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超男?“抄男”?
南方周末 2006-07-13 15:06:47
法院判决认定郭敬明抄袭庄羽。庄羽在等待道歉,郭敬明在坚持“信念”,韩寒和张悦然开始“倒郭”,“粉丝”们更是从来就没闲着
郭敬明:超男?“抄男”?
□本报记者 张英 实习生 孙涛 马宁宁
6月16日下午,庄羽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去一面题有“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锦旗,同时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拖了两年之久的“郭敬明抄袭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书维持了2004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事实成立,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在一审判决基础上,终审判决还要求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通过《中国青年报》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
按照法律规定,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必须在终审判决后的15天内履行判决内容。在法院判决郭敬明抄袭案的最后赔付期限前一天,6月5日,庄羽在银行的个人账户上收到了21万元。
但是,庄羽并没有在《中国青年报》上看到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的致歉书,而且“在某些城市,他的侵权图书还在发行”。
所以庄羽就将锦旗和强制执行申请书一同送到了法院。
7月7日,庄羽向本报记者表示,她本人还没有收到法院立案通知,她的律师出差在外,下一步行动等律师回来再说。
“我很在乎他是否道歉,因为在我的诉讼主张里,停止侵权是第一位的,其次是道歉,然后才是赔偿。”庄羽说。
打了3年的官司
《圈里圈外》是庄羽在大学时期写的小说,写于2001年,最早发表在天涯社区的“舞文弄墨”和海外的“文学城”网站。小说在天涯贴出以后,被北京的出版人、作家祝勇看中,收入自己主编的“非常小说”系列中,由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年2月出版,首印数不到8000册。
据郭敬明当时的朋友一草(《挚爱郭敬明》一书作者)回忆,2003年3月份,自己在天涯看到庄羽的《圈里圈外》,当时觉得小说写得很好,所以在QQ上和郭敬明聊天时,就把这个小说推荐给了郭敬明。
2003年5月,《萌芽》杂志开始在“惊奇”增刊上连载郭敬明的新作,即现已被判决抄袭《圈里圈外》的长篇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
《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责任编辑胡玮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忆说,“郭敬明把《梦里花落知多少》交给我,我很高兴,觉得这是一次创作上的突破。当时我还不知道《圈里圈外》这本书,但作为一个编辑,我也有点儿怀疑《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原创性,也问过郭敬明,因为当时他的《幻城》已经有涉嫌抄袭的传闻。郭敬明的回答是《梦里花落知多少》全部是他自己独立创作的。”
当时还在大学读书的一草看到了在《萌芽》上连载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后很惊讶:“看到这篇小说里面熟悉的语言,熟悉的人物名字,甚至很多熟悉的故事情节,那一刻我真的百感交集……他怎么可以这样呢?胆儿也未免太大了点儿吧?”
“最有趣的细节是,2003年6月到10月期间,在接受很多媒体采访时,当记者问他最喜欢的作家是谁时,他都特别自豪地说最喜欢的作家是庄羽,然后看到别人一脸纳闷觉得特别神气。”一草回忆道。
2003年11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梦里花落知多少》,首印30万册,打破了郭敬明之前出版的《幻城》首印纪录。
此时,已经在《望东方周刊》当文化记者的庄羽突然接到了一封读者来信。“我记得是2003年11月16日,我收到了一位成都女孩儿的来信。她在信里告诉我,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跟《圈里圈外》的故事情节、人物雷同,甚至有些句子都是完全一样的,没有改动标点符号。”
第二天庄羽买了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回家一看,她很吃惊,确实如这个读者所言,《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她的《圈里圈外》太像了。
“起初,我总是担心自己过于主观,也请家里人帮忙看,但他们看完的感觉和那位读者的感觉完全相似。”庄羽说。
庄羽还没有来得及找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理论,就有媒体刊发了《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庄羽《圈里圈外》的消息。很快,这一消息被纷纷转载,随即引起高度关注。
面对指责,郭敬明承认自己在写《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前曾看过《圈里圈外》,可能受到了启发和影响,但坚决否认“抄袭”之说。
庄羽非常失望,开始考虑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2003年12月8日,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一些文化记者收到了郭敬明在春风文艺出版社的责任编辑时祥选的一封邮件。据时祥选说,这篇名为《在名气和名誉之间》的未署名文章,是春风文艺出版社对“庄羽指控郭敬明抄袭”一事做出的严肃回应:“用我们专业一点的眼光来看,就是一炒作……某些人的用心不用多说了吧。”文章还认为,“郭敬明的记忆能力和模仿能力都很强,语言上有些雷同应该是正常的事,但据此说抄袭,恐怕有些过了。郭敬明不会那么傻,他也没必要去抄。”
庄羽看到了《在名气和名誉之间》。气愤之余,她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将郭敬明和春风社告上法院。郭敬明回应,不怕“打官司”。
2003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本来,这起官司有和解的机会。出版人李寻欢曾想在庄羽和郭敬明之间牵线搭桥,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他建议郭敬明在再版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封面上出现“感谢庄羽的小说给我启发”之类的话,并为即将再版的《圈里圈外》写序推荐。
“当时郭敬明已经同意了我的方案,庄羽的《圈里圈外》新版在我手里,说服她应该也不是什么问题,结果第二天下午,郭敬明打电话说,春风社已经帮他找了最好的律师,律师说肯定能打赢官司。最后郭敬明就按照春风社的建议打官司去了。”李寻欢说。
一年以后,2004年12月3日,就郭敬明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剽窃庄羽《圈里圈外》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决郭敬明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同时,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也被判决停止出版、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一审判决后,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发表声明,表示将上诉。郭敬明在声明中表示,自己从未与庄羽进行任何庭外联系,也不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
2004年12月20日,庄羽正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裁决被告赔偿50万元财产损失费与1万元精神损失费。
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院作出上文所述的终审判决。对判决结果,庄羽表示满意。
而记者打电话到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社编辑时祥选拒绝评论终审判决,理由是“没有得到出版社的授权,自己无权就此事发表任何意见”,并迅速挂断了电话。
一直在写,一直在……
一草是2000年在“榕树下”网站的论坛里认识郭敬明的。当时,还在四川省自贡市第九中学读书的郭敬明在一草发表的一篇文章后留言,于是二人成了网上好友。一草眼里的郭敬明是一个早熟和聪明的少年。
初二时,郭敬明就在一本叫《人生十六七》的杂志上发表了他的处女作《孤独》,这首诗为他带来了10元钱稿费和两本样刊。
此外,郭敬明还有一个本事,善于模仿他人。在一草和郭敬明同时模仿安妮宝贝的文章写作比赛中,一草写出了《八月》和《一个人哭泣》,拿去与郭敬明的《一辈子观望的焰火》“对决”,“我看后,真的是傻眼服输了。”一草说。
“郭敬明的模仿能力确实超强,他可以轻而易举将一个人的作品庖丁解牛般拆开来,风格归风格、内容归内容、文字归文字、结构归结构……然后再无限复制,组合成一篇完全不一样的新作品——这个特长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会的,需要的是天赋以及大量的阅读体验。”
2000年冬天,郭敬明在《萌芽》杂志上发现了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征稿通知,于是写了一篇题为《时光剧本》的文章,寄往上海参加初赛。
“第一次参加新概念比赛,郭敬明对前两届新概念所有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仔细研究,他发现大多数作品在文本结构及语言形式上都很标新立异,郭敬明看准了这一点,所以在这篇《时光剧本》中,他故意加入了诸如‘河的左岸,河的右岸、河的中间’这样好像具有很深刻思想内涵的文字,又加入了几首现代诗,让整篇文章显得非常与众不同、非常先锋,根本不像一个中学生写的东西。果然,这篇文章让他进入了上海的总决赛。”一草说。
征得在银行工作的妈妈和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爸爸的同意后,郭敬明乘飞机赶到上海,在一草的住处住了下来。
在2001年的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中,郭敬明以《假如明天没有太阳》一文获得一等奖。2002年郭敬明再次参加了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从4万多参赛者中再次脱颖而出,第二次获得一等奖。蝉联新概念大赛一等奖,至今仍是郭敬明引以为荣的事。
过去,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获奖者可以保送至全国10所著名高校。不巧的是,2002年郭敬明读高三时,这条通向大学的捷径因教育部取消文科保送生制度而被彻底切断了。
2002年7月,郭敬明高考未达到第一志愿厦门大学中文系分数线,后被上海大学影视工程学院录取。
在高考之前的5月底,“榕树下”的论坛里曾发生了一次争吵。一些网友指责尚是高三学生的郭敬明的作品《幻城》抄袭了另一位新概念写手颜歌的作品。
半年后,《幻城》在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一夜之间大红大紫。已经身为大学生的郭敬明,不得不再次面对论坛上抄袭颜歌的指责。然而颜歌没有说话,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郭敬明涉嫌剽窃庄羽《圈里圈外》一事热闹起来之后,郭敬明的《幻城》涉嫌抄袭颜歌作品一事又被提了起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颜歌说:“《幻城》这件事儿我始终没有明确表态,一是我不想别人通过这样的事情来记住我的名字;二是后来因为庄羽的事情他吃上了官司,我觉得如果我再说什么,就很有落井下石的味道了。”
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一案尘埃落定后,本报记者采访了《萌芽》杂志主编赵长天。赵长天的看法是:“我觉得郭敬明是受到了‘圈’的影响,包括人物设置、作品语言等等,都能看到‘圈’的影子。我希望郭敬明在以后的创作中要避免‘模仿’,能够真正走出自己的一条路,能够多写一些原创性的作品出来。”
作为郭敬明在《萌芽》发表作品的编辑,胡玮莳非常谨慎:“郭敬明非常聪明,模仿能力很强,他的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其他作品的影子……看过日本漫画的人都知道,《幻城》很明显是根据日本当时流行的漫画小说的模式写出来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情况应该也可以照此推断,但是写作过程中作者倾注了自己极大的感情和热情,这是郭敬明作品最鲜明的特点,也是他受到少男少女追捧的关键。”
《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一事尚未尘埃落定,郭敬明就投入了《1995-2005:夏至未至》的创作。2005年2月,作品面世后,也被指涉嫌抄袭。
有媒体报道说,《1995-2005:夏至未至》中的一些故事和细节与日本漫画《NANA》有多处雷同。报道称,“看过《NANA》的人看《夏至未至》,任谁都会气愤。不仅《NANA》中很多经典的散文独白,就连故事走向、人物性格都是如出一辙。”
《1995-2005:夏至未至》中有一个情节,在写到傅小司涉嫌抄袭时,主人公遇见说:“要是他一不小心画了白鸽和橄榄枝,是不是要告他抄袭了毕加索?你有没有脑子啊?”现在,这句话经常被郭敬明的拥趸们引用。
“因为他是我们的小四”
虽然赢了官司,但庄羽说自己并不快乐。她觉得自己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为了打这场官司,也为了避免郭敬明“粉丝”们的电话骚扰,2004年1月,庄羽离开了《望东方周刊》,做了一名自由撰稿人,一边打官司,一边靠写作谋生。
在外界人看来,通过这场官司,庄羽已经获得了她所想要的东西。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庄羽仍然没有走出这场官司。“我对这个终审结果是满意的,到目前为止,郭敬明已经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一部分,履行了经济赔偿,但至今还未按照判决向我公开道歉,在某些城市,他的侵权图书还在发行。虽然我也听人说郭敬明在博客上写,金钱和名声都可以给予,唯独道歉不可能这类的话……有一点必须明确,金钱和名声本来就不是他给予我的,而是法庭的判决。金钱如此,道歉也是如此,一切都该按照法院的判决办事。”
除了郭敬明的博客声明拒绝道歉外,郭敬明的经纪人杨柳也声称:“郭敬明从没有说过要接受这个判决!”
在郭敬明的个人博客、官方论坛“刻下来的幸福时光”和百度上的“郭敬明吧”里,不少“粉丝”仍热烈地支持败诉的郭敬明,也有不少人谩骂庄羽。在这些地方,郭敬明的网名叫“第四维”、“小四”。
这些粉丝的留言多是:“郭敬明不是那样的人,他不是”,“既然‘梦’是抄的,想必‘圈’更好看。可是为什么这本书现在才‘卖得不错’?还是才华的问题啊!剽窃,哼。你剽得出来吗你?”“我们小四那么有才华怎么会抄袭?”“就算他是抄袭的,我也一样喜欢他。如果说他是抄袭,为什么被抄袭者的小说没有成功而偏偏他的小说成功了呢?”“誓死保卫郭敬明,有本事你也抄,嫉妒啊。”
在法院终审判决出来的当天,在郭敬明的官方论坛里,一位版主在号召“粉丝”支持郭敬明时这样说:“无论如何,请你们相信自己的偶像。无论是曾经喜欢的,还是正在喜欢的。因为这些被叫做‘偶像’的人,都像一群被宠坏了的孩子,他们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和很多很多的支持———你们的喜欢,是他们唯一用来抗衡那些痛恨的勇气。如果这些坎坷和挫折是他走向顶峰的必经之路,那么我们就只能奉陪到底了!因为他是我们的小四!”
胡玮莳感到很悲哀。在她的印象中,郭敬明聪明乖巧,也比较早熟。《萌芽》发表他的作品后,郭敬明曾几次说自己要从家乡带腊肉给她。但当她有一次发表郭敬明作品的同时,配发了3篇评论,有夸奖有批评也有中间立场,杂志出版两天后,她的手机就收到郭敬明骂她的短信。至于骂了什么,胡玮莳没讲。
年初接受北京某周刊记者采访时,郭敬明曾对抄袭一事作出回应:“无论你回应也好不回应也罢,这件事情总会消失的,可能半年、一年、三年或者五年——我的书一样在卖啊,人气也一样在啊。你不回应的话,媒体可能会写很多,但如果你回应,可能会闹得越来越厉害。知道我、相信我的人始终会有一个自己的判断,所以我并不担心人气下跌啊什么的,我的新书照样卖,照样签很高的版税。你接触过那么多出版社的人,接触过那么多老总,你问他们会因为这事情导致郭敬明下本书卖不出去吗?”
在读书和写作之外,郭敬明的个人出版策划公司已经运营了两年多,他还签约了演出经纪公司、唱片公司,出任电视节目主持人……看上去,他真的越来越像一位艺人了。
●韩寒:我对郭是真没意见。但是我对他的粉丝很有意见。我最多就是脚掉粪坑里了,而他的不少粉丝就像脑袋扎粪坑里了一样。他们傻,幼稚,没有是非观,心智就不齐全,发育就不完善,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纯真和善良,却成天拿这个说事。
韩寒新浪博客(2006-07-06)
●张悦然:你不道歉,据说是为了曾经的付出和写作的辛苦。这种悲情的姿态已经令你沦落为精神乞丐。
张悦然新浪博客(2006-07-05)
庄羽:如果我输了官司,别人会说,你看这家伙就是在炒作;现在赢了官司又来了一个“名利双收”。虽然名和利都是好东西,但我并不是在刻意追求这些东西,而是公正。结果和动机是两码事,可能客观上产生了这样的结果,但主观上动机可能不是这样。
郭敬明: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