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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拍案(1):飙车撞人案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9-05-19 16:58:22

近看某档电视谈话节目,某著名网友谈论飙车撞人案时说,网民们不愿被贴上“仇富”标签,是因为不愿被视为贫民,当成吃不到葡萄的狐狸。

然乎?非也!

李某多年来反复说过,“仇富”之谓,是某些人转移视线的伎俩,把仇不公正、仇贪官、仇官商勾结,说成仇富。

李某不仇富,并不是怕被视为贫民。李某自认贫民,自认吃不到葡萄,飙不起豪车。

李某坚信总有一些人,像李某一样,出于对社会公正的期待而抨击丑恶,呼吁正义,呼吁建立能减少丑恶的合理制度。

“网民们为素昧平生的被撞死者发了那么多帖子,花了那么多心血,是为了什么?真的是出于正义感吗?”主持人问那位著名网友的话,也让李某不爽。这有什么好问的!难道正义感和良知,不是一个正常人所应有的吗?难道我们这个“盛世”,缺乏正义感的人多了,有正义感的人反倒不正常了!李某说“发一帖以利天下”会被视为自以为是、自我标榜,那么,干脆从自利的角度来说:我们为了使自己不被撞死,也不能纵容飙车呀!为了使自己不被伤害、不被欺压、不被掠夺,我们当然要呼吁具普世价值的那些“敏感字符”呀!

傻瓜都知道,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普通人,飙车撞死人都同样要被依法追究罪责。大家之所以对有钱人敏感,并非仇富,而是怕执法不公呀!大家持这样的担心,是对公权机构投不信任票呀!而这能怪中国网民生性多疑吗?别忘了感谢我们的公权机构,为丰富我们汉语词库所做的贡献,继“躲猫猫”、“俯卧撑”等词之后,又创造了“70码”。

顺便说一句:李某不但不仇富,还多次为以前被杀、被斗、被分掉家产的地主、富农等有钱人说话呢!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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