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陈年旧账,本来不足重提。然日前在某论坛上有人发出“潮汕才女李乙隆”之语,并以陈村称李某为“小妹妹”作证,引起了关于李乙隆性别之争,让李某不得不向自己所敬重的文坛前辈陈村先生提起此事,请先生更正一下,以息争端。 李某素来对性别甚为重视。1996年出第一本诗集时,作者简介头句话便是:“不是诗人,是个男人。” 说来话不长,李某初涉网络江湖,便混迹于榕树之下,以为树大好乘凉。其时榕树方植,仍是树苗苗吧。如果说后来榕树曾树大招风过,那李某也是有浇过水的。榕树之茁壮,陈村先生功不可没,“躺着读书”也就算了,还“侃陈村侃”,大侃特侃,以自己在文坛上的声誉,硬是给其时还在丫丫学语的网络文友、未成气候的网络文学,诸多鼓励、提携、斧正、指引。与我无关的丰功伟绩无暇细表,且说编了本《风言风语》,尽收榕树“精品”,加上“颇具圣叹之风”的评语。其中便有李某习作《姐,回家吧》。 陈先生评说他人文章,对作者直呼名字昵称,不时来几句俏皮话,颇为亲切,显得很熟;对李某则是另眼相看,只说“作者”,一派公事公办口气。别人文章,都附有网址,唯李某之文,“找不到链接,抱歉”。其实在网站上,要搜出一篇文章太容易了,题目、作者名只输入一个则可找到,何用“抱歉”呢!这些只是搭便而说,显得絮絮叨叨,好在只是闲扯,像陈村先生这样的好人,是不会怪晚辈失礼的吧。上面已经说过,引来这番口水的,是陈先生在评语中,把李某说成“小妹妹”了。万望先生重版《风言风语》时,将“小妹妹”更为“小弟弟”。 再搭便说点有趣的。李某少年时,便在《中国青年》杂志上看过陈村先生的中篇小说《蓝旗》,是写知青生活的,可能是先生的处女作。其时激赏不已,印像极深,居然把作者也记得着。也可能是我记错了。榕树下不肯发我的小说《知青园第四任主人追忆前任》时,我请陈村先生过问一下,就发出来了。 (2006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