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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劫财痕迹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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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劫财痕迹明显

关键词:劫财痕迹明显
 
    2006-12-07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贵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被灭门案专案组综合分析认为,此案比较复杂,一方面遇害者之多,杀人手段之残忍,符合报复仇杀的作案特征;一方面从现场情况看,房内十分凌乱,有翻箱倒柜迹象,又符合谋财害命的犯罪特征。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曹辉心理素质超出常人,反侦查意识极强。
  
  自称死者家属的新浪网友:我想大家也看到新闻上所说的案件已经破了,但我作为一名死者的家属对于这样的回答是怎么也想不通的.这些疑点是我们怎么也没有办法接受的——

  1.对于入室抢劫来说 当然是在人最少的时候实施作案,但凶手在作案前曾经确认家中有很多人后(主要确认文建刚是否在家),随后携带凶器进入。

  2.罪犯为什么要在文建刚回家后才行凶?罪犯回答他回来后钱多!一个从县城赶回来参加会议的县长会有多少钱?何况文建刚身材魁梧,难道凶手还要找一个强大的对手吗?

  3.对于4岁的儿子,如果是抢劫的话,就算是他看到你了,需要再下楼去找把锤子将其杀死吗?孩子可以指证你吗?孩子的颅骨全部塌陷,也就是说敲了不止一下,头 已经完全变形,脑浆把孩子的棉毛衫全部浸透.这是人干的?

  4.凶手行凶后只带走了一部电话和几千块钱,但是否真拿了钱这只有死者才知道.名表、首饰等很多方便带走又很容易出手的东西都没有动,我估计是他在行凶前曾经打过电话在拿走的手机上,带走手机是为了消灭证据。

  5.对于凶手来说,自己拿了钱一说也有很多问题,可能是买凶杀人前,幕后的安排.带走一些钱财以扰乱警方的注意力,而不是真的为了钱吧。

  6.周围的目击者称当晚是看见两人全身是血地骑着摩托车逃离的!

  一开始我们是怀着对政府的信任,不向外界透露任何关于案件的细节,以帮助案情的侦破.但对于这样的结果我想没有几个人会相信是真的吧!政府给我们一个这样的结果,我们又能说什么呢?我们可能已经是无力回天了.希望敢言敢怒的朋友们可以还一个透明,谢谢。

  网易网友:警方的解释自相矛盾:前面说曹辉心理素质超出常人,反侦查意识极强,后面又说“落网后,很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情却麻木而冷酷”,“从这起案件留下的痕迹证据看,应该不是专业杀手所为,如果是策划周密的报复杀人,一般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线索”,既然曹辉反侦查意识极强为什么留下那么多线索让警察很快抓住?心里素质超出常人为什么很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曹辉家人的描述,加上他作案后的反应,百姓有理由怀疑他可能是被别人收买后作的案,真正的凶手可能没有落网!

  凯迪网友:先是对媒体说是什么手机定位,后来发现破绽了就改口说是通过摸排熟人得到嫌疑犯下落。一个杀六个,总要一个一个的杀吧?杀一个人的时候其他的人不会叫喊,不会反抗,不会报警?况且文建刚县长也是1.82米的大个子,一个打篮球的好手,总有一段时间的反抗吧?就算他被杀前不会大喊以便惊醒家人,那么在这个过程中的搏斗总会惊醒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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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7 11: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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