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龙治民杀人案纪实
第一章 案发王墹村
公元1985年5月28日。
这一天,用陕西省商洛地区中级法院一位龙案主审法官的话说,“是龙犯的末日”。
这一天有两支发自民间但互不相闻的侦捕队伍,分别经过十多个和一百多个日日夜夜艰苦
顽强的调查追踪,竟在同一时刻、同一地点追捕到了同一目标!
一支队伍来自商县刘湾乡叶庙村。时间推后12天,1985年5月16日,村民杜长英起了个
大早。他先到自家猪场转了一遭,接着洗漱、吃饭,把当日猪场的事务给媳妇交待了一遍
,然后去叫他哥杜长年。兄弟俩前一日约定:今天去城里赶集。
他夹着一只化肥口袋,打算在集上给猪买些豆饼。他四十余岁,精力充沛,心力更强
,同1985年间千百万商县农民一样揣着一个小康之梦!
杜家兄弟上路的时间约在上午8点到9点之间。那时商县县城通往各乡的公路上还没有
出现载客的三轮摩托,只有一日往返一次的班车,所以杜家兄弟是走着去的。好在叶庙村
与县城只隔一座南秦岭,十余里路。过了南秦河大桥,走到南秦岭脚下的商县造纸厂门前
时,杜长英想起一件事:前不久他给该厂卖过一次麦草,当时出纳不在没领到钱。他从身
上找出那张收据,让杜长年稍等,自己走进厂子。其时约9点到10点之间。一会儿杜长英从
厂里出来,说出纳又没在。因为出纳员侯义亭是杜家表亲,杜长英便抱怨道:“下回见了
看我咋骂他!如果政府把这个厂子也‘责任’了,就象当年的作坊那样,看他还胡逛!”
杜长英把那张麦草的收据重新装到身上。此收据上的款额是1.85元,就是这张1.85元
的收据,成为揭开这一幕举世震惊的惨剧的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