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如愿以偿考上大学后,对家庭而言是喜是忧?学杂费、生活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我上了大学,估计弟妹们就上不了学了,该干活的干活,该嫁人的嫁人。一想到这些,很令人绝望。我恨不得自己是来自非洲的黑人学生。据说,黑人学生来我国留学,我们的政府会给他们很多的钱,他们自己不但吃好穿好,还能请我国的穷女学生吃饭,还能寄钱回家。曾看到一个视频,有个专家说,我们给黑人学生的钱还不够多,每人每年可以给三十万!三十万,妈呀,是我家现在年总收入的三十倍。
初中毕业那年,坚决拒绝村长媳妇上门说的一桩亲事,爸妈也没勉强我,但感觉他们好无奈。那可是当地的大户人家,殷实富裕,还是村长的近亲,打着灯笼难找。我在半夜里听到妈在叹息,爸则安慰她,说老大是块读书的料,不如让她去闯一闯……
初中、高中、大学,辉煌再辉煌;女孩、妻子、母亲,跨越再跨越。那些一辈子走不出大别山的同学,背着娃在地里干活,等我大学毕业的时候,他们的孩子也到了该上学的年龄,是否还会重复父母的命运?
请阅卷老师高抬贵手吧,不要责备我这篇作文情绪低落,意志消沉。无论奥运会上的中国健儿获得多少枚金牌,都改变不了大别山偏僻的乡村小学的现状,有的连个像样的操场都没有。
差不多够字数了,就此打住,听天由命吧。
就是这样一篇作文,被评卷老师评为零分。著名作家、学者、优秀语文老师李乙隆看过这篇零分作文后,悲愤地说:“这是一篇满分作文啊!把这篇作文评为零分的那几个老师,既不懂写作,也缺乏良知,更是一点人文精神都没有的。这片土地,盛产着愚蠢且无良无耻的老师与教授、专家,偏偏容不下一些说真话的作家、学者,也容不下‘我手写我心’的学生。悲哉!悲哉!”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下面录下曾在网上被疯转的两首教授的“诗”。转发者有两类,一类将教授“大作”当成笑料,一类将教授“大作”当成正能量佳作。
上面这篇零分作文的考生与下面这两首“诗”的作者相比,写作水平谁高谁低,如果你不能立判,甚至误判,那你脑残得不轻了。
第一首
《贺孟晚舟获释回国》
泪眼朦胧望窗外
顽强不屈真英雄
漫漫长夜维权路
喜见深圳晚舟红
作者简介:当代伟大诗人、中华文圣、世界艺圣、法国艺术及文学骑士勋章获得者、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四行诗歌创立者、瑞典皇家画院名誉教授、中欧文化形象大使、中国首席评估鉴定顾问、法兰西皇家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XXX。
此“诗”在网上被疯转时,本来是有作者姓名的,后来,作者姓名被转丢了,作者简介中的作者姓名也被涂掉了,不知为什么。看那些头衔,就知道是骗子无疑了。骗子大多喜欢歌功颂德、正能量。我们不能将骗子看成教授。可脑残的“五毛”和“自干五”是不会把他看成骗子的,是会把他的“诗”看成杰作的。
为了获得其姓名,本编辑在网上搜索了一会,搜不到其姓名,却搜到相似度极高的另一首诗,题目是《贺孟晚舟回国》,作者署名是陆立明,也有作者简介。陆的简介比较靠谱,与上面那个文化形象大使的简介一比照就知道,显然不是同一个人。诗如下:
扣押三年何所惧
顽强不屈赞英雄
笑谈长夜维权路
喜见深圳烈女红
这样的相似,说是无意雷同,似乎很难说得过去,谁抄袭谁呢?这种没有什么价值的垃圾文字,本来就是几句直白的话,要请方舟子来探究他们谁抄袭谁,似乎也没有什么价值。
第二首
《动态清零就是好》
新冠病毒太猖狂
杀死人类千千万
西方政府不负责
群体免疫不抵抗
躺平病毒更猖狂
中国政府最英明
打击病毒不留情
动态清零就是好
打得病毒无处逃
切断毒源保生命
不误生产经济稳
神州大地好繁荣
中国百姓最幸运
宜将剩勇追穷寇
早日驱瘟享安宁
作者简介:……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著名英语专家、诗人、翻译家、教育家,《中国爱情诗刊》总顾问……被誉为“弘扬正气、功勋卓著的教育大师”。
这首“诗”,是真的教授写的。不但是真的教授,还是1949年前出过许多大师的清华大学的教授。这个教授姓蒋。《某省的一篇高考零分作文被著名作家判为满分》在某平台发后,被投诉为“内容未经授权”。从平台发来的通知中点击“详情”可以看到投诉人姓“蒋”,其大名等个人资料变成星号,表格上投诉的理由写着:“未经允许,引用《动态清零就是好》,因为此诗在网络上兴起动荡,对我本人声誉产生很大影响。”著名作家、学者、公民教育家李乙隆老师知道蒋某这样投诉之后说:“如果这样投诉有用的话,那么,一些说了很荒谬的话的官员、发表了很低劣的‘作品’的‘教授’、‘学者’、‘专家’、‘作家’、‘诗人’、‘艺术家’、‘公众人物’,在他们那些荒谬、低劣的话或‘作品’被引用和批评时,他们便可以这样投诉而禁止人家引用。如果真的能够这样,那么,再荒谬的话都可以说、再低劣的‘作品’都可以发表,反正别人批评不得,因为批评便得引用,不引用别人怎么知道他们的荒谬与低劣呢?他们既然敢发表那样荒谬的言论、那样低劣的‘作品’,就不能禁止人家的引用与批评。‘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创作,是公民在创作中常用的手法。法律允许公民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评论某部作品等目的,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引用要求客观准确,不能任意篡改和歪曲他人作品的原意。判断是否构成适当引用,应考虑以下因素:第一、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第二、引用的部分不构成作品的主体部分或核心观点;第三、被引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引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则有可能侵犯他人对其作品的发表权;第四、引用他人作品应当说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否则可能构成侵权。只要合乎上面四点要求,就可以引用某人的作品而无须获得其同意也无须向其支付报酬。’这段引文摘自网上资料,为慎重起见,李某搜索到相关的法律资料多份,基本上都是这样说的。李某自己补充一下:如果不是引用整个作品,而是引用其中一些佳句,注明作者就可以的,作者署名可能是笔名,不一定是姓名,所以,按其发表该作时的署名来注明就可以了,比如我们在网上经常引用、转发鲁迅的妙语,都是注明‘鲁迅’而不会注明‘周树人’也没有注明妙语所在的作品名称的。蒋某在中国文联出版社出了一本厚厚的精装的‘诗’集,网上可搜到他的《动态清零就是好》等很多‘诗’,大家自己去找来看看,就知道李某为什么会对他的‘诗’进行差评了。他的‘诗’不管是结集出版也好,在包括自媒体在内的任何媒体公开发表过也好,都属于‘已发表’,我们有权适当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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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22-08-25 13:09: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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