淫嫖娼”不但危及人的生命,而且危害人的灵魂,人没了灵魂,即使活着,也只能是“行尸走肉”。

  如果按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做法,“在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的情况下”,就让“性服务”“合法化”,那么,如果短期内无法杜绝偷盗、抢劫,就让人人都准备一项“备用”钱物,以免被盗被抢后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一旦发现没有“备用”钱物的人或家庭,就限期整顿;如果短期内无法杜绝杀人放火,就把杀人放火者调至计划生育部门;如果短期内无法杜绝贪污受贿现象,就把“贪污受贿”定为“提高政府官员待遇”的合理收入……

  安全套发明者的初衷是用来服务“计划生育”的,而并非用来给“提供性服务”的小姐提供便利的,无庸质疑,中国“性服务”的合法化会带来“中国妓女”合法化,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一套的做法无疑推动了“中国妓女”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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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合法化”是这样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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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涛 | 2006年09月12日10时50分 |    

 
    重庆日前启动100%安全套使用项目,该项目规定,一旦发现有提供性服务但不能提供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还会停业整顿甚至关闭。此外,督导人员还会假扮嫖客去明察暗访,考察“小姐”是否不用安全套发生性行为。如果“小姐”不用套,该场所将立即受到整治。(《重庆时报》9月6日报道)

    卖淫嫖娼是为法律所禁止,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对提供卖淫嫖娼的场所,也必须予以查处。按理说,在任何政府部门发现有卖淫嫖娼行为,都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但在重庆市这个“100%安全套使用项目”计划中,作为疾控中心的政府部门对于有卖淫嫖娼的场所却并不过问其是否违法,反而是如果没有提供安全套,他们就会严厉查处,而且居然还要假扮嫖客去明察暗访。这就给人一种感觉,政府部门在承认卖淫嫖娼合法存在。其实不然,只要卖淫嫖娼没有被合法化,公安机关照查不误。所以,很显然,造成对于卖淫嫖娼现象视而不见的状况,是政府部门各自为战的结果。

    疾控中心要实现的政策目标是防控疾病,然而,公安机关要实现的政策目标是治安秩序的稳定。通常他们目标不完全一致,这可能导致在行动上相悖。而在公众看来,政府部门的行动互相打架,甚至造成两者的政策目标都不能实现。比如疾控中心只过问娱乐场所是否提供安全套,不过问其卖淫嫖娼是否违法;而公安机关只过问娱乐场所是否有卖淫嫖娼行为,不过问其是否提供了安全套,并且通常在查处卖淫嫖娼时,以安全套作为证据。去年重庆市公安部门查处“6·13”开县某酒店涉黄案中,警察一进酒店就首先搜查这家酒店的安全套,以此来作为认定该酒店有涉黄行为的证据。这样,娱乐场所为了避免被公安机关查处,不提供安全套,从而使疾控中心利用安全套来防控疾病的目标完全落空。所以,政府部门在实现政策目标时,要考虑到彼此的行动是否会产生冲突,如果会发生冲突,就不能各自为战,而是要通力合作,协调立场。以预防艾滋病为例,就必须站在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看待防控疾病的问题,鉴于卖淫嫖娼一时难以根除,从实际情况出发,从“以人为本”的观念出发,就必须将疾病防控作为优先目标。换句话说,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行为时,不能以安全套作为查处的证据;对于所有提供了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公安机关不能以此作为其容留卖淫的证据;而且该娱乐场所如果提供了安全套,公安机关在发现其有容留卖淫的行为时,应当作为减轻处罚的依据。相反,疾控中心在开展疾病预防工作中,确实有证据证明该娱乐场所有卖淫嫖娼的行为,那么就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让公安机关及时进行查处。


    重庆市提出,首批启动的5个区县将通过卫生、公安、工商等多部门合作,5年内做到(地、时、人)三个安全套“100%”。我们希望能真正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改变目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状,既让防控疾病的措施更好有力,又不让人错误以为政府部门在鼓励卖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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