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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李乙隆拍案(1):飙车撞人案
评论者:
李雅莉
日期:2009-10-19 22:34:58
赞同
,“仇富”之谓,是某些人转移视线的伎俩,把仇不公正、仇贪官、仇官商勾结,说成仇富。
评论者:
我思我在
日期:2009-09-23 08:07:10
“我们为了使自己不被撞死,也不能纵容飙车呀!为了使自己不被伤害、不被欺压、不被掠夺,我们当然要呼吁具普世价值的那些“敏感字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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