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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长的信:我的甲申年及瞻前顾后(十)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5-07-13 21:46:35

我生病时向她丈夫借了6000元?这话从何说起!

我1997年那场死去活来的病不堪回首,在那场病中帮助过我的人我却经常想起,来看望过我的人我也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去潮州庵埠某公司上班的时间才一个多月吧,为公司做过的事很少,只记得写过一份申请名牌产品的报告,创办了一份企业报,写了一些广告文案。当时在公司的办公室昏倒在地,给整个公司带来了不少麻烦。老板梁先生及许多公司领导送我上医院,几天后老板又亲自开车将我转至汕头中心医院。大家工作都很忙,我的病使大家忙上加忙。那时我还是汕头一家公司的企业报主编,该公司的陈经理一闻知此事,即告知老板,代表老板来看望我,还带来了2800元慰问金。潮州那家公司的老板要我安心治疗,他会拿钱来给我治病的。尽管那家公司当时效益不错,但在花了它约10000元之后,我不好意思再花它的钱了。我的父母先后拿来了8000多元,还有我的积蓄等,在我快把这些钱用尽之时,谢天谢地,病情也好转了,我提前出院,回家休养了半年,这半年靠在家编每月一期的《澳士兰报》过日子。在这场病中,先后到医院和我家里看望过我的人除了两家公司的同事、领导,还有李瑞林、李成烈、李文奇、李楚文、李裕彬、赵炀、陈君夫妇、林少忠、郑文雄、肖涛生、郭大平、蔡奕勤夫妇、C、林暹才、陈海潮等朋友,还有我的两位母姨等亲戚;给我送来慰问金的有李楚文的兄嫂各100元、林少忠50元、我的学生陈景雄200元、母姨200元、肖涛生400元、李文奇1000元;在医院辛苦陪护的是我的母亲、二哥、工友小林,还有你,克文;借给我钱的是赵炀。后来我病一好,即还清向赵炀所借的1500元,连李文奇的1000元慰问金也强行还他,因数目较大,如果是几百,我会收下的。 当时那场病好多亲友并不知道,有些后来知道了打电话过来慰问,陈致和老师还专门写来一封慰问信。除了偶尔打电话向我借钱便极少联系的陈君弟弟,当时可能是不知道,连个电话都没有。

我极少向人借钱。在1997年那场病中仅向赵炀借过。如果我真的需要向更多的朋友借钱,我把朋友的名单列出来,列上200名之后仍排不上那位文友的弟弟,且不说交情深浅,以经济状况论之,我也绝不会向他借钱呀!退一万步说,就算借过钱,我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还清。我向朋友赵炀借过两次钱,都在两个月内还清。

经过这场争吵,我不想再理会文友的弟弟了。我想道:如果我找钱去借他们,而看那情形,陈君的弟弟很可能再也不会醒来了,要等他们还我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会认定我是在还债。即使他醒过来,也只是还我清白,还钱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还不起。因为这场争吵,我似乎不会再为自己无力帮助他们而心存不安。仔细一想,这场争吵是不是成了我不愿帮他的借口?我是不是很虚伪?我不时追问自己。

克文,在上面的引文中,我把来看望过我的朋友都罗列了出来,是出自内心的一种感念。C便是我多年的朋友、现在的老板。

后来,陈君的弟弟被救活了,当时说是肝昏迷,可能是误诊,据看过他的朋友说,现在他活得生龙活虎的。这是好事情,值得高兴。可是,令人不快的是,时至今日,陈君兄弟从未对我做过一个解释,更不要说道歉了。我曾打电话给一位与陈君弟弟略有往来的朋友,请他叫陈君弟弟打个电话给我。可是,我一直没有接到陈君弟弟的电话。

回头再说黄老师对我的热心和关心。到汕头某报工作,黄老师以为是他出的力,我也含糊其辞,但在这封长信中,我要尽可能地还原真相。

上文提到的那位陈姓朋友带我去某报社见S总,即某报的第三任总编。

那位约我晚上去他家后来又不让我去了的总编,只编了一期报纸,就拍屁股走人,回原单位上班去了。鸟过留毛,人过留名,他却留下了声音。他在某报留下两句名言常常被大家提起:“你们要嫖娼尽管去,被警察抓到记得打我手机,我一手摆平。”“我要与这家报社共存亡!报社在我在,我在报社在!”他说话的声音很尖,在他离开后,某报同事喜欢模仿他的声音取乐。某报从创刊到我去上班时,一共出了四期报纸,每周一期。此前,某报从筹办到组建到成立,可能花了半年时间,从筹办到我进入这家报社,一共换了三位总编,换了两位投资商,换了一批工作人员,不知投进了多少钱。

黄老师通过陈姓朋友了解到报社要招一名副刊编辑,便用电话向S总推荐我。S总就叫我来见见面,也就是所谓面试吧。与S总见面后,简单地交谈几句,S总便说,现在要招的是副刊编辑,由副刊主编J老师面试就好,J老师同意就可以,我这里没问题。J老师手下已经有一位副刊编辑,就是纪小姐。纪小姐与我交谈了几句,据她后来说,我给她的印象不错,所以她愿意帮助我。S总让J老师面试我时说:“李乙隆是艺术馆黄馆长介绍来的。”大家对黄馆长是有一定的尊重的,但远没有到了他所介绍的人就一定要录用的程度。J老师对我带去的作品剪贴本并不感兴趣,当听说我在日报副刊发表过一些稿件时,说:“我对你的名字很陌生呀!”说话的语气似有些怀疑。他原是日报副刊部编辑,日报有几版副刊,我当时只在文学版上发表作品,J老师编的则是杂七杂八的周末版。当时他所编的周末版口碑不佳,我从来不看他所编的周末版,也从没向他投过稿。他本人对他所编的版面却是十分自得的,也难怪,他所听到的声音,总是团结在他周围、占住他的版面发表稿件的一批老作者的恭维。交谈了约十分钟,他说:“你先回去吧。我要和S总、郑总商量,如果要录用你,我们会通知你的。”

我和陈朋友走到楼梯口,却见纪小姐追了出来。她对我说:“你这样一回去,就不会招聘你了。J老师几天前就跟我说过,副刊部不要男的,男的不好领导,他已经选定了一位女作者。你直接去找郑总吧,趁他现在一个人在社长室。”

陈朋友带我去找郑总。

有人说,命运,就是你所遇到的人。

如果没遇到纪小姐,我到某报工作的可能性会很小很小。如果不到某报工作,我在1994年以后的人生轨迹会怎么样呢?现在我会怎么样呢?也许现在我是一个公办教师,也有可能在某个学校当校长或教导处主任,也可能因为在教育局工作的李瑞林等朋友的牵针引线,我会被教育局借用,再被调进教育局……我的人生境况,有可能比现在好,也可能比现在差,也有可能已经死去了。

我说如果不遇到纪小姐,不到汕头工作,可能已经死去了,并不是说我不到汕头工作,生活就难以为继,或者在潮阳工作、生活的地方后来出现了什么事故,或者危险因素比汕头多,而是我一直觉得,人有时走上不同的路,就可能有一条是死路,有一条是生路,就像坐上不同的车,有一辆出现车祸,有一辆一路平安。生命何等脆弱。人生,总是充满着偶然。死是必然的,活着,却是无数个偶然连接在一起。死是容易的,活着,却是不容易的。1987年我就在一篇文章中写到,生命从诞生之日起,甚至可以说从卵子受精之日起,他的死亡之神,就一直伴随着他,在不远处窥视着他。好端端在路上走着,也有可能被一辆失控的车撞上;自己开着摩托车,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稍不留神就可能死于非命。小时候在公路上学踩单车,摔在大桥头,桥下就是乱石,生与死,不足一步之遥。在一个一起放牛的伙伴的怂恿下,骑到牛背上,胆子小,很怕摔下来,过大桥时牛走在桥边,我看到桥下,觉得自己骑在牛背上好高,更加害怕,头一晕,就摔了下来,摔在桥栏里面,如果摔到桥栏外,就一命呜呼了。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尤其是淘气的男孩,每个人都经历过许多危险。我不算淘气,胆子也小,比如我不敢爬树,因之经历的危险不多。在城市,车来车往,安全系数并不比农村高。在城市的好处是,治病及时。在农村,尤其是我们那些偏僻、贫困的山村,以前不时有人病死、有小孩夭折,有的是因为治病不及时,有的是因为无钱治病。我现在兄弟姐妹共四人,本来有七人,就有三人夭折了。我小时候不时要流鼻血、流齿龈血,有时流了那么多, 1997年吐了那么多的血,进入病危状态,但我还是活了下来,活到现在,我还将顽强地继续活下去。想起这些我总要禁不住感慨,人活着,是一个奇迹。我们要感恩生命,珍惜生命,珍惜生命存在的奇迹。因为我有这些“离奇”的思想,因之听到人家说我如果不走那条路,现在就会怎么样了,比如说我如果1985年不要离开红场区公所去了曲江,现在一定当上什么官了,我总是这样回答的:“不一定的!如果我不去曲江,现在也可能死去了。”如果生命有定数,那我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命中注定的,我不管怎么走,都是走在我的宿命中,决定我走哪条路的,不是我的意志,而是冥冥之中的力量。如果生命纯属偶然,没有定数,那我也可能在一次偶然事故中丧生了,怎么能肯定我不走那条路就会怎么样呢!

如果生命有定数,纪小姐便是我宿命中的一个“贵人”,而我在纪小姐的指引下,接下来遇到的另一个人,便是一个掌握着我一段命运的人。他便是某报社的社长、兼报社副总编,实际上便是报社的投资者,也就是老板。我们都称他郑总。

郑总其貌不扬,是个在社会底层生活了较长时间的人,心地善良。他与我交谈了几句,也把我的稿件剪贴本翻看一会,他说看得出我的才华。我却认为他这个人就是看不上我的“才华”,我当时的诚恳也会让他感动而不忍拒绝的。他问我,S总和J老师与我见过了吗?他们是怎样说的?我说,见过了,他们叫我先回去,说他们决定不了,要和你商量。他说,那就不用商量了,你过来吧。我立即说,那我后天就来上班。他说,好!我和陈朋友怕节外生枝,离开社长室后就转到S总和J老师那儿,与他们辞别,并告知他们,郑总让我后天就来上班。S总显得很热情。J老师愣了一会,就恢复了常态,也很客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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