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博 客 |  交流平台 |  网站推荐 | 查看跟评 |
 
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连载二)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3-12-28 17:13:51

路边已经放了十几股被姚朋用身体挣断的铁丝。在妹妹表演睡钉板的同时,姚朋表演身断铁丝,他身上已经被铁丝扎出一道道铁丝印,有的已经长出老茧。姚朋说,自己是男孩子,吃苦受累没什么,看着妹妹被自己踩过,心里有些难过,但是没有办法。他说,在外流浪自己一不去偷,二不去抢,但要生活。表演非常苦,还伤及身体,因此兄妹俩每天的表演只有二十几次。每次表演结束对他俩来说是一种解脱,随后他俩在街头巷尾转悠。夜晚的寒冷是难熬的。姚朋说,每天过夜他俩通常找一个避风的地方相拥着休息,偶尔找些木料生火取暖。

兄妹俩在表演过程中,始终默不出声,有人扔钱就捡一下,根本不在意人们怎样议论,只希望人们多给他俩一些援助,以过日子。

姚朋说他俩很想家,更想在外打工的爸爸妈妈,但一直没有联系上。

读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的心情十分沉重。

如果小乞丐后面有黑手,那么政府有关部门跟踪一下不就可以抓到他们背后的黑手并解救他们了吗?如果他们是生活所逼,难道可以置之不理吗?可怜的兄妹俩为什么要进行这些自残的“表演”?因为不自残他们很难讨到钱,有人会说他们是骗取同情心的小骗子。

问:如果我们面对面的施善已被某些坏人所利用,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向政府有关机构(比如民政部门、扶贫办公室等)捐款来达到施善的目的呢?

答:通过向政府有关机构(比如民政部门、扶贫办公室等)捐款来达到施善的目的,当然也是值得赞赏的。但施善不是在履行义务,更不是在完成任务,而是发自内心的同情,并非捐献善款之后就不会产生同情心了。而且,我们的扶贫款、救济款都能尽可能公平合理地落到真正需要扶贫、救济的人身上吗?扶贫款、救济款从政府有关部门到老百姓手上,要经过多少官员的手呢?这些官员的手干净吗?

(二十六)

为招商引资,江苏东海县搞了个城东开发区,牛山镇葛宅村在该开发区内。10月15日,葛宅村一组村民王某发现有工人在他们一组的土地上施工,立即回村向村干部报告,村干部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并立即将村民召集到施工现场。村民要求施工方停工。双方僵持了40分钟后,牛山镇王副镇长赶到现场,解释说这些土地已被东海县东港针织有限公司租用,租金每亩340元,已付给村民。拿到钱的村民一致表示村里给钱时并没有讲明是租用土地的钱,也未签订租用合同。“我们村的土地近年来经常被征用,我们都以为这笔钱是公路占用土地赔偿的青苗款。”得知真相的村民认为被欺骗了,坚决要求归还土地。

村民的要求没有得到现场答复,至10月20日,有关方面也一直没有拿出用地手续。20日,村民动手搭建了一个简易草棚,推荐葛、陈两位老人住在草棚内看守。是夜11点左右,老人听到外面有人走动,就喊了两声“谁呀”,没人回答,过了一会儿,突然听到“轰”的一声。两位老人立即起床,发现外面火苗直往里窜,陈先跑出来,整个草棚很快燃烧了起来,紧跟其后的葛满身是火,挣扎着向外爬。两位老人哭喊着“救命”,但附近没有人家。双手已被严重烧伤的陈爬了近300米,到女儿家打电话向本组村民求救。半小时后村民赶到,一边报警,一边打120急救,一小时后葛被送到医院。

21日,施工方仍在该土地上强行施工。

22日,葛老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群众很快自发组织起来,当天就抬着葛的尸体,打着“共产党万岁,还我人权”的横幅,在东海县委、县政府门前的大街上游行。游行的村民和参与的市民有几千人。

据群众说,强占土地的针织公司的董事长,是牛山镇党委副书记。从出现纠纷到纵火案发生,该公司均没有人出面。施工方则不断恐吓阻止施工的村民,一个头目威胁说:“谁在这儿看着,我就弄死谁!”

几个年青的村民对《凤凰周刊》的记者说,他们害怕别人毁灭证据,给烧毁的草棚和烧伤的老人拍了照片,并向江苏省电视台、报社反映,但一直没有记者来采访。11月3日,他们又写了控告信寄给市政府和省政府,至今也没有回音。

村民还反映,游行事件发生后,县工作组带一群警察到村里,分别找群众谈话,询问是谁买的横幅,是谁写的字,是谁抬尸体。“一些警察威吓我们说,此事可大可小,只要你们听话,不声张,大家就没事,不然……”

《凤凰周刊》的记者电话采访了县委一位主要领导,该领导认为这是一起没有任何背景的刑事案件,虽然县委县政府一点责任也没有,但还是派出工作组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公安部门也已把凶手捉拿归案。这位“公仆”的言下之意在我看来似乎是,不关他们的事,他们却额外地做了善后工作,捉拿了凶手。

一位退休老干部则说:绝不应孤立地看待这一事件,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而开脱政府的责任;最近东海发生了多起因拆迁导致警民对抗的事件,说明政府有许多不规范甚至违法的行为。

12月15日出版的《凤凰周刊》(总第132期)报道了这一事件,“编者按”说:“耕者有其田”历来是中国政府对农民的政策底线,但时至今日,这一底线被屡屡冲破,土地和农民的依附关系遭到唇亡齿寒式的剥离。

12月11日《南方周末》报道,地处浙中南的缙云县下小溪村,四周多山,数千亩良田显得尤为珍贵,其中多数水田亩产在1000公斤以上,而且一年可收两季水稻和一季油菜。然而在今年3月,村民得到通知,该村的全部田地被县里征用,应立即停止耕种。每个村民可得到2万元补偿费。村民对记者说:“我们事先一点也不知道。县里的工作小组说,这是政府要的地,不征也得征!”村民当面不敢对“政府征地”说什么,背地里不停嘀咕:“2万元够花几年呢?我们种了一辈子田,也只会种田,把我的田都拿走了,今后我靠什么吃饭!”村民上访被镇政府干部抓回。村民们说:“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就是希望不要把所有的土地都征走,能给我们留下一小块土地。”

《凤凰周刊》有一篇评论说,当下中国官员和“知识精英”(引号为李乙隆所加),在清点自己囊中所得的同时,对于低层同胞的疾苦已相当漠然,为了尽可能争取资本进入地方,不惜许以最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中国的国际竞争力正是建立在对国内劳工和土地的剥夺与牺牲的基础上。没有对工人、农民的压榨和剥夺,中国现在的许多经济成就都难以产生。

官员们在吹嘘自己的“辉煌政绩”时,有谁会想到工农大众的利益呢?

还有这样一种现象不能忽视:用土地牟取暴利,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个别”官员权力寻租的手段。不少地方征地费不到地价的10%,同时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十分严重。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2.19亿元,其中征地补偿费只有591万元,仅占卖地进帐的2.7%。福建省莆田县城厢区城郊乡200多亩耕地被上面卖光后,村民仅得到每亩2000元的补偿,现在生活无着。

(二十七)

下面是一位网友在我文章后面的跟贴(是转贴,漏掉了记者的署名):

2003年9月5日上午10点,因为遭遇强制拆迁而于8月22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邓府巷拆迁指挥部“自焚”的邓府巷居民翁彪停止了呼吸。15天的抢救没能挽回他39岁的生命。虽然对他的行为难以有正式的结论,但他看似粗鲁的举动,却唤醒了人们对权利和公平的关注。

中午,记者从长江路邓府巷经过,看到这里和前几次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如果说有区别的话,就是不像上次那样,总有人用狐疑的眼光看着你,还有人不远不近地跟着你。几个“钉子户”的房子仍然立在那里,居民们在忙碌着做饭,拆迁工地上已经没有人在劳动。

洪武路上,邓府巷拆迁指挥部门前也异乎往常的安静,门外的保安一个也看不见了,他们都回到办公室里边,警惕地注视着从门前走过的每一个人。

下午,记者打通了翁彪妻子一位朋友的电话,向他询问“翁彪是不是去世了”,这位朋友十分惊讶:“我还没有听说过,我马上问问。”

10分钟后,他打通了记者的手机。电话那头,他哽咽着说:“是的,今天上午10点,翁彪走了。同仁宾馆已经哭成了一团。我现在就在这里。你不用过来了,这里除了翁彪家里的人之外,全是拆迁办的人、居委会干部、警察和保安。”

同仁宾馆是“自焚”事件发生后,有关方面为翁彪的家属安排的临时住处。记者从电话里,能隐约听到电话另一端传来的哭声。

半个小时后,记者从拆迁办获得证实,翁彪的确已经死亡。

记者希望能够和翁彪妻子的这位朋友见一面。但他拒绝了记者的要求,他说,自己不敢和记者见面了。

他告诉记者,翁彪的家人目前十分悲痛,正忙于为翁彪处理后事,在这样的时候,他们不会接受记者采访。他同时透露,作为翁彪家的朋友,自己现在最担心的是有关方面如何为翁彪的“自焚”定性。一旦定性对翁彪不利,翁彪家人只能通过法律讨回公道。但是,在联络了多位律师后,迄今没有一位律师愿意接手这样的官司。

(二十八)

又是自焚。

9月15日,安徽省农民上访者朱正亮先生在天安门金水桥边自焚受伤,烧伤面积达20%。

| 1 || 2 || 3 || 4 || 5 | [ 页次:2/5页 ]『上页』『下页
→本文共有评论4篇︱已阅读1679次 查看本文的评论』 『关闭窗口
发 表 评 论
 姓名:  *         密码: *
 标题:
 内容: *
{ 注意:带“*”的地方一定要填写。}
Copyright © www.liyilong.com
Email:56090138@qq.com   李乙隆微信公众号:liyilongzuop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