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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真相是和解的前提,和解是和谐的条件
评论者:本坛编辑  日期:2008-11-12 14:54:49
谢谢点评!
评论者:石屋山人  日期:2008-10-25 17:31:35
永远不要追问真相
所以,永远不可能和解。
评论者:阿明  日期:2006-11-13 19:41:06
"不但是贫富悬殊的成因,还有高莺莺案等,都有我们对真相的满怀期待。"

评论者:晓风残月  日期:2006-10-26 20:41:20
1994年成立的南非“真相与和解委员会”颁行的赦免条件

  

  若要获得赦免令,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请求予以大赦的行为,必须发生在1960年沙佩维尔大屠杀和1994年曼德拉当选第一任民主选举的总统之间;

  2、行为必须具有政治动机,出于个人贪婪而杀人的罪犯无资格申请。

  3、申请人必须如实披露所有与寻求大赦行为相关的事实。

  4、必须遵守适配原则,即手段与目的相适应。

  《真相与和解法案》规定,只要满足这四个条件,就可予以大赦;受害者有反对大赦的权利,但没有否决权。受害者不能向得到大赦的人提起刑事或民事诉讼,他们受到的损害由国家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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