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成立的南非“真相与和解委员会”颁行的赦免条件 若要获得赦免令,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请求予以大赦的行为,必须发生在1960年沙佩维尔大屠杀和1994年曼德拉当选第一任民主选举的总统之间; 2、行为必须具有政治动机,出于个人贪婪而杀人的罪犯无资格申请。 3、申请人必须如实披露所有与寻求大赦行为相关的事实。 4、必须遵守适配原则,即手段与目的相适应。 《真相与和解法案》规定,只要满足这四个条件,就可予以大赦;受害者有反对大赦的权利,但没有否决权。受害者不能向得到大赦的人提起刑事或民事诉讼,他们受到的损害由国家代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