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为两则“李乙隆语录”,因第一则写得太长,便分了段,弄成成文章的样子。两则语录并无关系,把第二则当成第一则的“顺便一提”吧。 经常有人说,中国的传统文化实质为“礼”制文化或宗法文化,因此形成一套迥异于西方的社会秩序,宗法伦理中尊卑有等、长幼有序,被放大为国家、社会的君臣、上下级、官民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伦理规范与法律规范混淆,权力分配不可能出现类似于西方宪政下的权力分立和相互制衡,而只能是一元化模式。西方从人性出发,把政治权力由“神授”“天授”变为“民授”,权力是被授予并应该被制约的。因此,宪政是舶来品。儒家的仁政德治总归是人治,产生不出现代宪政。李某认同上面说法,但对于人们总把中国传统文化当成宪政的拦路虎、制度的替罪养,不以为然。李某支持下面观点:虽然中国传统“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经济思想、“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集权制度、“大一统”的文化观,与现代宪政格格不入,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古代官僚机构间的职能分工和权力制约在设计上从不缺位;虽然没有现代民主思想,但却有着与当时社会相适应的民本主义;虽然没有现代的权利意识,但也有着“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的“议政”标准。 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直饱受诟病,人们一般都理解为“君要臣死臣必死,父要子亡子必亡”,李某认为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李某三十多年来多次说过,古代儒家不可能给当代宪政提供营养,但有不少主张与当代宪政、法治并不矛盾,比如,“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有人主张毁掉乡人聚会议政的乡校,子产则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与“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为民者,宣之使言”一样主张言论自由;有人说“武王伐纣”是“臣弑其君”,孟子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天下者,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对于“父亲犯罪了舜怎么办”这个问题,孟子说“依法定罪,然后弃位,带着父亲逃跑”,以及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不主张所谓“大义灭亲”,尊重人性、人伦,间接主张了“法律回避制度”。 李某读书惯于触类旁通,年轻时初读阴阳五行学说,就被相生相克理论所吸引,立即将其联想到社会制度上,执政党与反对党是一对相生相克的阴阳,左派与右派是一对相生相克的阴阳,独阴不生,独阳不长,五行一气专旺也可以成功,但结局往往暴亡暴败。任何一个共同体要健康发展,需要两种势力的竞争,同一种势力里面也要有两种势力的竞争。竞争就是相克相生。相克相生,看似矛盾,其实不然,因为相克,所以相生。李某似乎是第一个说中国人缺乏逻辑思维的人(2000年之前就说过了),但李某后来却说,中国人最缺乏的不是逻辑思维而是二元思维。左派未掌权时视右派为不共戴天之敌,掌权后没有右派的制衡,左派便变成右派(既得利益者中的保守者),又视主张变革的左派为不共戴天之敌,总要统一思想。李某这里所说的左派、右派只是姑且之称,未能进入宪政之前的中国没有真正的左派、右派,只有宪政派与邪恶派。面对一元化极端思维,李某又想到儒家的中庸,不变为庸,不偏为中:美国宪法自建国以来一直在用,还将一直用下去,这便是庸;宪法精神办求公正,这便是中。 朝鲜之类国家最喜欢以亡国吓唬民众:“没有我金圣恩,你们都得当亡国奴,那将多惨!”亡国惨吗?要看什么国,亡于谁手。李某以阴阳论之。独阳之国亡于独阴之手,独阴变成独阳,民众刚出苦坑又入苦窟,从惨到惨;独阳之国亡于阴阳平衡之手,除最高统治者外,所有人都是受益者,惨从何来! 李某简直是优质观点的生产机,进入生产状态时,各种观点不断跳出脑际。你若不信,请去看李某的作品(如果没有被删除、屏蔽),俯拾皆是。这些观点,有心理学、医学、宇宙学、物理学、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历史学、哲学、宗教学、玄学等。李某知道,其中有些观点可能会与名人“撞话”:名人可能在李某之前讲过,但李某并没有看到;名人可能在李某之后才讲,但他们并没有看过李某的话。还有些人故意把李某的话注明为某个名人所说。李某还知道,其中有些观点,会被一些人找到各种证据来证明,并写成论文,可能由此获得诺贝尔奖。获奖后,大家都只知道观点,极少有人会去看他们的论文,而他们的观点,却是李某早就说过的,但许多人不知道,知道了也不相信、不承认,因为势利,他们愚蠢地以为,李某会愚蠢地狂妄地无耻地把获得诺贝尔奖的观点窃为自己的发现、原创。 (2023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