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给ZB父母写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ZB在家乡时给我寄过几次信,表明想跟着我干一番事业的决心。我原想安排他到汕头我所供职的公司工作,后因我来深圳,就把他带到深圳来了。 ZB来深圳这段时间的收获是:一、短短两、三个月时间,人一下子长高长胖了许多,从一个瘦小的孩子变成一个壮小伙;二、学到了作为某些商品的经销商或区域总代理时的一些运营方式,在两个多月的铺货、促销中,获得了一些市场经验;三、在我现在所供职的公司中学会了电脑办公。 他的哥哥也常到我们这里来。 我对他们兄弟的评价是:懂事、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 以上这些,都是作为父母的你们和作为长辈的我所欣慰的。 下面说一说一些具体情况,以增进彼此的了解,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我来深圳,是被一家公司请来当副总经理的。我在汕头工作时,也是仅次于老板的企业领导,老板与我私人关系不错,我不好意思贸然辞职,故以开发深圳市场为名来到深圳。一到深圳,便全力投入新单位的工作,并请求汕头那边停发我的工资。为汕头那家公司开发深圳市场之具体事务,便交给ZB去做,我只是在背后予以指导,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在精神上给予鼓励,在经济上全力支撑。截至4月底,我投在ZB这摊生意上共11820元,从房东那儿退回200元,总投资为11620元,其中支付汕头货款8400元、房租1300元、租房中介费250元、旧手机100元、旧单车2辆共125元、手机卡130元、产品进入一家超市费用410元、刻章50元、印名片和广告卡共200元、水电费共70元、炊具食具等共100元、煤汽60元,而这期间ZB收到货款1245元,以上各数相抵,余额为1670元。减去伙食费和零用,在ZB提供的账面上,余额近乎零。ZB刚来时主要由我提供食宿,4月底便到公司食宿,他独立操办伙食的时间为70余天。1670元用于ZB这70余天的伙食费、零用等,平均每天是23元,每月约700元。说实话,刚开始算出这个数目时,我心里是有些愕然的。我与辛贤开书店时,由于生意不好,辛贤办伙食很节俭,叔侄两人每天共10元。我在汕头那家公司工作时,拨给促销员的伙食款是每人每天7元。我原来的计划是:雇几个员工,每人每月300元伙食、300元底薪。如果有几个员工,我会抛出早已制定好的规章制度,比如,完成多少任务可领到底薪,完成多少任务可领到提成和奖励,失货赔偿,等等,但只有ZB一个人时,我当然不会搬出这一套。先让ZB一人试业,如果开局乐观,就招工,但运作起来很不理想,市场预测也不乐观,故不敢招工。ZB一个人的开支,超出了我的预算,但想到他工作的努力与辛苦,看到他长高长胖了,作为长辈,我只是点破了一下,便不再说他什么了。 产品铺得出去却卖不动,这是不能怪ZB的,因为:产品牌子不响,缺乏广告支持,价格没有优势,塑料瓶装没有纸盒包装的竞争力,汕头产品不受欢迎。 他连单车与所载货物一起丢失了一次,我也没有怪他,只叫他今后小心点。 平时我对他叮咛得最多的就是:吃饱饭,多喝水,注意安全。 自5月份起,他到我现在所供职的公司工作,每月工资500元,公司包食宿。伙食费平均每人每天约6元,20多名员工的伙食由专人打理。ZB吃过几次之后我问他怎么样,他说很不错的。这家公司是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销售和电子商务网站的运营。除个别特殊关系外,员工均中专以上学历。ZB到这儿工作,赚钱不多,但可以学到很多东西。ZB领到工资后,我会督促他每月寄400元回家,留100元自用,其中50元零用,50元用作手机费。我为ZB办的手机卡,如果不打出去,只用于接听,每月才25元。ZB不用自理食宿之后,原来所购置的一些炊具、用品,恰好他哥哥那儿需要,也不致浪费。 关于这摊生意,现在铺在市场上的货物即使全卖得出去,货款回笼也不足6000元,如果最后能收回4000元,那么这场生意共亏了8000多元。我给ZB一个任务,为收回货款,降价处理这些货物,让他休息日就去收款,ZB接受任务之后,第一天就收回了200元,交给了我。如果能收回这些货款,我手头也宽裕些,会给ZB几百元,就当是两个月的底薪吧。这样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