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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致出版社编辑、校对诸位老师信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20-09-24 12:02:27

责任编辑老师并转责任校对老师:

您好!

对于诸位改出来的错别字,我非常感谢!辛苦啦!

对于责任校对老师的建议,我首先感谢老师的善意与认真,现回复如下:

第一部分《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有很多有词牌的习作,都是从2005年我在网上的连载《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中选出来的,正因此,在前言中才有“为‘你’填尽天下词牌”一语,尊重事实,不把它们编于附录。《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不只是现代诗,是一次长达一年的“行为艺术”。“为‘你’填尽天下词牌”的“你”, 是特指而非泛指,加上引号以强调。

第二部分是歌词,本来以为这部分总题为《边走边唱》,就可以表明它们的歌词属性了,但责任校对老师建议也给这一部分加上前言,因为其他部分都有前言。这个建议非常好,我已加上,如下:

年轻时反复做着同一个梦

一把吉他

浪迹天涯

一肩明月

四海为家

边走边唱

无牵无挂

卖艺为生

潇萧洒洒

多少次在梦中唱着醒来

不知身在何处

只有天籁般的旋律

萦绕耳边

于是有了这些文字

“有的诗有写作时间,有的没有,为了统一,我用铅笔删去了写作时间……”责任校对老师这样说。其实,所有习作都有写作时间的,有的是多首多篇在同一时间内完成,以“一组”发表而不是单篇单首发表,便用“以上8首歌词作于……”这样的方式注明写作时间;有的是因为早年没有注明写作时间的习惯,后来根据纸质报刊发表时间推断出大概的写作时间,多篇多首编成专辑,便笼统注明“此辑作于……年以前”。“我手写我心”,我的所有作品,都带有浓郁自传色彩,有写作时间,今后按时间顺序把所有作品编成一套,就可看到自己完整的人生轨迹、情感轨迹、思想轨迹。写作时间的重要性还在于,中国网民抄袭成风,我标明写作时间,等于告诉年轻人,这些东西在报刊发表时,他们还在读幼儿园,就别抄了。

“谒金门”只是一个词牌名,并非金门岛,算不上敏感,请勿删,谢谢!

“小品人生”中的“小品”,有双关之意,一是“小小地品味人生”,把人生比成茶、酒,“小品”近于“小酌”,一是“关于人生感悟的小品文”,所以,请不要把“小品”改成“品味”。我1995年在一家都市报辟有一个小专栏,栏名就叫做“小品人生”,后来,见一家刊物也用这四字作为栏名。这个辑题是对那个专栏的纪念。

书名就叫《你永远在我心中一个郁郁的角落》吧。“郁郁”在这里有“抑郁”“忧郁”之意,但也不止于此,有些感觉,只可意会,难以言传,应该还有“角落里滋长着郁郁葱葱的思念”这层意思。

最要感谢诸位的是,你们帮我发现,有个姓叶的老头,抄袭我的作品。一般网民复制网上的作品发在网上,不保留作者署名也不注明“转”,这种情况太多了,我想计较也计较不过来,只能在“公民教育”(我30多年如一日的“公民教育”,利用一切机会和载体,随缘说教,传播公民社会的常识和历史真相、新闻事实,主张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建立优秀的社会制度,倡导在好制度下的君子之风,把“反对抄袭”当成其中一项内容)中一次次地劝告大家诚信处世、尊重原创、不要抄袭。至于叶某,出了不少书,近期还加入广东省作家协会(我年轻时就加入了该会,那时候门槛高,加入的人不多,值得加入,现在,连叶某之流也能加入了),我便不得不说一说他了,为此写了下面这三段“无我”的文字(可能是2006年所写的某篇文章开始,我写文不喜欢写到“我”,总以“李某”代之。有时不必写到“我”的,也有意在某个地方写进“李某”,比如整段话、整篇文除了引用或新闻事实,都是我的观点和评论,却会在某句话前面加上“李某认为”,好像其他话就不是李某的“认为”了,有点可笑。我这种做法,只是针对我的文字被到处转发却没有我的署名这种情况的无奈之举)。

这个叶老头,是深圳的退休工程师,不差钱,72岁了,疯狂出书。他2019年在网上所发一首较长的情诗,注明“原创于20080818广州南沙”(看来是个“8”字迷),抄袭了李某2005年发在同一网站的《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拙著《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2005年1月14日开始在网上连载,每天一首。2005年的版本及后来修改过的版本,不管是整部书稿还是其中各首诗,在网上发表后都被广为转发,叶某抄袭的源头,肯定是2008年之后才转发的,所以,叶某才注明“原创于20080818”。他所抄的版本,是李某修改过的版本,与2005年的版本相比,只是略改。由于诗较长(共75行、445字),粗看以为叶某一字不差地照抄了这个版本,细看才发现,他居然把“衣架”改为“包装”,把“只有韵味无法模仿”改成“我的韵味你无法模仿”。这几字之改,暴露了叶某不懂诗。把“衣架”改为“包装”,莫明其妙;最搞笑的是,全诗是“我”赞美“你”的,到了最后,怎么就成了“我的韵味你无法模仿”呢?

李某想看看他所出的书,有没有抄袭。如果出版的书也有抄袭李某的,便值得打官司了。李某便想买下他所有的书,可自从他被曝抄袭之后,有一本诗集便买不到了。其他的书李某在网上买来后粗粗翻一下,拙劣得不堪一读,应该没有抄袭谁的。看了他的书,李某更加相信,只要有钱,只要书没有政治导向方面的问题,写作水平再低劣,在一些只看钱的出版社那里,也能出版的。叶某的书,出版社是不会销售的,由叶某自己买回去,通过关系卖给单位,或者放在网店上忽悠。

最搞笑的是,其中有一本叫“释梦实例”的书,全书没有一个实例,是从古至今各种解梦断语的汇编,比如“梦见棺材,升官发财”(李某注,这是用谐音释梦,是无稽之谈。李某是不会这样释梦的),这些断语,部分来自著名的“周公解梦”,部分来自民间流传及别人的汇编,在网上一搜,就能搜到很多。这类断语就像谚语一样,如果只是将它们汇编成书,没有任何解释、论证和实例,就不能说是“著”,只能称为“编”,这一点,以及“实例”两字的意思,叶某不懂,出版社也不懂?

给自己还不是很熟的老师们写信,还是不要自称“李某”为妥,让我回到“有我”的语境中来吧。

一个72岁的老头,抄一个年轻人(我在2005年仍称得上是年轻人)所写的热烈情诗,谎称是2008年所写(2008年他也61岁了),发在网上还配发他大量相片,实在匪夷所思。叶某是2019年发在网上的,却注明原创于2008年,如果他知道我原创于2005年同时发于网上,肯定会把他的“原创时间”写到2005年之前。有了这次教训,今后叶某的抄袭,一定会把“原创时间”写到很久以前,反正他有大把岁数可以让他撒谎,并且他不会再表现出自己是“8”字迷了。但稍有点脑的人都知道,你随意把“原创时间”往前写,在法律上是没有用的,你必须有证据来证明,比如李某,早年并没有在作品后面标注写作时间的习惯,后来补写上去,都是根据发表的时间往前推两三个月来作为写作时间的,因为那时候给报刊投稿,往往都是两三个月后甚至更久才能发表的。有法律效力的写作时间,应该是发表的时间。

敬祝

平安!

                                 李乙隆敬上

                               2019年11月18日

感谢你看完此信!此信后面的附录更值得一看。李某感谢出版社老师们改掉了拙著约10个错别字,也接受了一些可改可不改的修改意见,驳回大量修改意见。从中可以看出,李某不接受别人意见的固执(如果你不欣赏李某的话),或者李某能够固守自己水平的自信(如果你欣赏李某的话),也可以看到除了李某在《你读懂“平安经”了吗?》一文所批评的媚权和拜金的大部分出版社之外,还有一些出版社能够认真地对待所出版的书。虽然被改后李某又改回去并说明理由确实有点折腾,但李某敬重认真工作的人们。

附:对一些修改意见的回复

1、《他的变幻让我诧异》加上两个“是”字,可以,但句子顺序不用修改。我喜欢在诗中追求句式变化,也讲究韵律感。

2、《你的韵味无法模仿》第一节的修改,把“亭亭”去掉,把“美丽”独立成行,可以的。第二节“把一身的疲惫/丢进洗衣机”是“把一身的疲惫连同衣服一起脱下,丢进洗衣机”的诗意表达,脱掉衣服之后,才能让“每一个毛孔/与自然窃窃私语”。不用改。最后一节“一切的热烈终将变得平和”有“本来情感热烈,经过岁月打磨,终于心平气和”之意,是“平和”而不是“平淡”。不用改。最后一节“惆怅百结”被改为“愁肠百结”,我想表达的是“惆怅”,那就改为“惆怅满怀”吧。

3、第12页中,“草花”是指无名小草的花,卑微之花,不用改,也不用给它安上个名称,无名更显出其卑微。

4、《如果我是一根蜡烛》中“燃烧在你身边”改为“在你身边燃烧”,可以的。

5、《有一个常客》中“平淡”不要改成“平静”,“平淡”有“平静”与“淡漠”之意,“平静”一词不能表达我想表达的那种感觉。还有,“平淡”能押韵。现代诗,我不一定追求押韵,但在能够押韵的时候,还是押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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