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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州遍地黄金谈到公职人员兼职兼薪和带薪下海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4-08-08 15:37:47

2004年3月10日《南方都市报》时评版有一篇题为《让女人都做“卡夫卡”》的所谓“时评”。且勿论其观点,按其题材、风格,只宜置于女性版、家庭版、生活版上。

该文前面所论,不外是一个嫁了个因为有钱所以有本事的男人的女子因为卡住了丈夫的信用卡,在撒娇卖嗲卖弄幸福感,即使我不欣赏,也不致产生恶感。让我深为反感的,是文章的最后一段。纵观全文,这一段正好是文章的重点:

“据说广州的丈夫很多都在用账面上的那些数目来糊弄妻子,甚至会认为男人啊,要是在单位发的那几张卡之中跟自己的妻子斗智斗勇,才叫没出息呢。在妻子的视线以外的钱才是施展自己实力的大钱啊。不出奇,这里遍地黄金,有出息的男人就会把所有固定收入都拱手相让,买一个稳定的大后方。那也不错呀。一边让妻子做一个自以为高明的‘卡夫卡’,一边过着幸福而体面的生活,这才是‘大富翁’的生活。”

把单位发的工资卡、奖金卡都交给妻子,“在妻子视线以外的钱才是施展自己实力的大钱”,那是些什么钱呢?是兼职工资吗?还是回扣,或者是贪污受贿、权力出租、巧取豪夺、损公肥私?“固定收入拱手相让”,非固定收入,是灰色收入,还是黑色收入?一个大学教师,单位发的钱,也就是固定收入,每月6000多元,经常被外单位请去讲课,每小时几百元,累计起来,非固定收入比固定收入还多。这可称之为兼职工资,是在各种非固定收入中最合法的、最见得阳光的。据说,医生的非固定收入比大学教师高,那是怎么来的呢?难道不是红包和药物回扣吗?大大小小的“公仆”们,那才是“有出息”的男人呢,他们“施展自己实力的大钱”,是些什么钱,用得着我说吗?

“男人啊,要是在单位发的那几张卡之中跟自己的妻子斗智斗勇,才叫没出息呢。在妻子的视线以外的钱才是施展自己实力的大钱啊。这里遍地黄金……”《让女人都做“卡夫卡”》讲的是广州。这里不但“遍地黄金”,还没有乞丐。据4月2日《南方都市报》第一版图片报道中称:羊城“禁乞”首日,共出动1800名城管人员进行“禁乞”,共劝说9名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救助站的前身是收容站。去年,广州某收容站打死大学生孙志刚一案不慎被媒体披露后,收容制度被废止,监狱般的收容站拆除了铁门铁窗,更名为“救助站”。

据报载,现在有些地方鼓励“公仆”到企业兼职赚外快,或者带薪下海,在社会上混不下去时可以回来。且不说带薪下海。当有人认为公职人员到社会兼职是“一仆事二主”而予以批评时,中共广东省委主办的《南方月刊》在2004年第8期载文反驳:“都什么年代了!究竟谁是主人?人才是第一资源已经毋庸置疑,允许兼职兼薪显然是一种新的政策导向,卖自家力气,只要合法,就不会碍着谁!”

我在民营企业打工,收入不高和工作量不大时,也喜欢兼职。我认为,即使民营、外资企业的老板对雇员去兼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会公开鼓励雇员去兼职(除非工资实在太低,以鼓励兼职作为一种附加“报酬”或他们所提供的工作本身就只需兼职则可),更不要说鼓动他们带薪下海,混不下去就回来了。

“究竟谁是主人?”《南方月刊》问得好!我们老百姓什么时候在官员面前有过“主人”的感觉?“公仆”一词,以前官方总挂在嘴上,现在不说了,很好,免得令人反胃;在民间成为一个讽刺性词语,也被用滥了。但认真计较起来,纳税人就是雇主,公职人员是雇员,包括出台政策鼓励公职人员兼薪兼职的高官,也是雇员。能不能让公职人员兼薪兼职,是纳税人说了算,而不是雇员们自己说了算。纳税人对公职人员兼职,只要其不滥用公权、不出租公权,不影响本职工作,也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雇员们自己公开鼓励自己兼薪兼职,就未免过分了!说起来就像公职人员都那么安分守己,你不公开鼓励,他们就不会去赚外快似的。我们还可以发问,公职人员兼薪兼职,是不是公职过分轻松呀?如果公职过分轻松,或者只领工资不干活,那就得裁员。天天嚷着精简,“吃皇粮”的人数却占总人口的1/28。鼓励部分国家干部带薪下海,也说明用不着这么多人呀。他们在社会上混不下去了就能回去继续“吃皇粮”,这又是什么道理!

                                (200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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