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残联为啥敢动救助残疾人的钱
残联为啥敢动救助残疾人的钱
作者:刘凤玲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去年7月,陕西旬邑县审计局对旬邑县残联进行了审计,结果显示:2004年旬邑县残联应发危房改造资金100户,但超过一半的残疾人未收到这笔补助款。残联挪用数额达20万元(7月1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当地残联连残疾人的补助款都截留挪用,这显然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人们不禁要问:面对作为弱者的残疾人,残联有关人士的同情心、悲悯情怀都到哪里去了?更可恨的是,该县残联的恶行并不止此——该及时拨付给一些残疾人的扶贫款未落实到位;慈善组织捐赠的轮椅,被他们以每辆400元的“低价”卖给残疾人;发放《残疾人证》时向残疾人收取工本费。对比强烈的现实说明,道德这玩意儿实在是靠不住的,要约束权力,必须用制度,而非道德。
在社会分工之下,为了让人们不能“任意”依自己高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会发生共同授予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因此可称之为“同意权力”。费孝通先生说,“在‘同意权力’下,握有权力者并不是为了要保障自身特殊的利益,所以社会上必须用荣誉和高薪来延揽。”这说明,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是公众赋予的,必须用来为公众服务。
那么,被授予了权力的当地残联领导,本身已获得了荣誉和不薄的待遇,当然不能再谋求“自身特殊的利益”。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按规定,各种扶贫救济款、募捐款都是专项款,必须专款专用。但我们的制度无疑还存在着漏洞。而且,该县残联存在的问题早已由审计部门查出,但纪检部门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理。如果制度总是疲软、监督总是乏力,某些人是体会不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同意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