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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众生相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19-04-16 13:07:26

顺便说一下:有些群同道者多,有些群同道者少,这很正常。作为一个自封的公min教育家,李某更热衷于到同道者少的群去传播公min精神。

再顺便说一下:且用min主派与反min主派来代替所谓挺李派和倒李派。min主派往往思想多元,思维活跃,同派中也容易出现争吵。反min主派往往思想单一、同声同气。李某不反对min主派内部的min主气氛,可以客观公正就事论事地指出人家的错漏,切不要互相践踏,有失君子之风。让反min主派看笑话,他们又怎么能接受你们所传播的观点和内容呢?

看完此文,有些群友一定会不屑地说:

什么挺李倒李的?

你算哪根葱?

你算老几?

你以为你是谁?

你是什么东西?

你算什么东西?

李某把你要说的话先说出来,看你还能说什么?

最后胡乱写个看起来颇为好笑的段子,让大家愉快结束这次阅读:

李某与群友们一起游玩。有个不会游泳的人掉进池里,在水里挣扎着。大家都很焦急,商量着怎么办?李某从厕所出来看到这情形,二话没说,跳进池里救人。整个救人过程中,群友们纷纷指责李某:跳水姿势不对,游水姿势不对,救人姿势不对,人工呼吸姿势不对……李某不知如何听他们的,只顾自己行动。总算把人救活了。群友们不满李某不听他们的,都认为李某“耳”中无人,自以为是。上面这些群友都是好心的群友。还有不好心的群友,他们是这样说李某的:李某跳进池里之前就知道落水者是个美女,救人并非见义勇为,而是心怀不轨;救人时,趁机摸了美女的胸;其实那个美女并不需要人工呼吸,李某借人工呼吸之名行猥亵美女之实;如果没有人围观,李某一定会……嘿嘿,不说你也知道。这些话传到被救者耳里,她也恨死李某了。于是,在这场救人行动中,李某一无是处。于是,李某的“劣迹”在江湖上传开了。流言最容易被添油加醋,越传越精彩。后来,李某被判以强奸未遂罪关起来了,被关起来的李某不服罪,被精神病了。再后来,李某被自杀了。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李某犯强奸未遂罪,入狱后精神病发作,自杀了。

这个段子并非针对任何一个群的群友们,事实上也应该没有一个群的群友会这样集休无意识地糟蹋一个好人,仿佛美国电影《狗镇》中的那些人。这只是一种夸张,博你一笑罢了!

最后再说一句,本文只是文字游戏,群友们切勿对号入座,李某也不会以人家一时的一点表现或者随意的一句话,来给人家定性。

                                  (2017年8月)

编发此文时说明:该文作于2017年8月,写完后没有立即发出来,一放下就“忘记”了。文章后面那个博你一笑的段子,却是在写完此文之后就摘出来胡乱加上一个标题发表过并被广为传播了。

附“李乙隆语录”一则:

朋友,当你在李某的虚构性作品中的反面人物身上看到你的一点影子,或者在李某的纪实作品中看到关于你的记录,是你所做的不那么好的一件事或所说的不那么正确的几句话,不要以为你在李某心目中的形象很差。李某会尽量客观看人的,不会因一时一地一事一语而给一个人定性。或者在其他作品中,或者在同一篇作品的另一些片断,你会在虚构性作品中的正面人物身上看到你的影子,或者在纪实作品中看到关于你的记录,是你所做的很好的一件事或者所说的很正确的几句话。你把李某视为铁笔史官转世吧。李某对自己的记录和剖析,更不客气。有人说李某经常用文字对自己进行“负包装”。类似这样的说明,李某讲过多遍,这次是为发《群友众生相》而讲。在《群友众生相》中,任何与李某同群的人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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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李乙隆,出生于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读初中时开始发表诗文。1995年11月出版个人作品集《梅雨时节的美丽》,1996年7月出版个人作品集《邂逅一种心情》,2001年4月出版个人作品集《我为你北望中原》,2001年5月出版个人作品集《山村岁月》。主要著作有:情感文集《不见当初的夜晚》,乡土文集《姐,回家吧》,散文随笔集《劝善》,微型小说集《雨中的背影》,中短篇小说集《破祠堂的那一夜》,歌词集《古道西风瘦马》,短文集《短笛无腔信口吹》、短信文学作品选《打开尘封的日记》,爱情诗集《短信时代的365封情书》,小品文集《zyj战俘》,时评杂文集《只为那千年一脉的进退忧伤》、《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李乙隆快语》, 五十万字自传《世界最长的信:我的甲申年及瞻前顾后》(又名《世界最长的信:一个普通人的自传》), 系列小说集《每一次遇见都是久别重逢》、《畸情》,百万字玄幻小说《万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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