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博 客 |  交流平台 |  网站推荐 | 查看跟评 |
 
我为你北望中原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3-04-04 20:26:08

大家杯盏交错,酒兴正酣。而我也许是因为连日疲劳,加上情绪低落,忽然感到不胜酒力,悄然离席。

我虽有些头重脚轻,但还是觉得有把握走回房间的。谁知走到餐厅门口时,我忽然步履踉跄,感觉似乎很清晰,可双脚就是不听使唤。我斜靠在门旁,迟迟不敢举步。

门口两位迎宾小姐见状,面面相觑了一会,便走上前来,一左一右搀着我走进了电梯,一位回到岗位上去,一位继续搀着我,问我住几楼。我舌根发硬地报出了房间号码。

到了我所宿房间的楼层,我虽然努力想稳住身子,减轻这位小姐的负担,但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身子直往地上倒。太难为她了,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弄进了房间。

我“扑”地一声倒在床上,如一根沉重的木头。

我的酒醉与人不同。别人喝醉了酒会沉睡,我喝醉了酒却睡不着,脑子里异样的清醒,太阳穴兴奋地跳动着。

迎宾小姐为我脱去鞋袜,把我垂在床下的脚抬到床上,为我盖上了被子。

她问我要不要喝水,我说要。

她倒了一杯水,转过身,扶我半坐,把水递给我。她初中生般的清纯,邻家小妹般的亲切,山明水秀的容颜,春暖花开的笑靥,至今仍旖旎在我的记忆里,鲜活在我的感觉中。

那时我是潮州一家食品公司的广告策划经理,是公司派来郑州参加全国食品展销会的先头兵,负责筹备工作,已在这家酒店住了十多天。展销会期间,酒店餐厅,熙熙攘攘,宾客如云。我整天步履匆匆,忙七忙八,虽天天与这位迎宾小姐打照面,对她却似乎没怎么留意。然而今晚,正是她搀着我来到房间,此刻房间里就是我和她两个人,我半躺在床上,喝着她倒给我的水,她端坐在另一张床上,与我近在咫尺。我看得清她的眼睫,像扇尾鸟的羽毛,优雅地竖立在她白皙细腻的脸上;我闻得到她身上淡淡的芬芳。原本天各一方素昧平生的两个人,就这样共处一室,房子里因为她的到来而氤氲着温馨,我正享受着她的照料,这不知是何世修来的福祉。一阵恍若隔世的柔情荏苒过我的心头。我被自己这种感觉感动着。我望着她说:“谢谢你,小姐!”她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她的话虽有些职业化,但听起来却别有一番韵味。她已安顿好了我,本来可以走了,但她并没有立即就走。

“你贵姓?”我问。

“免贵姓秦。先生你呢?”

“我姓李。”

又沉默了一会,她说:“李先生,你没事了吧?”

“没事。”我知道这样一说,她就要走了,我希望她多呆一会儿,又不好意思说什么。

“那你好好休息,我走了。”

“秦小姐,”她一站起身,我觉得自己仿若路边的弃婴,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对她的留恋,唤了她一声,却只能接着说,“你慢走。”

半夜呕吐得天翻地覆,第二天发烧头痛,我跟老板请了假,便一个人沮丧地躺在床上。电话铃响,竟是秦小姐打来的,仿佛灰暗的屋子里突然射进了一束阳光,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她说:“今天早上你们公司的人来吃早餐,怎么没看见你?你没事吧?”

我告诉她有点不舒服。她说要来看我。

过了一会,她来了,脱掉迎宾小姐的旗袍,换上了素雅的连衣裙。她一走进来,便有一股温煦的清风扑面而来,萧索和凄冷荡然无存。

她用手背往我额上一探,“哎呀”一声:“发烧得这么厉害,你们公司也不送你去看医生,丢下你一个人,真是……”

我忙解释:“我早上向老板请假时,他过来看我,问我要不要紧,用不用派人陪我去看医生,我说不要紧,多睡一会就好了。”

她说要陪我去看医生,我顺从了。

当我叫她“秦小姐”时,她说:“不要叫我什么小姐,叫我红红吧。”

打的到了医院,她跑前跑后地去挂号、缴费、拿药。

回到房间,我服了药,她叫我睡一会,便出去了。

中午时分,她又打电话过来,问我想不想吃点什么。我说现在还不想吃。

以后,她不时打电话来。

她说我有一种诗人气质,给人一种清新、脱俗的感觉,不像其他生意人。我说我充其量只是个文化打工仔,并非生意人。她说我在生意场上周旋,还能保持清纯、脱俗的气质,看起来聪明而不是鬼精明,有书卷气而没有铜臭味,好几天前她就开始注意我了。

我也向她诉说自己的苦恼:我为公司筚路蓝缕,呕心沥血,全权负责这次展销会的筹备和广告策划工作,由于旁人的鼓唇弄舌,老板忽然生疑,致使有些方案无法实施,使这次展销会的效果大打折扣。心中的苦闷一经倾诉,心情便云淡风轻起来。

展销会结束了,我说有些私事要办,没跟同事们一起“班师回朝”,又住了两天。

这两天,红红请了假,陪我游玩。我的心灵因为她的美丽而变得年轻,我的步履因为她的笑声而变得轻盈。我红色的风衣,和她那月落乌啼般黝黑的披肩秀发,一起在秋高气爽的丽日和风中飞扬。

快乐的日子转瞬即逝。我要走了。当我一个人走向机场时,我知道我凄清的背影,写满她惆怅的目光,蓦然回首,她亭亭玉立的茕茕身姿楚楚动人。

我回公司后,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干,很快又获得了老板的信任。他住院治病和疗养的几个月间,让我代他总经理之职。

这期间,我与红红的联系主要靠书信。她上班时间较长,上班时不能打电话。她宿舍里没有电话,我无法打给她。我们也喜欢书来信往、鸿雁传情这一传统方式。

我写信的条件比她优越得多,可以利用工作之暇在办公桌上铺纸展笔、斟词酌句。她住的是集体宿舍,没有桌子,只能抱着纸箱在床上给我写信,有时疲倦得眼皮直打架,还坚持着把信写完。

老板回来后,要正式任命我为副总,继续主持全面工作,我却呈上一份“出师表”,请缨前往郑州创办分公司。我写道:“自古得中原者得天下,郑州,历来乃兵家必争之地……”

我想给红红一个惊喜,一直没向她透露我的郑州之行。前往郑州的途上,我设想着与她重逢的情景,那些情景像电影上的画面,在我脑海掠过。我不断地进行修改,重新剪辑,力求尽善尽美。我被想象中的情景激动着。

我到郑州之后,强忍着去见红红的迫切之念,想把工作理出个头绪再从从容容地去见她。万事开头难,我不想在我忙得焦头烂额之际,让红红看到我。去见红红,我要让自己有一个好形象,好心情,而不是满面倦色,风尘仆仆,甚至愁眉不展。今后相处的机会多的是,我安慰自己。

等我把工作推上轨道时,便意气勃发、满怀爱情地去找红红。

红红不在了。她早已离开那儿,不知现在身在何处。

几个月后,我回到潮州总公司,在我的宿舍里看到红红的三封信。原来在我动身往郑州之时,她便寄来一信,说为了摆脱一个无赖的纠缠,辞职回到长沙(她是长沙人)。另外两封信便是在长沙寄来的,第一封信告知我新的单位地址,第二封信说她等不到我的回信,打我寻呼没有复机,打电话到我单位才知道我去了郑州,问我在郑州的电话、地址,我的同事没有告诉她,只好留下一个电话号码,请我的同事转告我。

事情就是这样阴差阳错,叙述起来便有好多枝蔓。从写作的角度来说,一篇短文细节太少、枝蔓过多实非佳构,这正是我迟迟没有把这个真实的故事写出来的原因。今天整理抽屉时又看了秦红红的那些来信,为排解满怀惆怅打开电脑敲击着这些文字,这些枝蔓想避也避不开,只好交代个清清楚楚。我的寻呼机入的是粤东网,去郑州开分公司当然要换网,不久,原来那个号码缴费时间一过,就变成空号。我与红红之间的一条线索就这样中断。那时候手机还叫大哥大,一般是老板才有的。如果没特别交代,同事是不会随便把我的电话告诉别人的。她留下了电话,同事也许是一忙就忘了,没有转告我。

我立即给她去信。信被贴上“查无此人”四字退回了。我请长沙的朋友去那家单位找一找,朋友回复,红红走了,不知何往。

不久,我因病辞职,回家休养。我交代那些前同事,如果有电话找我,一定要告诉对方我的电话、寻呼号码,我只有朋友,还没有仇人和债主,谁都可以找到我。

我恢复使用留给红红的那个寻呼号码,它已经空号好长时间了。红红还会打这个寻呼吗?希望很渺茫,但我仍心存侥幸。

红红,划过我生命的一弧亮丽的彩虹,一道温馨的风景,就这样消逝在滚滚红尘、悠悠岁月、茫茫人海之中么?

这个真实的故事还有点不耐人推敲的地方:红红回到长沙为什么不告诉我她的家庭地址呢?

其实,我要找她不容易,她要找我还是能找到的。也许她认为,她留下的那个电话号码,便是我和她之间的最后一线缘,有缘千里能相会,缘尽随缘莫强求。说到底,只一个“缘”字了得。现代人步履匆匆,一见钟情并不难,难的是一见钟情之后的一往情深。时过境迁,谁还会对这么一点情缘耿耿于怀呢!我是不是有点傻?

                                 (1999年2月)

→本文共有评论6篇︱已阅读3260次 查看本文的评论』 『关闭窗口
发 表 评 论
 姓名:  *         密码: *
 标题:
 内容: *
{ 注意:带“*”的地方一定要填写。}
Copyright © www.liyilong.com
Email:56090138@qq.com   李乙隆微信公众号:liyilongzuop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