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成了腐败分子的“克星”?
2006-08-31 08:10:25 人民网 李先梓
目前,少数情妇成了腐败分子的“克星”——有些贪官,若不是情妇“铁心”、“铁证”举报,非但“倒”不了,反而可能还会往上“升”,至少还在官场上潇洒着、在社会上风光着。对此,有人发表文章质问,近年来,加大反腐力度之类的话没少讲,可是不少贪官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毫无顾忌地养情人、包二奶,道貌岸然地做“公仆”、当“君子”。如此这般,到底是贪官的脸皮厚,还是反腐的力度弱?
其实这个疑问出具的选择项并不科学,因为贪官们具有两面人格并不是因为他们脸皮厚,也不是反腐的力度变弱了,而是反腐制度的执行力度太弱了。贪官们脸皮厚固然是不争的事实,但脸皮厚并构不成贪官产生的充分条件;至于反腐力度,当然也不仅仅是表现在口头上的“加大”,这两年,从中央到地方,包括《中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在内的具有直接威慑意义的反腐规章一个接一个出炉,已经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严密包围。但是,在有些贪官身上,这些制度的执行力度被打了折扣。
因此,“情妇反腐”的出现,恰恰折射出了“制度反腐”的尴尬。贪官与情妇之间本来早就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钱色交易”的实质还是“权色交易”),而我们的现行制度如果得以认真执行的话,这种利益共同体就不会形成。而在这种利益共同体已经形成的情况下,不是由于对反腐制度严格执行而使贪官现形,却是因为贪官与情妇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内部出现了矛盾和内讧。在“情妇反腐”的过程中,制度反腐为什么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令人深思。
尽管“情妇反腐”让人“耳目一新”,“制度反腐”举步维艰,但我们却不能把情妇视为反腐的一股力量,因为“情妇反腐”是反腐制度不被认真执行或者没有健全的产物,“制度反腐”之所以受到尴尬同样也是因为自身不被贯彻的结果,只要反腐制度不打折扣地得到执行,类似“情妇反腐”的怪现象就不会出现,而“制度反腐”自然也就不再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