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青年被关265天 公检法竟称“大意了”
【来源: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无辜青年被关265天 公检法竟称“大意了”
重庆一青年被人冒名在福建作案留下“案底”,7年后被稀里糊涂抓到福建蹲大狱
据新华社电 一个24岁的重庆青年,从未到过福建,却因为子虚乌有的“盗窃罪”莫名其妙地在福建蹲了265天的冤狱。
当他的冤案终于得到平反后,“糊涂案”的发生地福建省武夷山市公检法部门几乎众口一词地宣称:我们疏忽大意了!
无辜青年稀里糊涂被抓
1999年9月7日,福建省邵武市邵阳镇,一位自称叫罗玉明的男子因盗窃自行车被抓,当地警方将其拘留15天后留下“案底”:罗玉明,男,24岁,染发,身高1.67米,家住重庆綦江县石角区新民乡组。而事实上,这个小偷是罗玉明的同村人。真正的罗玉明这一年只有17岁,到现在身高也只有1.47米,17岁前连綦江县城也没有到过。
“罗玉明”拘留期满后,又与重庆人陈勇一起连续偷盗摩托车。陈勇被抓后供出了自己的同伙,于是“罗玉明”的“案底”被调出来。2000年4月19日,武夷山市检察院对罗玉明批捕,次年8月20日,武夷山市公安局上网发布信息,罗玉明成了网上通缉犯。
去年10月9日,罗玉明到綦江县石角镇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被当场扣留,随后交给赶来的武夷山市公安局人员带回福建。今年2月7日,武夷山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玉明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罗玉明稀里糊涂蹲了大牢,其家乡村民感到不可思议,50多位当地农民联名草就了一份证明给罗玉明作证。同时,罗玉明的父亲罗昭全和代理律师也找到多组证明罗玉明不可能盗车的证据,并于今年4月向武夷山市法院提出申诉。6月30日,武夷山市法院再审做出判决:原审被判一年六个月徒刑并已羁押265天的罗玉明无罪,当庭释放。7月4日,法院支付了罗玉明3万元补偿金。
连串“大意”酿离奇错案
武夷山市公安局纪委书记曾宪凯说,綦江县石角镇派出所对罗玉明进行讯问时,他承认盗窃,在武夷山市公安局的讯问过程中,罗玉明再次承认盗窃,于是警方据此认定罗玉明就是盗窃犯。
为何罗玉明会认罪?据出狱后的罗玉明说,在綦江县石角镇派出所时,一位民警让他老实交代在福建偷车的事,说承认了就没事,如果抓到福建去的话,连父母都看不到他了。出于害怕,罗玉明承认了。押到武夷山市后,检察院的人又对他说“你不承认就不能出去”。
武夷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尹海毅说,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材料后,没有具体核实相关情况,仅是依据办案经验,认为材料足以认定犯罪事实成立,于是做出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决定。
武夷山市法院院长陈芳介绍,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后,认为案件情节简单,而且被告人已承认犯罪事实,便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于是依据被告罗玉明的供述和陈勇在被抓时对同案犯“罗玉明”的描述,判定罗玉明犯罪事实成立。
“办案人员疏忽大意,过分依赖经验,没有对案卷中的疑点调查核实,是导致罗玉明错误被检控的重要原因。”尹海毅说。公检法三家部门一连串的“大意”,一桩离奇的错案就这样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