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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就摘及想到就说(之五)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5-01-12 22:05:21

好久没有写系列稿《看到就摘及想到就说》了,要消化掉手头的一些文字资料,写这个系列最为省力。

2004年12月27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丰台区王佑乡8岁女孩茉莉已经第三次为自己的户口问题自杀了。8年前,茉莉是一个弃婴,被好心的赵大妈收养。现在,要上学,需要申办户口;要申办户口,需要向政府交上几万元。赵大妈一家很穷困,哪里有钱“买”户口呢?茉莉不想连累养母一家,在绝望之下,选择了自杀。这个可怜的孩子,正好与我的宝贝女儿同龄,可在她8年的生命历程中,在她幼小的心灵中,已经深深地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残酷。在她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亲生父母抛弃了她;在她8岁的时候,政府抛弃了她。8岁,本该是未谙世事的年龄,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龄,可这个社会对她的伤害,已经让她感到生不如死。虽是冬天,深圳依然温暖如春,但这条消息,让我感到彻骨的寒冷。

下面这件事在网上广为传播,也许你已经看过了,我也在好久以前就看过了,但重新看到时,心灵依然颤栗不已。

在四川自贡,有一个工人家庭,夫妻俩都下岗了,两人一个月的收入加起来仅300元。为了供养孩子,他们什么都尝试过:蹬三轮车、擦皮鞋、摆地摊……每天干得精疲力竭,家里依然入不敷出。后来,孩子的学费也成了问题。孩子很懂事,知道父母的难处,很想帮父母。但是,一个6岁的孩子能做什么呢?孩子便去商店偷东西,偷的也不过是面包和饼干。结果,孩子被店主抓住,狠狠地打得鼻青脸肿、伤痕累累。回到家里,父母追问了半天才得知真相,一家三口抱头痛哭。

周末,夫妻俩把孩子带到爷爷奶奶家,说最近要出门几天。然后,夫妻俩回家双双上吊自尽了。他们没有留下遗书,就那样直截了当地把自己挂在厕所的梁上。这件事在当地引起轰动。工人们自发捐款,为他们举行葬礼。而地方官员则对舆论严密封锁,不让当地任何媒体进行报道。有一位省报的女记者凑巧来到自贡,知道了这件事。官员们害怕她进行报道,赶紧找到她,在当地最豪华的酒店里设宴款待。这是一桌极其丰盛的宴席。女记者突然对着丰盛的宴席放声痛哭。这一哭让满座天圆地方、脑满肠肥的官员感到莫名惊诧:死去的又不是你的亲人,干吗如此伤心!

如果你问我:“霍英东何许人?”我会说你孤陋寡闻。如果你问的是“在中共番禺区委书记梁某的盘剥下忍气吞声达十年之久”的霍英东“何许人”,我会与你一起愕然一阵。

霍英东,先后担任香港地产建设商会会长,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永远名誉会长,第五届、六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八届、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全国政协副主席,按理说,是国家级的领导人了,却要在一个厅级官员的盘剥下忍气吞声达十年之久,这让我们不禁要问:这全国政协副主席是干什么用的?这样的港商尚且要被地方官员盘剥,还有什么样的商人能不受地方官员盘剥呢?

梁某何以能盘剥霍英东呢?因为霍英东在梁某主政的番禺先后投资了400亿元。中共官员不是热衷于招商引资吗?以常理论之,霍英东到番禺投资,梁某应该执礼甚恭才对呀。对我们的官僚们是不能以常理度之的。我们的官僚们,既热衷于招商引资捞政绩,更喜欢在“政绩”中大饱私囊。梁某为何要盘剥霍英东?因为霍英东没有主动奉献钱财、安排出游和赌博等。梁某如何盘剥霍英东?据 2004年12月4日《南方都市报》载,霍英东在南沙开发了东发码头,梁某硬逼霍英东掏2000万元给他搞个南伟码头;霍英东想修一条环岛路,钱交出后没有下文,对方说用作“搬迁费”了;霍英东要建个蒲洲花园,梁某让人在邻近山脚挖来一堆黄泥,在山上拔来一些小草,栽了几棵小树,就拿走了1500万元……霍英东说:“搞了一辈子工程,从未见过这样离谱的事。”

自1990年代初中国有股市以来,上市资格在中国一直是稀缺资源。由于企业一上市往往可以获得巨额融资,这使得中国企业一直对上市趋之若鹜。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灰色交易的传闻一直没有间断过。

这种交易需要一家中介公司——通常是所谓咨询公司或顾问公司来过账。付钱一方以支付咨询费或顾问费的名义把钱打入中介公司,过账的公司一般收取8%—11%的费用,牵线搭桥的人收取20%左右的费用。

虽然中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已经从审批制向审核制转变,权力寻租的空间越来越窄,但现行的审核制还是一种行政性安排,弊端并没有从根本上革除。英国、美国等国家实行的是注册制,公司只要达到上市的标准,就可以由交易所安排上市,用不着政府批准。

2004年12月20日《中国新闻周刊》的封面故事为《1000亿科技资金如何分配》,刊发了《激辩科技经费主导权:行政VS专业》、《科技经费:利益与潜规则》、《科技部的“钱”世“金”生》、《付之阙如的科技审计》等六篇文章。最后一篇是该刊评论员文章《消除公共资金的权力魅影》,摘录如下:

——由行政主导的科研经费给相关政府部门带来巨大的权力,却将科研人员变成在行政机关门前乞讨经费的“乞丐”。科研人员必须向资金管理分配者申报课题,并获得认可。表面上看起来,这套机制似乎能够在科研领域中引进竞争机制,然而,课题竞争的裁判者不是科技专业群体,也不是市场,而是官员。所谓的竞争,不过是一场“媚官竞赛”罢了。于是,科研人员为了获得经费,把许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拉关系,对官员进行金钱和色情贿赂,已是行内公开的秘密。科研人员职业伦理的滑波,与科研经费由官员分配这一体制有直接关系。

同期《中国新闻周刊》刊发了《医药回扣法难责众?》一文,该文称:药品回扣成为一些医生的重要收入,已是公开的秘密,但极少有人因此受到法律惩处。与此相应的一个背景是:中国城乡近四成患者因经济困难未能及时就诊。该文所附“医药回扣”链条如下:

药品厂家把药品批发给药品批发公司,受雇于批发公司的医药代表开始到各医院去推销药品:首先买通各科室主任,由他们向医院提出进药申请;接着突破有药品采购权的主管药品采购的院长、各药事委员会委员以及药剂科主任,以使进药申请得到批准;疏通药剂科和药房工作人员,让他们多进药;疏通医生,让他们多给患者开药;最后疏通药房的统计人员和电脑操作员,让他们帮助统计各医生的开药量,以便与医生进行“结算”。

在我目前所栖身的深圳,不久前有两则官场新闻在网上热炒。

一则是原深圳市人大代表、某区公安分局局长安某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事。该官员落马的原因,据官方消息是:其下属欲求提拔,须坚持不懈行贿。其受贿金额,被查明的仅区区几十万元,何足道哉!被网上热炒的原因是这位局长乃女将,涉嫌接受男警员的性贿赂。

一则是“妞妞事件”。市委某副书记的女儿妞妞拍了一部电影,深圳市委宣传部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组织学生观看,每票20元。有学生家长不满,投书网络,引来了人们的许多质询。对于党政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学校组织学生购票观看官员女儿的电影这一事端,许多人倒是不予深究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转移到妞妞拍电影的钱和出国读书的钱上。原来说这部电影投资2000多万元,被广泛质询后,就有人出来说仅投资1000多万,当初出于宣传电影的需要才把投资说多了。按时下社会行情,官员子女出国读书已是家常便饭,现在就有人算出妞妞出国读书几年的费用约400多万元。紧接着,曾被深圳禁止发行的《南方都市报》又挖出猛料:还在读书的妞妞早就坐拥700万元以上的资产了。深圳报纸曾卖力推广妞妞的电影,“妞妞事件”发生后,深圳各报噤若寒蝉。紧接着,网上关于“妞妞事件”的言论被删被封了,我在google输入某副书记大名,所搜索到而且能打得开的,大多是有关他的正面报道,比如主持什么会议、参观什么地方、发表什么讲话,等等,还有“深圳各党政单位严禁议论妞妞事件”、“中宣部禁报妞妞案”等消息。

拿妞妞来比照前面那为户口问题自杀的8岁女孩与下岗工人的6岁孩子,你将作何感慨呢?也许有人会说:“这就是命!”这话权贵们是喜欢听的。难怪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都喜欢鼓吹宿命论。

                                (200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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