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近读邓海健《请给穷人自救留一道门》一文,李某感叹良深。 湖南常德市年近六旬农妇,在孙女身患白血病后,从长沙回常德筹措医药费。途中,她在所乘坐的列车上捡了28个空瓶子,被怀化铁路公安处石门火车站派出所拘留,被收取了400元的保证金…… 对待穷人的制度冷漠与执法者的人性丧失,李某不再说什么了,只把邓文所引用的一段话抄录如下: “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者。” 222、在十年砍柴的《晚明落晖》中看到这段话: 即使有臣子直言指责,万历帝全不动怒,很平静地说:“这不过是沽名钓誉罢了。”许多臣子叹服皇帝的宽宏大量,而吏部宋尚书听到后大为揪心地说,对时事得失,言官做过激评论,正要皇帝动心。宁可皇帝动怒,若一概置之不理,就如痿痹之疾,全无痛痒,无药可医。 这让李某想起时下一些网文,抨击时弊一针见血,在李某赞赏作者胆识的同时,也欣慰于言论自由的进步。但如果这些文章一点作用也没有,被抨击的官僚集团针药不进,不禁让人产生宋尚书那样的悲哀。 223、3月1日《南方都市报》时评版共发4篇文章,其中有两篇谈论李银河:《李银河为什么没有获奖》、《谁也不欠李银河》。前文作者在获2006年社会责任优秀博客奖之后,认为最该获奖的应是李银河,深为李没有获奖遗憾。后文作者认为没有人逼着李银河“为他争权利,为他好”,你“为他争权利,为他好”是自愿的,谁也不欠你的。该文还举了柏杨写文章“为他人争权利,为他人好”入牢狱,被刑讯得满地打滚,到了晚年功成名就,却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写文章不外乎为名利。 李银河为“他”争的是什么权利呢?是性权利,是少数人的性权利,比如同性恋、虐恋、换偶、拥有多个性伴侣之类。对于同性恋、虐恋,社会已日趋宽容;而换偶、多边性关系,仍为多数人所难以苟同。大多数人反对你,说明他们并不喜欢这样的权利,你又何必自以为是地认为是为“他”好呢? 李某我认为中国人现在最需争取的权利绝非性权利。在时下中国大陆,最具社会责任感的,最有可能成为“人血馒头”的,是像李某这样一直以来为民主、自由、法治、公平、正义呐喊的人。李银河即使想成为“人血馒头”,也只能是她在想象中自己感动自己,执政者是不会把她的性言论当一回事的。如果大家都去关注性,倒有助于“压倒一切”的稳定,或许李银河的“社会责任”,应从这个角度去理解。 224、“两会”召开,各媒体不惜版面推出“两会专题”。李某最关注的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如何产生,由哪些人担任,终于在《南方都市报》上有所涉及了。该报于3月4日报道,本届“人大代表”中,官员仍占一半以上。 其实,官员所占比例一直在减少,不是“仍占90%以上”,而是“仍占一半以上”,已经是很大的进步或者说是很大的让步了吧,这话李某是代执政者说的。 其实,这些以官员身份当“代表”的,一般是公众熟知的官员,那些以“知识分子”、“工人”、“农民”身份当“代表”、“委员”的一般官员,不知有多少。 不是官员的“代表”、“委员”是些什么人呢?黄德明说,一些人明明是企业管理人员,甚至是企业主,却以“一线工人”身份当“代表”;一些人早已离开农村,不再务农,却成为“农民代表”。 其实在李某看来,假如某人虽不是农民,但农民们推选他作为利益代言人,这也是很正常的。问题是,那些人是我们选出来的吗? 225、有位政协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将建议“人大”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李某对此应举双手赞同才对,因为李某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深深爱着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对汉奸言论当然是认为该惩治的。问题是,何谓汉奸?何谓汉奸言论?李某对时下一些国人尤其是官僚利益集团,鉴别“汉奸言论”的水平或居心表示怀疑,执政集团也习惯于用“国家”、“民族”两面大旗来转移视线。外国人批评中国权力集团的一些丑恶现象可以视为“国际反华势力”,国人抨击官僚腐败集团,便很可能被戴上“汉奸”的高帽。 226、在中国,新华书店对学校教材有发行垄断权,便有了搭配销售教辅材料的条件。搭配销售不是新闻,强行搭配也不是新闻,而某私立学校订6.9万元教材,被搭配上7万元教辅,就有点过分了。因不愿接受大额搭配,某市各高中开学一星期还没有拿到课本,就令人愤怒了。而让人震惊的是,有个老师在网上披露此事,目的是推动问题的解决,让学生早日正常上课,却正在担惊受怕,因为“上面正在查他”。 李某认为,按现有教育体制,关于教材教辅的发行,如果不由新华书店垄断,最多是把暴利从新华书店转移到教育部门官员手里,学生和家长们并没有得到什么益处。 227、几年前写过不少同情乞丐、反对政府禁乞的文章,现在所看到的同类文章中,很难看到李某没有谈论过的观点。不同的是,李某习惯于从常识入手,凭事实说话,行文中不乏感性,而那些专家、学者所写的这类文章,有学术的高度、思想的深度、文化的广度,行文理性,风格温和,容易为政府管制下的媒体所接受,而被更多读者所看到。 李某通过自己的细致观察、推算,以数据反驳“乞丐致富论”,并退一步说,就算乞丐能致富,也是好事,说明我们国家大多数人有钱而且善良。 对于强讨强乞,李某当然是反感的。但李某走过几个城市,很难看到禁乞论者所说的那些类似剪径的强讨强乞。李某还认为,“强乞者”和乞丐后面的黑手、乞丐里面的骗子一样,应将之与真正的乞丐分别对待,应由执法者予以制止甚至制裁,而不是以之作为政府禁乞的理由,压制人们可贵的同情心。任何群体都有败类,“公仆”群体中的败类肯定不比乞丐群体中的败类少,而前者对社会的危害要比后者大得多。 不施舍乞丐并不可耻,李某只是坚定地认为,施舍与不施舍乞丐,是国民的自由,政府不应该禁乞、驱乞,妖魔化乞丐。 李某一直反对“假乞丐”之说,认为一个人昨天不是乞丐,今后也不是乞丐,但今天走投无路,把手伸到你的面前,就是乞丐。近有学者吴重庆也说乞丐原本就不需具备任何准入技术或标准,仅需具有“牺牲尊严换取施舍”的心理,不知真假从何得出。 228、现在的学者、专家、时评家的一些观点,李某在多年前就在文章中或一些场合中谈论过了,比如“中国已失去了一次政治改革良机”,“腐败催生一部分人暴富,必然以更多人陷入贫困为代价”,“民主不能当饭吃,但比起不民主来,能让更多人有饭吃”,“现行体制下的蛋糕不可能做大,就算做大了,也不可能让人人有蛋糕吃”,“社会风气变坏的根源在官方而非民间”,等等。不同的是,比起学者、专家来,李某总是“激愤有余”而委婉不足,李某的文章只能发在网上,一热起来,就被删除了。 229、李某引用、转述别人观点时,不管人家有无名气,总喜欢注明人家名号。而人家转载、引用、概述李某文字时,能够予以注明的很少,百度“李乙隆”,只搜索到几条。而剽窃李某文字以至整篇文章者,李某在网上随便转转,就遇到过好几个。从观点的传播来说,似不应对他们多加谴责,但李某对《凤凰周刊》玛雅编辑的话深为赞同: “如今做编辑这一行多了一道工序:收到一篇来稿,先要上网查,看是作者原创,还是抄来的。这个差事令我这个‘海归’很厌烦,因为抄袭者太多,抄的手法又太低劣。”玛雅问道:成天吵吵没有新闻自由,传媒人连起码的自律都没有,不按游戏规则玩儿,何以替天行道、监督社会、秉持公正! 230、仿佛一夜之间,许多抨击腐败体制的专家、学者,转而为体制涂脂抹粉、歌功颂德。这些见风使舵的人,唱起赞美诗来,比那些一直维护体制的人更肉麻。 李某为此深感悲哀。 (2007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