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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就摘及想到就说(之四)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4-11-30 20:37:48

矿难,触目惊心!

矿难,惨不忍睹!

10月20日晚,河南大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有148名矿工遇难。

据不完全统计,11月以来全国至少发生14起矿难。死亡10人以上的矿难主要有:11月5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石崖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11月11日,河南省鲁山县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1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白鹿镇宏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1月20日,河北省沙河市发生特大矿难,造成68人死亡……

11月23日早晨,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的红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封锁消息,转移尸体,篡改原始记录,销毁有关证据。后据矿主交代,这起矿难中共有12人死亡。另据当地安监部门调查掌握,至少还有12名矿工受伤,其中一名矿工伤势严重。

今天是11月30日。截至中午12时30分,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11月28日发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已发现63名遇难者遗体,井下还有103人下落不明。今天上午,某报记者在负责救治伤员的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了解到,目前已经抢救出来的大部分伤员有烧伤、冲击伤、内脏损伤等,加上一氧化碳中毒。目前,现场救援工作仍在继续,但是有关专家表示,井下矿工生存希望已经不大。

煤矿不是万人坑,胜似万人坑。据资料统计,在2000年以前,我国因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每年一万左右,2000年以来,降至6000人左右。美国在长达14年的越南战争中,阵亡士兵47414人,导致公众对战争的强烈不满。而在这14年中,我国在煤矿事故中死亡人数,不知要比美国阵亡士兵人数高出几倍。中国煤产量占世界1/4,煤矿工业死亡人数占世界4/5。中国每百万吨煤的死亡率,比俄罗斯高11倍,比印度高15倍,比美国高182倍。

以往,对待矿难,地方当局封锁消息,当地传媒也积极配合,封锁不了消息时,就用一篇“豆腐块”打发一下。值得肯定的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要封锁消息谈何容易;一些充满人文关怀色彩的报刊,也不惜版面对这类事故进行深度报道和评论。

以往,我们的传媒用“豆腐块” 报道矿难时,与对其它事故的报道一样,重点报道“公仆”如何“高度重视”、“亲临现场”、“召开紧密会议”、“及时处理”、“妥善安置”……近乎是领导在“做秀”。值得肯定的是,这类让人深恶痛绝的官话、套话、空话已逐渐不见了。也许是事故不断,那些官话说多了,官员和传媒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在沙河矿难采访时,一名矿工向某报记者讲述了他们的生命安全时刻受到威胁的境况。矿工的工作面一般在井下几百米深,每个工作面之间距离不定,有的不足两米,常有相互贯通的现象。井下放炮时根本没有统一规定,一个工作面放炮时,常震得附近的工作面直掉石头,砸伤矿工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一些小矿在井下乱拉电线,有的电线在炮声中被震落的石头砸断,就会掉在矿工脚下,而他们的脚又处于水中,这时,矿工们的雨鞋一旦破漏,就会触电。有时,矿与矿之间为争夺资源发生械斗,也会使矿工们的安全受到威胁。出现事故,如果伤亡人数少,有的矿主不会上报,矿工或其家属要讨得合理的赔偿很难。

媒体对陕西陈家山矿难报道中有这样一个细节:一位矿工曾对自己的母亲说,矿井下的工作层面11月22日起火,煤矿却一直不停产,灭火队已在井下工作了近一个星期,火势才控制住了一些,许多矿工都不愿下井。另一位矿工的哥哥对记者说,井下有安全隐患后,有经验的矿工都拒绝下井工作,但煤矿领导不让停工,并强调要对不下井工作的矿工进行处罚,甚至开除。

目前无论国有还是民营的矿业,矿工都没有为自己说话的工会。这些低技术、低学历的工人,没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为了养家,不得不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矿方则占有完全的主动,他们手里有大把的后备人力资源,雇工稍有不从,可以随时炒掉。因此,无论工作多么危险、工资多么低廉,工人还得服从。

有境外华文媒体发问,既然中国国务院高官曾经承认,事故暴露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然很薄弱,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仍然很多,那么,有关当局为什么连亡羊补牢的事都做不好,而让大煤矿和小煤窑不断吞噬同胞的生命呢?

有论者认为,中国经济近年来发展迅速,对能源的需求大幅上升,为了攫取更大的利润,大多数矿井都在超负荷加班加点地生产,无不忽视昂贵和费事的安全规定。泛滥的腐败更加使得国家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根本得不到贯彻,矿井经营方只需贿赂安全检查员,即可躲避过安全监察。多年来每次矿山事故发生后官方都派人前往视察,关闭危险的矿井,但在矿方和当地腐败官员的串通下,这些矿井没过多久就又重新开张继续生产。此外,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很多部门对于矿井的违规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让我们在“盛世”欢歌中,为在黑暗的矿井下死难的同胞默哀!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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