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足者揭秘
【导读】明清时士大夫饭局,招妓,一个保留节目,就是让歌妓脱下鞋来作“金莲盏”。汉成帝有个习惯,不握着赵合德的脚睡不着觉。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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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俱乐部在足模招聘中打出的条件并不高:首先必须是女性,其次是对自己的气质有自信,能理解并接受男性恋足者,最主要是拥有一双美腿玉足。
著名的精神病学者卡尔·A·梅林杰尔在其《人类心灵》中分析道:“世界各国的神话和民俗里有大量的材料表明,脚与性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某些地方的某些时期,人们甚至觉得裸露脚比裸露生殖器更可耻。在世界很多地方,人们认为1个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中裸露出自己的脚是丢脸的,即使穿着鞋子也是如此。妇女把脚和腿包裹、装饰起来,从而使它们更加引人注目,具有多种特殊的心理学价值,其中有意识到的,也有潜意识的。它们表现出相当的性特色,因而被看成是极有价值的器官。”
恋足癖在现今社会仍不能为众人所广泛理解并包容,往往会被扣上“病态”甚至“变态”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
为什么人们不能接受恋足呢?这是因为人们对脚的误解。不少人认为,脚是人体上最低贱、最肮脏、最丑陋的东西,有什么值得迷恋呢?
其实脚并不肮脏、丑陋,女性的脚尤其美丽,有不文艺作品以“玉足”“纤足”“粉足”等形容女性的脚,更有不少人为此倾倒。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曾作“越女词”一诗:“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这诗描写女子的足部洁白如雪,诗人欣赏女子的重点,是她的眉目和脚趾,难逃恋足的嫌疑。
金庸在其作品《天龙八部》描写阿紫双足“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10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把脚之美清清楚楚的表达出来,也难逃恋足的嫌疑。
法国作家福楼拜被史家评定为有严重的恋鞋癖,他经常对着女人的短靴出神,在他的《包法利夫人》写道:每当他决心摆脱爱玛身上使他着迷的东西时,“一听见她的靴子响,一切决心立刻土崩瓦解,就像酒鬼见了烈酒一样”。
西方的童话故事《灰姑娘》也是一个经典的恋鞋故事,王子将他全部的感情寄托在那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鞋上,虽说灰姑娘十分漂亮,但实际上王子找的就是一双小脚。
人们不接受恋足的第二个原因,是他们不理解为何有些恋足者渴望被人践踏。他们认为被别人践踏身体,尤其是脸部,绝对是一件痛苦、受辱的事,以此为乐的人绝对是变态的人。
有人认为恋足这行为本身并没有对或错之分,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爱恋的对象。只要恋足者不对别人造成伤害或精神困扰,其恋足行为便可理解并包容。
有人认为环境的影响及性经历对恋足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青少年经历初次性兴奋时,若他们这时遇到女性的足部,有可能将它和性兴奋联系起来,并喜欢以此作为日后性刺激的方式。
有不少恋足者渴望别人的践踏,使自己感到痛楚从而得到快感,这与性虐待中被虐狂的心理如出一辙。艾利斯和弗洛伊德认为这种心理是出于对爱的渴求,被虐狂认为他们被虐打,是因为施虐者爱他们,关心他们。一项研究发现,不少被妈妈虐打的孩子长大后大部份不会离开其母,总会竭力向她表示对她的爱,若这些妈妈去世,这些孩子有不少在精神上会出现问题,这是因为他们把妈妈的虐打视为爱的表达。
许多专家认为被虐狂对于爱的需求往往比正常人为大。霍妮(Horney)认为因受虐者内心有着对“自身的软弱”和“自己缺少重要性”的双重恐惧,他们因而希望被施加痛苦和折磨,一来可以使自己感到被别人注意,二来可透过痛苦和折磨减轻自己的恐惧感。
除了对爱的渴求,受虐者亦有被他人关注的需求。他希望能藉此摆脱孤独,获得人际关系,因为在被虐的过程中,施虐者必定存在。
倘若受虐者的恐惧(自身的软弱,自己缺少重要性,自身的人际关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会走到“放弃自我”的极端,其特征是“彻底放弃自己的人格,与他人融为一体”。以女作家马库斯为例,她要求她的男朋友只按照他自己的意志行动,而把她完全视为没有自由意志的附从品,她认为这样才是最安全,这是因为这样作她才感到自己不是孤独的,她亦能藉着其男友以确定自己的存在有价值。
客观地说,发育正常的脚特别是女性的脚本身就是美丽的,没有恋足倾向的人之所以认为它肮脏丑陋,主要是因为难以容忍脚的特殊气味,而对于恋足者,不但接纳了脚的气味,而且在心理上已把它提升为性刺激的看不见的工具。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恋足情结又是怎样形成的呢?有人认为,当一个人苦恋心目中的女性而难以得到时,羡恋对象的形象分值就会不断攀升近乎完美,从而产生跪拜感,这时脚在其性心理的地位迅速升至首位,便形成恋足情结(恋足实际是受虐情结的一种)。时尚的鞋袜又渲染了足部的美,这样使恋足者产生两个分支,一部分对鞋袜包裹中的女性的脚更加爱恋,另一部分则趋向于女性的鞋袜特别是丝袜和高跟鞋。
恋足究竟是好是坏在于其程度,如果只喜欢挚爱着的女性的脚并因为脚的漂亮而更加爱她,把脚作为性激发与唤起的重要方式,不影响正常性生活,这当然是正常的也是最好的。如果只看脚不看人,只要脚漂亮就喜欢,或者整个心态完全放在恋足上,渴望成为任女性玩弄的“脚奴”,那就不正常或者说是变态了。有些恋足者倾向于女性的鞋袜,如果只喜欢挚爱着的女性穿着某种款式样式的鞋袜,这也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心思全在鞋袜上那就不好了,当产生想去购买或者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女性穿过的鞋袜的欲望时,一定要克制这种欲望,真正去追求女性。
有学者认为恋足是一种很正常的审美趋向,只要是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恋足文化作为一种另类的性文化,在欧美等许多国家流传甚广,在我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我国的宋朝时期就广为盛行。那些贵族及纨绔子弟,以女人的鞋子为酒具,以欣赏、品味、玩弄女人的“三寸金莲”为时尚。即便是当今时代,我国也有着庞大的恋足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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