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推动“中国妓女”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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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建华 | 2006年09月11日08时50分 |
截至今年6月30日,重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报告人数达2222人,其中通过性接触感染的占12.7%,并呈上升趋势。在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的情况下,100%安全套使用项目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最有效策略。
据《华西都市报》9月7日载,重庆近期率先在九龙坡、渝中、沙坪坝、南岸、江津等5区县启动该项目
最近,重庆在国人十分敏感的“性交易” 问题上又启动了新的举措:正式启动100%安全套使用项目,要求小姐带“套”上岗确保性交易卫生安全。一旦发现有提供性服务但不能提供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将给予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将被停业整顿甚至关闭。(以上文字摘自博客中国专栏作家晨明发表于博客网文章《重庆要求小姐带套上岗确保嫖客性安全》)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被一福建商人抢注了“安全套”商标,全体中国妓女为社会地位不日将有望提高而兴奋不已。
艾滋病确实成为危及人类生命的“首害”之一,重庆政府在“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的情况下”,使用了“100%安全套预防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的最有效办法”。然而曹博客就搞不明白,既然重庆市有关部门已经“发现”了“提供性服务”的“场所”,为什么不坚决取缔,却要“给予罚款并限期整改”呢?还非要等到“屡次不改”才让他“停业整顿甚至关闭”呢?曹博客又仔细阅读和深入研究了一番,才茅塞顿开,原来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将“提供性服务”的“场所”作为“娱乐场所”看待,所以,当他们发现了“提供性服务”的“场所”后,温柔的对他们说,你们不要这样搞了,不然就要罚款的,如果再搞,就要“限期整改”的,如果还不听话,就要“停业整顿”的,如果仍然不听话,就会被关闭的。象重庆政府有关部门这样执法,别说“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怕是永远也无法杜绝。因为,执法者的态度不是坚决取缔,而是只要戴上“安全套”就可以合法的为客人提供“性服务”。
艾滋病可以危及人的生命,但“卖淫嫖娼”不但危及人的生命,而且危害人的灵魂,人没了灵魂,即使活着,也只能是“行尸走肉”。
如果按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做法,“在短期内无法杜绝卖淫嫖娼现象的情况下”,就让“性服务”“合法化”,那么,如果短期内无法杜绝偷盗、抢劫,就让人人都准备一项“备用”钱物,以免被盗被抢后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一旦发现没有“备用”钱物的人或家庭,就限期整顿;如果短期内无法杜绝杀人放火,就把杀人放火者调至计划生育部门;如果短期内无法杜绝贪污受贿现象,就把“贪污受贿”定为“提高政府官员待遇”的合理收入……
安全套发明者的初衷是用来服务“计划生育”的,而并非用来给“提供性服务”的小姐提供便利的,无庸质疑,中国“性服务”的合法化会带来“中国妓女”合法化,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一套的做法无疑推动了“中国妓女”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