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明社会十大基本常识
【导读】追求“终极的善”,迷信人的理性能力,试图将人类导向“人间天国”的乌托邦构想,必然导致巨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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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人的价值是由上天赋予的,个人的自由越充分,也就越能实现人的价值。公民社会作为国家的平衡和补充,是实现个人自由的重要途径。真正的个人主义者,常说“我”,很少谈“我们”,虽然不排斥集体荣誉感,但不喜欢把集体荣誉当作自己的荣誉而沾沾自喜。
财产
财产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更是一切自由权利的先导。没有财产权与经济自由,国家就会成为奴隶主,社会就会堕入丛林。只有权利上的平等,方可保护财产权,而结果上的平等必然会破坏财产权,导致自由的灭失,走向通往奴役的道路。
国家
国家的使命是保护国民自由,主权是国民自由的必要前提,属于全体国民。国家力量只能用于抵御外敌,不能威胁国民自由。
政府
政治的功能不是创造至善,而是防范大恶,而大恶往往来自最大权力的拥有者——政府。因此,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有效的制约,而最有效的制约方式就是分权制衡。
理性
人类的理性能力极其有限,永远处于相对无知的状态。知识是人类最稀缺的资源,自由市场可以使知识得到最大限度的运用。追求“终极的善”,迷信人的理性能力,试图将人类社会建成“人间天国”的乌托邦构想,必然导致巨大的灾难。
科学
科学是科学,主义是主义,自然科学与意识形态不相干。不能以自然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人性和人类社会。善和恶永存于人性之中,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演进的有机体,任何针对人性和人类社会的整体性设计、机械性改造都是徒劳的、危险的。
道德
道德是社会的黏合剂,没有道德内核的体制不可能持久。政府要合乎道德,但不应该成为道德准则的提倡者。树立道德权威的主体必须是民间,而不是公权力。信仰是良知的载体、道德的源泉。
秩序
自由离不开秩序,自由高于秩序。秩序只是途径,自由才是目的。实现自由须有市场秩序,为了防止秩序崩解,政府和法律都是“必要的恶”,但其最终目的在于保护自由而不是秩序。
传统
传统是独立思考的向导,是检验美德的场所。最大的善良和智慧一定来自传统而非创造。要尊重前人的智慧,珍视已有的善良,捍卫已有的自由。
革命
无准备的激烈变革,与传统彻底决裂,只会造成更大的灾难。宁可接受熟悉的鬼怪,绝不接受未知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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