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李某:“你所发的东西稍热起来就被屏蔽、删除,你为此很痛苦,可不少人总会主动隐藏自己热起来的东西,你去看他们主页,粉丝数几十万上百万,获赞总数几百万上千万,但看得到的作品很少,仅是一些新发的。这是为什么呢?” 李某笑道:“先说李某自己,不管作品水平高低,李某都希望它们能长存于互联网上,在上个世纪末有了互联网,李某就上网发东西,并有了这个愿望。水平高的不用说,水平低的,或者作品中透露出李某的弱点缺点的,李某也愿意它们长期展现于网上,你们以为这是自恋,李某知道这是诚实。哪怕有一天被公认为圣人,李某也愿意让人们知道圣人并非天生完美。就怕水平高的都被删除、剽窃了,只留下水平低的。李某相信,不管李某现在人气多冷,不被限流便可能热起来,如果各平台允许李某热起来,那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一定向上向善。至于不少人喜欢删除、隐藏自己的东西,李某猜测,即发即隐藏,相当于日记,发一段时间后才隐藏,可能想到里面有些东西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些都属于正常情况。不正常的是,热起来后就隐藏或自删,且总是这样,不管为名为利为正义,都不合逻辑,似乎有一种可能,合乎逻辑,那就是他们的作品是剽窃的。” 为什么说发内容一热起来就自删或隐藏的人很可能是抄袭者?李某答:“以前网民剽窃网上的东西太普遍了,网上所看到的文字百分之九十是抄袭的,当过中小学语文教师的李某知道,喜欢写作会写作的人毕竟少数,而上网后,每个人都在发表文字,大家都不以为耻,将抄袭剽窃雅称为搬运。李某则一直主张,作者明确的注明作者,作者不明确的注明‘转’,这样才叫搬运,以前叫转发, 不肯注明的发布者,有意地或无意地被别人当成了作者,就是剽窃了。大概从公众号开始,有的平台实行原创审核制,剽窃网上的东西尤其是同一平台的东西很容易被检测到。科技的发展造福人类的同时也给坏人小人干坏事提供便利,小人们用手机拍摄旧书报刊上的文字,从照片上提取文字,稍作修改或一字不改,就可以去有稿费的平台上发表了,李某看到一个‘原创首发者’这样介绍经验(发文时为了稿费不诚实地标明‘原创首发’,介绍经验却很诚实)。平台按流量计算稿费,小人们赚到一定的稿费之后怕迟早被发现,便自删或隐藏了。删除则播放量或阅读数以及评、赞数均消失,所以他们一般只是隐藏。如果原创者来同一平台发布同样的作品,反而会被平台机器人误为剽窃,当然原创者可以说自己才是原创,但人家已经先入为主,你说人家剽窃,得先找到发表该作的旧报刊,然后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报刊上的署名是你,如果网名、笔名、身份证上姓名三者不同,证明起来更麻烦。说人家是小人可能有点不厚道,他们只是为钱而已,主观上并不偷名害名,只是客观上偷名害名,如果平台鼓励诚实的转发,转发者不用冒充原创者也可获得一样多的稿费,那么,这类人也不用冒充了。像所谓深圳作家协会会员的那个姓叶的老不死,才是让李某反胃的小人:它自己写的东西狗屎不如,却把别人的作品当成它的作品、配上它那面目可憎的猥琐照片,还特意附上原创声明、加上‘原创于2008年8月18日广州南沙’,却不知它所剽窃的作品早于2005年就发表了。它以为自己把‘写作时间’提前就可以冒充原创者,反咬原创者是剽窃者,真是又蠢又坏!” 以上文字,原为二则“李乙隆语录”。“李某”是李乙隆自称。继《李乙隆快语》《李乙隆微观天下》之后,《李乙隆语录》已发了两千多则。 (2025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