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线、王艳玲、杨朝芳除了上课、吃饭在一起,睡觉也是无法分开的,因为学校宿舍实在有限,她们三个人必须挤在一张木板床上。这里年平均降雨1100毫米,破旧的宿舍屋顶漏雨,王线她们只好把床挪到漏雨稍少的那一边。我打开她们的木箱时发现,由于长期雨淋水浸,木箱已有些发朽了。这里年平均气温13摄氏度,屋里是不生火供暖的,孩子们相互用体温取暖。 当城市里的孩子沉迷于刺激的电子游戏而让父母为之头疼时,甲坝民族小学的孩子却要赶紧抄写完黑板上的板书,因为再过一会儿雾气就会完全吞噬它。这所学校今年考上高中的有7个孩子,但真正就读的是3个,剩下的孩子因家里实在无法挤出学费,和其他落榜同学一样,他们或种田放牛,或远走他乡打工。 学校条件再艰苦,对于老师和孩子来说,都可以用意志去克服,但让老师们痛心的是孩子们的失学。 当城市中的母亲在医院中为以后是穿比基尼还是连衫泳装确定如何剖腹产而左右权衡愁眉不展时,西部贫困地区的母亲正无力的拿起一把带着锈迹的剪刀伸向连接她和婴孩之间的脐带,虽然这个婴儿可能在没有看清这个世界前就会因破伤风死去,而活着的婴孩会和圈里的小猪、小牛一起长大。 一双大眼睛的纯净也会使人感到了惊栗不安,在甘肃陇西漳县虎桥竹林沟东洲春蕾小学外我得出了这一结论。在人群中,一个爬在父亲背上的小男孩就那样不眨眼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举着相机的我不断逗引他,但他并没有该有的反应,在一边的母亲怯怯的告诉我,这个有着纯净大眼睛的孩子官名叫胡家庆,他是脑瘫,三岁了还不会讲话、走路,也许一辈子都要在他父亲身上度过。有着这样一双眼睛的孩子怎么会和脑瘫联在一起?我请教了当地卫生局的领导后才知道,小孩脑瘫是他贫困的母亲在家中自己生产造成的。卫生局的老阿姨告诉我,一支蜡烛或煤油灯、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一床破旧的棉絮就是西部贫困地区母亲生产时的全部用具,往往孩子出世后颤颤巍巍握着剪刀剪断脐带的是早已筋疲力尽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若遇难产十有八九会母子双亡,而新生儿在这样的卫生条件下发病率、死亡率高得惊人。过了生死关,孩子还要继续在贫穷的家庭中受尽煎熬。 (六十一) 下面内容摘自2004年7月5日《南方都市报》所载记者鲍小东的报道。 2004年5月27日下午,安徽省阜南县宁大村39岁的村民王勇与父亲王绪堂等人正在收割麦子,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金彪开着桑塔纳轿车停在王家地头上。张来到王勇等人面前,问王有没有去填此前分地时做的标记,王说有。张便问为什么要填,王说因为没有处理好占地补偿费的事情。 王所说的占地补偿费是政府修高速公路征用了该村部分土地而给该村的补偿。据了解,征地补偿费为每亩10500元,1000元被县市两级政府留做农业税和修复农田水利设施的费用,9500元作为土地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分发给农户。阜南县政府决定,按照1994年土地承包人口,平分征地补偿款,然后重新调整剩下的土地。但宁大村村民并不知国家到底补偿多少,因为村里既没有公开账目,也没有开过一次会议,村民们都认为补偿款没有按实发放。因此,村民要求村委会公布账目后才调整土地。 村委会没有满足村民要求,强行调整土地,并做了分地标记。随后被村民集体填平。 张金彪得知王勇参加填标记后便对王勇进行推搡,王绪堂等人将两人拉开后,叫王勇赶快逃跑。王勇骑着自行车走了不到2米,被张抓住自行车后座,连人带车掀翻。 王勇打手机叫来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抽出一把长刀,第一刀砍在王勇的后背上,第二刀砍断了王勇的右手。 71岁的王绪堂跪在地上向44岁的张金彪求情,求他给王勇留一条命,但张金彪连声喊:“砍死!砍死!”后经法医鉴定,王勇被砍了11刀。 砍死王勇后,张金彪开车将两个儿子送走。当时,被张金彪带来抓上访村民的派出所人员,就在距离杀人现场一二百米的地方。等到张家父子逃走的时候,派出所的人才跑过来。 几年前,张金彪就扬言,要打人就打死,大不了赔两万五万的。 记者在宁大村采访时明显感到村民对张金彪的畏惧心理,他们认为张金彪还会出来,因为张家“有很多关系”。 有个村民向记者提供一长串被张金彪打过的村民名单,其中有妇女,有残疾人。 “张金彪年轻时就是一个流氓,爱打爱斗。因为与本村村民常伟有过节,开车故意将常伟的小孩撞成残疾。小孩子已经躲在大树后面,双手抱着树,但还是被撞残了双手。事后也只是赔钱了事。”村民陈长华对记者说。 张金彪1995年就被任命为宁大村村委会副主任,主持村里全面工作。当时镇委书记王信林是张的亲戚。 宁大村村民所住的几乎都是破破烂烂的瓦房。张金彪在105国道旁建有豪华楼房。张家还有一辆桑塔纳轿车和两辆货车。村民反映,他利用征税收费之机,乱收乱罚,随意截留,迅速聚集个人财富。 尽管张金彪民愤极大,可还是被任命为村支书,还被评为先进党支部书记,今年年初还获得上级表彰。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上级“喜欢‘雷厉风行’的干部,只要能完成收费任务就是好干部”。 (六十二) 河南报业网讯:最近,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几名青年打死一个六旬乞丐的案件发回重审,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老乞丐死因中有营养不良等,从而对几名被告人从轻判处的理由不足。 2003年7月4日晚8时许,几个青年去地里偷西瓜,突然,李小柯一脚踩住个黑乎乎的东西,吓了他一跳。李小利用火机一照,见地上躺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李小佳说:“打他吧?”几个青年马上说:“打就打。”于是,他们拿着粗树枝一哄而上,树枝雨点般地落在老乞丐身上。老乞丐疼得跳起身跑进附近的玉米地里,被快步追上的李小柯一棍击中腿部,李小利在老乞丐的背部又补一脚,把老乞丐打趴在地。雨点般的打击使老乞丐惨叫着在玉米地里翻滚、爬行,而几个青年则兴奋地一直大叫、殴打。半小时后,老乞丐艰难的爬行慢了下来,哀嚎也逐渐变成了微弱的呻吟。这时,李小利俯下身喝令老乞丐拿钱,老人哆嗦着捧出一个破纸包。李小利一把夺过来,打开一看,才2元多钱,他就恼怒地把钱摔在老人的脸上,打得更凶了。很快,老乞丐不动了,也不呻吟了。李小利便伸手扯下老乞丐脖子上挂着的破皮包,倒出里面的破烂,李小佳、李千应用火机照着,翻出了4元4角钱。他们回到村里,用这些钱在小卖部买了两盒彩蝶烟,穿过大街上纳凉的人群,兴致勃勃地交流着打人的快感。这时,李小柯、李小佳提议把老乞丐弄走,于是,他们又返回玉米地,与在半路遇到的李强一起狂笑着继续殴打老乞丐,直到打得精疲力竭。为了验证老乞丐是否死亡,李小佳、李千应在老乞丐的面部小便。 在看守所里,当民警问他们的动机时,他们的回答竟出奇的一致:“寻开心。”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们判处了从3年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然而,就是对这样的从轻处罚,他们也不服,纷纷上诉,而且,其诉讼请求也出奇的一致:不就是个老乞丐吗!二审法官提审他们时,见到的是一张张满不在乎的脸,李强甚至请求改判无罪!在这几个青年的眼中,惨死的老乞丐鲜活的生命可以忽略不计。 (六十三) 一名到南京打工的民工,因多日找不到工作,在街头流浪了10天后实在难忍饥饿,竟然脱掉衣服在市中心“裸奔”,想借此“惊动公安局”,让他吃一顿饱饭。 有位论者在讲述这件事之后说,满目山河空念远,何不怜取眼前人。我非常欣赏这两句诗。但他后面的议论让我不以为然了。他说,有网民借此又开始抨击制度了,这与制度有什么相干!言必谈制度暴露了这个时代人情的荒芜。他说,给他以及时的救助,何必上升到制度的层面呢!给他及时的救助当然是对的,我就一直主张施舍、救助这些可怜的人。但在这件具体的事上,我怎么帮助他呀?除非他向我乞讨,但他不是乞丐,他没有向我乞讨,我怎么知道他饥饿呀?如果他不“裸奔”,而是直接向靠纳税人供养着的党政机构求助,他们会帮助他吗?这不需要制度、不需要相应的救助机构吗? 我还想问的是:是谁造成民族美德的沦丧?是谁在赶走公众的同情心? 关于前一个问题,我在《警惕官僚阶层把社会风气变坏的责任推给民间》一文,洋洋近万言,已做了较为详细地阐述。这里不再赘述。关于后一个问题,我抄录我2004年3月所写的《有人要来赶走他们,上帝保佑他们吧!》一文的部分内容,也许可以做一个大致的回答: 唐孝军,男,53岁,农民,因在成都廉价出卖劳动力未遂,致无钱吃饭,饿得心慌,吞吃沙土,昏死街头。饿得半死的唐孝军,由于消瘦,眼睛陷进去约有半厘米深,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右半身已经瘫痪。 年青有为者尚且难以找到工作,何况年过知天命之人?唐孝军穷途末路,卖无可卖,以土充饥,吞沙果腹。朱门酒肉臭,路有吞沙农。 唐孝军为什么不求乞呢?人命关天,何况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等着他回家呢,宁可饿死也不乞讨是说不过去的。然而,你以为求乞容易吗?近年来,地方政府发禁乞令、设禁乞区之风蔚然。也许是为了配合政府禁乞,一些官方媒体也妖魔化乞丐,宣传“禁乞有理”,左右舆情:求乞是因为懒惰,乞丐是一种快速致富的职业,乞丐中有骗子、有罪恶,施舍乞丐是助纣为虐。本来,有人施舍,有人不施舍,施舍者占少数,也是很正常的,大家各自按照心灵的指引,各行其是就是了,无须硬要在这个问题上说谁是谁非。我多次说过,与朋友、同事一起路遇乞丐时,我总要落在后面,悄悄地施舍,不让朋友、同事看到。我既不是为了获得宿命中的善报而施舍,更不是为了获得善名而施舍,尤其不是为了获得乞丐的感激而施舍,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同情心罢了,尽管这种同情心被许多人讥讽为“很廉价”,但我总得让它满足吧,就像我消费不起高档商品,总得买些廉价货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一样。现在,施舍乞丐已经越来越不合乎主流道德了,反而在主流舆论上受到谴责、讥讽了。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写一些文章,在这个问题上发出一点微弱的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