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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2011年)年度性与性别事件评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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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2011年)年度性与性别事件评点公告
第四届(2011年)年度性与性别事件评点公告
暨“年度维权人物”、“媒体贡献奖”颁奖词
 
“年度性与性别事件评点”活动,由十多名活跃在中国性与性别研究领域的中青年学者自2008年起开始进行,方刚为此活动的发起人和召集人(全体评委名单附后)。该活动针对当年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引起社会关注的“性与性别”事件,以性人权和性别多元平等的视角,提供年终的专业评点。
评点并非简单地炒作热门话题,而是希望能够通过评选与评点传达出一种进步的理念,引导社会舆论,推进社会变革与进步。
所以,被公众熟知的事件并不一定入选和被评点,入选事件是可以突出倡导性的。我们希望公众和媒体关注我们的评点,而不是事件。
我们希望通过每年一次的评点,经由媒体向公众社会发布,能够起到引导性与性别的舆论导向、推进性与性别的文明建设、促进性权利与社会性别平等,增加社会民主与宽容,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我们希望,每年评选一次,坚持下去;我们相信,历经10年、20年的努力,这一举措一定可以起到积水成渊、积沙成滩的效果,对中国社会的性文明与性别文明的建设做出贡献。
 
(以事件发生时间为序)
1,“人大裸模”与 “浴室征婚门”
事件回顾:
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女生苏紫紫举办了人体摄影展览,紧接着赤裸面对媒体采访;情人节,一位母亲在互联网上发布26岁女儿干露露的裸浴视频,为其征婚,随后又有母女亲昵视频等现身网络。大多数网友都认为,二起事件都是追逐名利的恶俗炒作。
评点:
两起事件均反映出身体的自由表达与父权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其焦点就是女性公开裸露身体的禁忌。但是,当人们以污名的眼光去看她们时,她们正在凭借自身的主体性挑战污名,拓展了身体的公共空间,体现着生命主体的自由狂欢。
即使是所谓“炒作”也是个人身体自主权的表达,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得到她们想要的,这显示出主流社会在被挑战的过程中也不是铁板一块。
 
2,耽美小说作者被判刑
事件回顾:
江鹤是一个长期上网发布色情小说的网络写手,她的小说充满了同性恋、性虐待和亲属间性关系的描写,在几年的时间里上传200多篇性爱小说。为此,江鹤于2011年3月,被以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也是在这一年,河南郑州公安局网监支队在全国范围内抓捕“耽美(BL)小说网”的32名签约作者,其中大部分为20岁左右的女孩,她们其中许多人也面临江鹤一样的命运。
评点:
《刑法》三百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这些耽美作品都构成了淫秽作品吗?在新闻出版署的文件中,同性恋直接就跟色情并列,而我们的电影审查又禁止所有同性之间哪怕是“柏拉图之恋”,足以让人怀疑对同性恋文学作品的打击会比异性之间的“淫秽物品”更加严厉。
 “淫秽”表达也是一种宪法上的表达自由。女性的男男情欲书写是性倾向平等铁杆的同盟军,是中国式的“同直联盟”(Gay-Straight Alliance),应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3,人大代表提出“贞操陪嫁论”
事件回顾:
前一年,上海市人大代表柏万青在电视节目中劝告未婚女青年要自尊自爱、不要“过度放纵”,她强调:“贞操是女孩给婆家最贵重的陪嫁” 。今年,这一话题被翻炒出来,引发了人们关于女性“贞操”的大争论。有人支持柏万青,但更多人批评此言论是性别歧视。柏在一期电视节目中声称她是基于关心女青年才说那话的,还说“失贞”一次不算“不贞操”;同时提出男性也要有贞操;还有人强调“贞操”是心理上的贞操,不一定是身体上的“处女”。
评点:
    “陪嫁论”将女人身体的物化,剥夺女性的身体自主权,将她们的身体拱手献给男人。这是典型的父权制话语下的“贞洁论”。
    很多控制都是出于“保护”和关心,其本质是把文化构建的罪错变成公共道德,对个人生活方式进行粗暴干涉;做一次和做一万次的次数差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女性的身体自主权,所以一个女人如果是自愿的,一次不做和做一万次,都是“贞操”的;身体是自由的,“贞操观”将人分为良贱之别,女性受到更多压迫,任何一个性别的人都不应该受此毒害;人从身体到心理都是自由的,所以别谈什么心理守贞;难道不仅要捆住女人的第一次,还要捆住一辈子不仅要捆住身体,还要捆住心灵?这种“贞操陪嫁论”是伤害女性身心的真正祸首。
 
4,北大教授因“情人门”被解职
事件回顾:
一位北大教授2009年在丽江邂逅一位女青年,发生性关系;教授答应帮助女青年考北大。2011年4月,教授报警,称女青年因未能考取北大,以伤害教授家人相威胁,索要30万元作为补偿,警方介入。许多网民表达对这位女性的同情,将矛头指向了北大教授,谴责其“包养情人”。北京大学以“其行为与教师身份不符,影响北大声誉”为由,解除了这位教授的教师职务。
评点:
事件双方从身份上看确实存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我们反对拥有优势资源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职业权力进行性诱骗,因为这可能会妨害到弱势一方的性自主权。如果教授在此事件中确实利用了自己的职务权力,通过虚假承诺来满足自己的私欲,这种行为是我们所要谴责和抵制的,而有关机构对其的处罚也并非毫无依据。
但我们不反对权力关系不平等的人之间自主的爱或性。在个人性关系的私领域,简单地以身份关系来定义权力关系也是刻板和不负责任的。教师没有义务成为“性规范”的牺牲品,私生活是个人权利,不应与职业绑到一起。依据一个人的私生活选择而在职业领域对其进行处罚,是对人权的侵犯。
大学试图通过这种昭彰的惩罚,来树立本行业或本机构“正派”、“纯洁”的形象。姑且不说这是否是一种掩耳盗铃,问题的实质在于:职业机构的管理者有什么权利因为一个公民的私生活而剥夺他工作的机会?
 
5. 同性恋社群反击 “反同”言论
事件回顾:
6月26日,吕丽萍在微博上转发某牧师微博日志,以“羞耻”、“罪人”等词汇描述同性恋群体。吕丽萍在转发这些言论时,添加了“弟兄姐妹转起来”和“给力”等评语。吕丽萍的反同性恋言论立即招致同性恋群体的抗议,同性恋社群纷纷行动起来,集结力量,利用互联网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倒吕”运动。一些人支持同志的运动,也有人表示反对,称同志的“激烈反击”是不自信的表现。包括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多家主流媒体也发出“挺同”声音。
评点:
吕丽萍“反同”的声音激发了支持同性恋的力量,她的动员令反而吹响了倡导同志权利的集结号,新媒体在其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以往被人们视为弱势而不敢发声的群体,开始公开表达他们的诉求,这本身就是一次重要的话语革命。许多主流媒体第一次使用“同志”一词来代表同性恋群体,说明同志文化影响力的彰显。
 
6,酷儿影展10年
事件回顾:
6月,由民间同志社团主办的第5届酷儿影展拉开了帷幕,从2001年创办首届同性恋电影节到现在过去了十年,组委会踌躇满志,准备举办一次盛况空前的影展,然而开幕在即,这一活动却被有关机构叫停。面对这种不利的局面,组织者们拒绝放弃,连夜找到多个酒吧和咖啡馆作为临时放映地,采取游击战的方式,摆脱有关机构的干扰,保证影展的主要活动得以开展。
评点:
在我国公映的影视作品中,近年来虽然有一些同性恋内容,但总体上对“同志文化”的呈现和表达是忽略和漠视的,主要体现在同性恋者的出镜率非常低、同性恋人物沿袭了公众对同性恋的刻板印象等。
显然,电影审查制度试图通过与主流价值观的结盟,将所有不符合异性恋文化的表达形态扼杀在萌芽状态。民间酷儿影展在这种不利的局面下发展壮大起来,已经成为中国大陆持续时间最长的地下影展,既体现了酷儿文化对现有体制的嘲弄和反讽,也彰显了酷儿文化的主体行动力。
 
7,金星因跨性别身份被排挤
事件回顾:
9月20日晚,中国变性舞蹈家金星发布了一条微博,称浙江省广电总局向浙江卫视《非同凡响》节目组发出通知,禁止其再出现在评委席上,原因是她的变性经历。对此,金星深表愤慨,认为对一个公民的性别歧视是绝不能接受的!
评点:
跨性别理论认为,人类社会不只是男人和女人的二元划分,还有跨性别。变性人属于跨性别。性别平等不只是男人和女人的平等,跨性别者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应该成为被歧视的对象。
在人们普遍对金星表示支持的时候,公权力的傲慢昭然若揭。
与大众不同的性取向、性别选择并非时刻受到歧视的,以金星为例,她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很多人因此产生中国社会已经足够多元包容的错觉。但实际上,无论你多么成功,被污名化的性/性别选择就像一把大刀悬在头顶,不知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落下来。需要你的时候,忽略你的不同;排斥你的时候,强调你的不同。这正是性别歧视的日常表现。
 
8,李阳妻子奋起反家暴
事件回顾:
9月, KIM在微博上透露她被丈夫、“疯狂英语”创始李阳家暴一事,引发媒体和公众热议。李阳最初回避此事,后来面对公众的强烈质疑,他终于道歉,并答应要与KIM一起参加心理辅导。但很快,他再度拒绝与妻子沟通,反而频频现身媒体,高调为自己的行为诡辩。KIM随后提出离婚。
评点:
此案可看作媒体、司法机构和公众等如何面对家庭暴力的试金石。除了KIM的表现较为出色外,其他各方都存在一些问题。施暴方李阳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悔悟;媒体为了收视率不断邀请李阳参与节目,为其提供辩解和公关机会,而忽视了作为公共资源的媒体,更有义务给予KIM这样的弱势女性更多话语表达的机会;也有不少公众对家庭暴力缺乏正确认识,对李阳过于宽容,对KIM反有责怪之词;社会性别学者也应该努力,如何帮助广大女性学习把握媒体资源的能力,获取更多的发言权,而不是像个别人那样对李阳的出镜进行谴责和抵制;等等。
最重要的是,此事件中执法机构囿于制度和经验的匮乏,对李阳的行为无法制裁,反在一定程度上对KIM造成二度伤害。我们呼吁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反家暴立法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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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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