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正月初三我在家乡时,诚邀我去深圳工作的这位朋友老板也特地到我家乡,当着我父母的面,郑重其事地请我“出山”。我父亲这个人,小孩子骂着他玩时他也像小孩子那样不讲究体面地与小孩子说笑,你一尊敬他,他便拿模拿样像个大人物了。他用“托孤”般的口气,把我托付给这位与我交往了八九年而与他刚刚认识的老板,他说了我的“毛病”,要他关照我,教导我,帮我克服缺点,打个通俗易懂的比方,就像以前我做你老师时去你家家访,你父亲拜托我对你这个学生严格要求一样,也许你一直是个乖孩子,我倒从没听到你父亲在我面前说你一个“不”字。 我父亲这样一来,比我年轻七八岁、一向称我为老师、经常向我请教的这位朋友,便变得与父亲同一辈份似的,我却一下子“矮”了下来。我父亲为什么会说我“多嘴”呢?好多时候我是沉默寡言的,在别人看来,说好听一点是深沉,说难听一点是木讷。在我自己看来,我有时似乎很健谈,一些拿手的话题,有人感兴趣先挑起了话题,而我又愿意讲给他们听,便会滔滔不绝,从听者的神情似可看出他们听得津津有味,也曾有人说我出口成章、妙语如珠;但有时我又是那么不善言辞,想打破尴尬的沉默却一时找不到得体的话说;而在不少时候,我又是那样地懒得说话,我对鼓唇弄舌搬弄是非总是反感。“多嘴”在我们的话语里属于贬义词,不是指说话多,而是指喜欢飞短流长。说我“多嘴”,真冤枉!我回家乡很少与父亲说话的,只是礼节性地跟他说几句,总不能冷漠老人家吧。好久没回去了,这次回去,两位哥哥和他老人家和我聚一聚,也因为我的关系,大哥才会跟我父亲呆在一个场合中,平时,他们是水火不相容的。他们三个都喜欢谈论时政抨击腐败,而这些话题也容易激起我的说话欲,不知谁先扯起了这个话题,因为我掌握的信息、理论,要比他们多,而且我平时也写了不少这方面的评论、杂文,有一些自己的思考,我还认为他们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是错误的,于是我的话也就多了起来。这便是父亲说我“多嘴”的由来吧。他说我这个“毛病”虽有点冤,但当时我并不怎么反感,只是后来朋友借父亲的话要给我上课,尽管朋友说得十分委婉,我心里还是有点不爽。我并不是不喜欢别人批评,好多时候我很听得进别人的批评,比如有人说我语速过快,声音过高,说话容易激动,我自己也知道,一直想改掉这些毛病,到现在还改得不够好。不管有多少人次指出我这些毛病,我都听得进去的。可是父亲对我说话方面的毛病却“眼光独具”,好一个“多嘴”! 说到我父亲,我的感情便有些复杂和矛盾。他是我的父亲,勤俭持家,养育我们兄妹四个,让我们上学读书,帮我购买房子,说什么我都应孝敬他。我遵从道德的指引,虽然不大和他说话,但礼节性的电话问候还是有的,每月给他和母亲寄去500元,拜佛求神也不忘祈求神佛保佑父母平安、健康!“但是”,在这个转折词后面,说来话长。人有点累了。今天是农历正月十一,白天上班,晚上打了上面这些话,明天上班,利用上班时间在公司电脑上再写这封信吧。 我父亲热爱体力劳动,自己身体好,极少生病,这也是子孙之福。但他偏执地认为只要多进行体力劳动身体自然会好,生病就是懒惰引起的,生病也不用治,体力劳动可以治病。孩子生病父亲不愿带他上医院,他怕花钱,他认为死不掉的。据母亲讲,我的三哥聪明伶俐,长得十分可爱,生病了,发高烧,用土医草药治不好,母亲和邻居都认为应送医院了,父亲总说不用的,后来死在送医院的路上。医院在你们两英镇,以前离我村有十公里左右的路程,交通工具只有单车,有不少上坡路。我的三哥死在这段路上,其实是死在父亲的吝啬和大意上。据医生说,稍微早一点送来就不会死的。比我大两岁的三哥在我心中定格成一个可爱的小孩形象。他临死之前,也许是回光返照吧,还唱着《东方红》。他那时才五岁,他学会唱这首当时的“流行歌”。他永远五岁。每当听母亲讲起这段往事时,我就万分同情母亲,我的心就会隐隐作痛。将来我要写一部家世小说,会从这件事起笔。最近我有个侄子得了肾炎住院,我打电话给父亲时他并没有谈起此事,后来我知道此事后去医院看望并送去一点钱,打电话给父亲谈起来时,他没有问病情,只是说我送去的钱多了。1997年我在庵埠一家公司工作因昏迷在办公室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中拉了很多黑便,呕了很多污血,转送到汕头市中心医院后,又呕出了很多鲜血,进入病危状态。病情稳定后,为节省钱拿了药回家休养。休养期间,我有一份兼职没有丢掉,就是编《澳士兰报》,每月编一期,驾轻就熟,工作不累,正好赚点钱作为休养期间的费用和家庭开支,还略有盈余。那天父亲打来电话,对身体情况一句也不问,只是告诉我报纸上有汕头一家企业的招聘广告,说要招聘一位企业报编辑,言下之意就是要我去应聘。客观地说,在我住院期间父亲是送来一些钱的,他没来看过我是因为忙,他也不喜欢出门。顺便一记的是,这场病花掉多少钱,现在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记得花掉了庵埠那家公司一万元左右,还有父亲的8000元、我的一些积蓄以及澳士兰公司送来的慰问金。按我在另一篇文章中的记录,这场病医药费总额两万多元,我记得住院时间是20多天,平均每天1000多元,有这么多吗?是不是哪些地方出了差错?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写过下面这段话: “我是在医院花过不少钱的,对医院的认识有切身体会,还有在医院工作的朋友的实话实说,并非道听途说或社会偏见。医生的灰色收入来自病人的红包和药商的回扣。有些药物的回扣高达50%以上。据说还有的护士侵吞病人一些昂贵的药物,通过一些渠道卖掉,对这一传言我总是不大相信,但也有人言之凿凿。” 《羊城晚报》有一篇文章说,现在经常看到有人与医院核对医药费,结果总是医院多算,却从没有看到医院为此向对方表示歉意。病人或其亲属要核对账单,必须一点一滴做好记录,但遇到病情危急时,只求活命,哪里顾得了这么多! 按常理论之,救死扶伤的医务人员治好我们的病,救活我们的命,我们要深怀感激才对,哪能好了伤疤忘了痛,反过来与他们算细账,或说他们的不是呢?可是,现实与常理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了。以常理论之,命当然比钱重要,但有时候,钱就是命,钱能买命!在昂贵的医药费面前,在门槛高高的医院门前,好多穷病人及其家属望而却步。就算你不望而却步,也会被拒于门外的。在这里我不想用“见死不救”这样的词,我还是相信“医者父母心”的古训,见死不救的只是某些制度、体制,而不是我还怀有敬意的医生。 有一点要郑重地一提再提的是,庵埠那家公司让我一直心存感激。 说到我父亲为我所花的钱,我深感惭愧和自责。父亲为我花的第一笔大钱是为我购买潮阳城市户口,花了6000元,那是一笔冤枉钱,是上当受骗,那个户口一点作用也没有。后来我迁进汕头所交的所谓城市增容费,潮阳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是一样的。在汕头购买房产送汕头城市户口,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也不用花钱买的。父亲为我花的第二笔大钱是帮我购买现在我一家所住的这套郊区的房子。这套房子是汕头最便宜的房子,开始是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的,大概分期付款了二年时间,我女儿出生后,父亲怕我生活困难,将我在家乡的房子卖掉,一次性还清了房款。我在家乡的房子,也是父亲出钱所建的。第三次就是1997年那场病。1998年我购买摩托车时由于母亲的支持,向父母借了一万元,2001年春节期间,我一拿到那被叫做红包也可叫奖金我认为是年薪的五万元,即寄还这一万元。2001年我因开书店需要本钱,又向父母借5000元。7月我重回汕头这家公司工作,8月关了书店。一拿到2000元工资即寄1000元给帮我看了近半年书店的侄子。以后我每月一领到工资便寄钱给父母,开始是300元,2002年我工资升至3180元,便每月寄500元。父亲说不用寄这么多,他们有钱,我也知道他们有些积蓄,但我还是照寄不误。母亲总认为我们在城市花钱大手大脚,巴不得我多寄些。因为身体的原因,我花在伙食和医药上的钱不少。有时胃口很差,只要是想吃的营养又好的东西,我很舍得花钱。我的身体是很需要休养的,但我现在没有休养的条件。除了养家糊口,也得积蓄些钱以防万一,比如重病,比如失业。女儿的各种费用也少不了的。我花在我女儿身上的钱,说起来都是很正常的费用,并不奢侈,但比起在我家乡我二哥养5个孩子的费用,要多得多。比如我女儿三岁进幼儿园,小小班、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共上了五年幼儿园,各种费用少说也得一万多元,在家乡则没有幼儿园可读的。还有吃的、穿的、玩的、学习的,城市的孩子不知要比家乡的孩子多花多少钱,家乡的孩子,父母能保证他们的温饱就功德无量了。二哥一家7口人,每月600元伙食费,这在人均年收入不足1000元的家乡那里,算得上“地主”水平了。我母亲来我这里住时,总会带来几个还没上学或放寒暑假的侄子侄女,他们也喜欢来,来了还不愿回去,而我也喜欢他们来。他们一来,我每月给母亲800元办伙食,母亲会把他们一个个养得白白胖胖,还会节余一点钱带回家乡去。他们一回去,用不了一个星期,就变得又瘦又黑又脏,让我认不出来了。客观地说,现在家乡孩子们的生活,比我小时候又要好得多! 我多次跟你说过,我女儿刚读一年级,我就要开始为她积蓄大学学费了,你也许会以为是玩笑,其实不然。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承担大学教育成本的80%,而每个大学生每学期还得交五六千元学杂费,每年就得一万多元。怪不得考上大学却读不起大学的人那么多,怪不得不时有人因交不起子女上大学的学费而自杀。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对此提出质疑:“据说,我国大学实行高收费,只是让学生及其家长承担教育成本的20%。也就是说,每个学生每年交1万元学费,国家还得付出4万元。请问:大学的教育成本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有人问得好:‘是不是把学校官员购买豪华进口小轿车、名为出国考察实为旅游的所有支出都分摊到学生身上呢?’有人戏言,‘校级领导一走廊,处级领导一礼堂,科级领导一操场’,道出了我国大学中机构臃肿、冗员泛滥的通病。难道我国大学中的体制敝端造成的无效成本,也要由无辜的学生来承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