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 今天10月28日。刚才将厚厚的一叠手写稿撕毁了。那叠手写稿是写在信纸上的,大致是根据1997年前后至2000年去上海之前,随便写在一些纸张上的零散“日记”整理出来的,以1997年11月前后住院那段日子的记录为印象最深,住院那段日子对人生有许多想法。你可能已经听我说过,我以前的“日记”总是写得很随便,有时急着想记录什么,拿到一张纸就写了。读书时还曾写在课本边缘,晚上睡觉时会写在手脚上,第二天再整理。我以前写“日记”总是失控,写后想到什么就要补充,补充之后还要补充,注意力总集中在“日记”上。这是歇斯底里的一种表现方式,现在想来还心有余悸。 我记得第一次毁掉“日记”是在去红场中学读初二之前。我初一是在林招小学读的。林招小学“戴帽”,办了一班初一。毁掉“日记”的地点是在家乡村口的店里。记不清我说过没有,我父亲曾在村口建了一个小店,我大哥曾在那儿做木器活,我则在那儿卖青草水、米粥等。那是一个夜晚,我陷入歇斯底里的狂想,不知当时想的是什么,后来就把用薄膜包起来的一大包“日记”烧了。说是村口,其实离村里有几里路远,当时我大哥不知跑到哪儿去了,我一个小孩子独自在哪儿,一定是恐惧的。现在想来,当时那场狂想可以称之为恐惧的转移。这也并非说我没有恐惧时就不会陷入狂想。我以前是常常陷入狂想的,说那一个毁掉“日记”的夜晚,是狂想让我忘记了恐惧,可能更贴切些。 此后我一定还是有毁掉“日记”的,因为我还有断断续续地写,却没有留下来。但没有毁掉“日记”的具体记忆了。 今天毁掉的那一叠厚厚的手写稿,共8本信纸,按每本50页、每页500字计,共20万字。今天翻了翻,本来是打算摘一些写进这封长信的,但很快就决定作废了。 只看到里面写我父亲的一些内容: ——他会因家人牙膏用得太快、走出房间没有关灯而大发脾气。我走出房间没有关灯并非是忘记关灯,而是因为很快就会回房间的。 ——家乡的电比汕头便宜多了,可父亲不管天气多热,就是舍不得使用电风扇,喜欢只穿一条短裤,光着上身。我到现在依然觉得父亲光着上身很没形象,我那时带朋友回家乡总不肯带他们到父亲那儿去,就与此有关。现在父亲不会这样了吧。 写“日记”、整理“日记”,花了多少时间,说毁就毁了。可惜吗?有时我想,如果把这些时间、精力用在有意义的事上多好。但我很快就反问自己,什么叫有意义?我现在写这封长信就肯定有意义吗?我们好多时候是在瞎折腾,一个人是这样,一个社会有时也是这样。不管你是多么认真地做某件事,都不妨给自己一种游戏的心态。游戏的心态不是不认真,游戏也要认真地玩才有趣。游戏的心态是让你在做的过程中感到快乐,而不必过分注重结局是否有意义,不必把快乐都押在结局那个“意义”上而忽略了过程的乐趣。写日记的过程是快乐的,而不是病态的,就好了,而不要寄望那些日记将来能有什么大用场。 我在上海工作时,写日记就不会陷入病态了,用大16开的笔记本认认真真地写,字很工整。这种正常的日记,一共写了四年,共写了三大本,其中一本还没写完。不是每天都写,是想写才写,有时十多天才写一篇。今年的日记,都“糅”进这封长信中了。今后如果要写,就用电脑写,发在个人网站上吧。 本来打算在这封长信中写到在上海工作、开书店、重回ASL公司工作这三个人生阶段时,依靠那三本日记,写得详细一些,但现在不想这样了。 本来今天毁掉的“日记”中,有一些关于女儿的内容,此前一直觉得很重要,时过境迁,今天已经觉得并不重要了。 现在只凭记忆来写。通过记忆的自然过滤,把过去的事情抽象化、简约化。 关于女儿,还得从她出世之时说起。在《“千金”出世》一文中提到的那位亲戚,其实就是女儿的外婆。当时妻子住在娘家,是她母亲送她到医院的。妻子到医院几小时后就分娩了,各种费用是她母亲先垫付的。我在银行取了钱,赶到医院时,就把钱交给她母亲。我母亲第二天就赶来了,也拿来了一点钱,我也交给了女儿的外婆。记得当时妻子在医院住了四天,女儿的外婆说一共花了3000多元,我给她一共是4000元,可她算来算去,却说我还欠她1000元。我一直不认为她要贪我的钱,而是认为她算错了,或者手忙脚乱弄丢了。现在想来,当时也许是因为劳累而烦躁吧,她脾气很不好,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就大吵一场。吵架没好话,彼此都说了一些互相伤害的话。 吵架后,第二天我去看女儿,她就锁住了门,不让我看了,还换掉了门锁,因为原来的锁头我有钥匙。 我打电话给妻子,接听的不是妻子,而是她母亲。她母亲在电话中大骂我和我母亲,说我要害死女儿,我母亲也要害死我女儿,就挂了电话。 据后来妻子说,她母亲当时还在半夜中看到我潜入她家,想弄死女儿。 我母亲在医院抱过我女儿一会,第二天因为忙,再加上看到我女儿有她外婆照顾,就回家乡去了。可就是这样一抱,妻子的母亲就说我母亲对我女儿做了“诀”,想弄死我女儿,幸好她察觉了,请神明解了“诀”。潮汕方言中的“诀”,相当于巫术吧。 我母亲不懂巫术。她很疼惜孙子、孙女,我两位哥哥的孩子大多是她带大的,她看到我的女儿,心里不知多高兴呀。她告诉我,我女儿像我。我自己当时是看不出来的。 我与妻子的弟弟谈起她母亲的胡言乱语时,我说,听你母亲的口气也不像是恶意诬蔑,倒像是精神有问题。我妻子的弟弟对她母亲的胡言乱语也感到奇怪,他又告诉我,她母亲倒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现象的。 糟糕的是,我妻子居然相信她母亲的话。我开始是愤怒,后来是灰心。 后来,怕他们总神经兮兮、疑东疑西,我便不再去看望女儿了。后来我岳父在单位分得一套房子,他们一家迁走了,也没有告诉我。 我和我女儿,就这样分开了,当时她才出世没几天吧。直到1998年中秋节前不久,我才重新看到我女儿。 我女儿的外婆、我妻子的弟弟,对我女儿都是非常疼爱的。 我岳父是建筑公司的员工,很少在家,退休后,又帮自己的侄子搞工程,是他们一家的经济支柱。他也疼爱我女儿。 妻子在女儿满月时就去当促销员了。现在想起来,那段时间是苦了她。但她不该相信她母亲的胡言乱语呀。 在吵架之前还有一点小矛盾。当时因为穷,看到女儿一天用掉十多元纸尿布,就对照看我女儿的岳母产生怨意,还讲给朋友听,现在想来,这应该是我的不好吧。当时我是不主张用纸尿布的,我妹妹曾带孩子在我家住,留下很多可以不断换洗的尿布,我要拿出来用,岳母不屑一顾。 当时我没有现在这样好脾气,看到女儿莫明其妙总是哭个不停时,也会觉得烦;在女儿重新进入我的生活版图之后,我也曾有一次,因为女儿哭闹不休,不管如何哄骗都无济于事,而大发脾气。我还曾试图通过循循善诱,说服女儿不要哭闹,但后来我自己想明白了,女儿的哭闹只是不良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发泄。我理解了女儿的哭闹,便不再为此烦恼。 因为父女分开这么长的时间,女儿对我不亲热,非常不喜欢到我这边来,总要在她外婆那边住。我们父女俩有很长的一段磨合期。这两年,女儿对我越来越亲热了,但还是喜欢把我当小朋友,以前总是要我跟她一起玩游戏、唱歌、跳舞,是幼儿园教的那些,有时就摆弄五花八门的玩具,现在是下棋、打扑克,什么棋都有,采用最简单的玩法。女儿在玩方面并不聪明。 女儿学习很用功,上课很认真,学习成绩好。你现在问我女儿最喜欢什么,她说最喜欢读书。大家都说我女儿长得像我,性格更像我,我也觉得像,尤其是某些方面有点古怪的性格。但我小时候对待学校的功课不像女儿这样用功。我喜欢看课外书。我买了许多儿童图书给女儿,还给她订了儿童画报,女儿似乎不是很喜欢。 在女儿四岁半的时候,我写了下面这篇文章: 四岁半的女儿依然站在摩托踏板上,站在我的下巴下面。我喜欢用摩托载她兜风。四岁半的女儿胖乎乎的,高度与宽度也均衡。女儿一直胖乎乎的,高度和宽度从日趋均衡到已经均衡。我头稍一低,下巴就抵住她的大脑袋。我喜欢用下巴摩挲她逐渐黑亮起来的头发,闻着上面洗发精的气味。 她刚出生时,最让我注目的便是脑袋之大。那时不但大,而且尖,削尖脑袋往里钻,钻进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女儿在两岁多的时候就已经长得比较协调,不会因头大而明显呈头重脚轻之态,协调不但是上下、四肢的搭配,五官的合作也颇为和谐。和谐就是好看。女儿不但好看,而且耐看,耐看得益于她的“份量”。女儿不是那种单薄的漂亮,不是那种病态的俏丽,不是那种玲珑的标致,而是大手笔的美,美得“厚重”,美得大气。女儿的肤色不白,这也是为了配衬她的大气。白净的肤色虽不能说是病态,却是与女儿的整体风格不相适应的。我这里说的是女儿的长相。 女儿的个性也是粗粗砺砺、笨笨拙拙、大大咧咧的。她的情绪大起大落,哭呀笑呀大鸣大放,玩起来很疯。一些超市、麦当劳、肯德基都设有儿童乐园,她在里面蹦起跳落、攀上溜下,都是很耗体力的,她能不间歇地折腾几小时。她体壮力大。带她到这些地方去,看着她尽兴地玩,是我很惬意的休闲方式。与女儿在一起,我的头脑会变得很单纯,只感到人生的美好,没有什么烦人的杂念。女儿干不来细致的活,手工总是做得十分拙劣,简直是胡乱拼贴。写字很难不“出格”,描红一般都“出线”,涂色老是把许多颜色涂上去,涂得一塌糊涂,辨不清本来面目。她穿鞋总是左右颠倒。说了她多次,她穿起来也不再随随便便了,左看右看是研究性的眼神,可穿起来依然是左不左右不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