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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能成为贪官
——对论坛上一些跟帖的回复之三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3-11-28 19:05:11

问:常常看到你在网上义愤填膺地抨击那些落马了的贪官,何必呢?如果让你当官,你敢说你一定不贪吗?

答:在网上看文总有点浮躁,你一定没有仔细看过我那些抨击落马贪官的文字。我与那些落马了的贪官并无仇恨,他们已经落马,处于劣势,此时再来批判他们,实在有点“势利”。然而,我拿他们说事,只是借之抨击让“极少数极少数”贪官层出不穷的制度“不够完善”。

如果让我当官,我会成为贪官吗?在对官场生态有所了解之后,对这个问题便不敢凭主观一口说不。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你自己当官也可能成为贪官,那么你骂贪官,不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吗?不!我骂贪官绝不是“酸葡萄心理”作怪。如果让我当官我也会成为贪官,那么我更要抨击产生贪官的机制。

在企业任职也可以考验一个人贪不贪。我2001年至今任某公司助理总经理兼企划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协助老板负责全面工作,要以权谋私是有条件的,比如对各经销商的扶持是可以权钱交易的;企划部负责广告策划,是花钱的行当,宣传品的印制、广告的投放,在某些人看来是可以索要回扣的,但我却是从来没有拿过一分钱回扣,吃过一顿请。当我与那些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说起我每年经办的项目多少钱却从没捞过一分钱,他们用十分怀疑的眼神看我,当时我恨不得向他们吹牛说捞了多少,用谎言来表现诚实。客观地说,以前我不要回扣,可能多少有点怕被人知道而丢了饭碗。但现在廉洁似乎已经融进了我的个性。我屡次想辞职,完全可以排除我不贪是因为怕丢了饭碗的可能。我还通过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来约束包括自己在内掌权的人,在订立制度时我喜欢把掌权的人包括我自己都假想成总想贪污受贿的人,力求事事有人监控,滴水不漏,不会让任何一人一手遮天,也就是说,尽量不给任何人犯错误的条件。比如我要印刷一批物品,我会请一些同事多介绍一些印刷厂来谈,由讨价还价比我强的同事谈价,由我最后选定一家价钱最低的印刷厂,然后在印刷质量上把关。我觉得好多时候争权是为了夺利,专权是为了“专利”,当然有时也是为了巩固或提高自己的地位吧。我不争权,或许也有在企业中“官至极品”、且常有其它企业以较高待遇拉我使我动过辞职之念的缘故,因之我除了承担责任、尽力尽职外,从不争权专权,总是主动分权,发扬民主,从不对发表不同意见或制约着我的权力的同事心存芥蒂。当有些项目由我一手操办,缺乏监督机制时,我将其透明化,让同事们去探听,去议论,相当于用舆论监督来弥补制度的“不够完善”。顺便一提的是,我越不争权,权力好像更牢固,这当然源自老板的器重与几位主要同事的支持。有两位部门负责人到老板面前提议为我大幅度提薪并形成事实,这是让我深为感动的支持。

我也是爱钱的,也有过几次吃回扣的“疑似案例”。那是上世纪末,我偶尔为朋友公司编一本《电子商情》,并联系印刷,比朋友公司自己联系的印刷,质优价廉得多。印刷厂把我当兼职业务员,给我业务提成,我光明磊落地向朋友说了。本来,朋友是应该给我编校费的,知道我有了提成,就把编校费省了。也就是说,我从中赚的那点钱,既是业务提成,又是编校费,说它是回扣,实为吹牛。我曾这样想,如果谈价时并没有索贿,一心一意砍价,业务完成后质量也合乎要求,对方为感谢我在合作过程中给予的帮助,或者是为了以后继续合作,给我一点什么,我会收下的,因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合作过的一方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收到,我或者请同事吃饭,或者交给老板,让他当成奖金发给我。在官场上,这种收入更要上交,不然就是赃款。但我却是至今没有收到过这等好处的。我之所以要提到这一点,是因为我发现,收贿往往有索贿在前。

然而,像我这样的人,一旦混进官场,也可能是个贪官。比如:我也有上进心,也想官越做越大,起码要保住位置,也得向李铁成们行贿呀。就算我不求上进,倘若落进集体腐败的环境,我不腐败行吗?倘若同事们的日子一个个比我滋润,只有我守着一份工资过日子,我心里不会失衡吗?就算我定力好,人家也会看不起我呀。我不贪图物质享受,却是不愿被人看不起的。就算我安贫乐道,大家都在捞只有我不捞,这不是与潜规则过不去吗?这不会对人家产生妨碍吗?人家容得下我吗?也许你会说,跟腐败分子做斗争。怎么斗争?你级别比人家低,当面斗不过人家,举报吧。河北省唐山市原新区物价局副局长李瑞芳举报领导的经济问题,遭打击报复,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检察院的人对记者说:“李瑞芳的案子我们心里有数,但领导让整他,谁敢不做?至于举报,有人想保那些人,怎么举报也没有用!”把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拉下马的郭光允,被整了8年,九死一生。在这8年中,郭光允两次遭遇暗算。1995年11月被关进看守所,后被判劳教两年,1996年11月因中纪委出面调查而暂时被保外就医。2003年8月9日,中纪委公布程维高的腐败情况:程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反映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前后两任秘书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对程的处理至今公布的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待遇。这就是用挨整8年、差点丢了命的代价换回的“胜利”吗?郭光允说:“我当时压根儿也没想过要扳倒谁。我一个小人物怎么能扳倒省委书记?8年的人生代价也许太大了,但我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就是站在他们的对立面,我别无选择!”有个作家以某贪官作为原形写了一部反腐电视剧广为传播,直到贪官落马才道出真相,大家对作家不敢在贪官落马前举报都深为体谅。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敢与贪官斗吗?我体弱多病,经不住整的。如果不敢与贪官斗,就只有随波逐流了。《南方周末》报道过一个法官的妻子在丈夫犯事后对法院院长说,“怎么好好的一个人,到了你们这里就变坏了!” 

               

                                 (20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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