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Y给李某的待遇,李某不愿说什么。如果嫌少,可以走人,李某不喜欢怪责报酬低却不愿走人。李某身体不好,在Y这里工作,类似于在家里工作,累了就休息。每天工作两小时左右,正好养病。每月完成五集电视剧本,对得起工资。 Y总打电话过来,C不敢也不愿接他电话,响了好久,总得李某去接。Y的电话之所以让人厌烦,一是啰嗦,经常反复讲述他的人生故事;二是指责,他从不表扬人,在书的出版过程中难免有些不同意见,不合他意时他要指责。他是极度自恋的人,总喜欢说自己以前多帅,多吸引女性。他喜欢照相,如果手机自拍提前三十年,他一定比任何一位美女都更喜欢在朋友圈中晒相片。他要在第三部书中加上许多自己的相片,C认为有些相片不加为好。C的意见是对的,但C不敢当面跟他说,只是阳奉阴违地把Y的相片偷偷拿掉。Y在这方面灵精得很,他发现书中的相片比他想发的少了许多,打电话过来指责,李某听电话,受指责的便是李某了。李某这个人,不会一听到指责就推到别人身上。虽然书的各种署名上没有李某,但许多工作是李某在做,关于书,Y有什么意见也总是直接打电话给李某。干活最多,受指责便也最多,因为不干活便没有什么不合Y的意。再加上接电话,代人受过,代人辩解,最后,李某便会给Y给周围的人这样一个印象,在三个人中,干得最糟的就是李某!在李某的打工生涯中,还遇到过几次这种情况,你有能力,又干出些成绩,尽管你很谦和,与人为善,但同事们可能群起而攻之,不是跟你这个具体人过不去,而是出乎一种自我保护的天性,怕你升上去,压住他们,怕自己被淘汰。他们不谋而合,都想损你一下。他们也许不坏,并不想打破你饭碗,只是不愿让你比他们强。因为大家都损你,你便可能成为“最坏”的人。所以,李某见怪不怪了。 C重视署名,也重视稿费。Y邀那位美女编剧来谈合作时,C要求署名第一位,还要求分稿费,不敢自己提,让李某向Y与合作方提,被Y否决。李某料定Y不可能给自己和C稿费,因为已发了工资。李某直接帮C向合作方提署名的事,合作方倒同意C署名第一位,人家只重视钱,不在乎虚名。但汇报到Y那里去时,又被Y否决了。第二次有编剧应邀来谈合作,C不敢提稿费了,只提署名,也不敢提署名第一位了,只要在编剧栏上有他的姓名就可以。对方立即同意。由于没有争第一,Y也不说什么了。C只重视署名,至于对方怎么改编,他不管。这与李某不同。李某若没有付出较多,决不署名。李某只重视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文字的署名权。自己的文字,写得再差李某也愿意署名;别人的东西,不管好坏李某都不愿挂个虚名。 又有一家影视公司来谈合作,承诺在“剧本原著”一项署C之名,C高兴了,全力站在合作方一边说话。先拍第一部,四十集,合作方要Y投四千万,却没有在回报上做任何保证,也就是说,不管制作得怎么样,不管能否上电视台播映,对方照样能拿走Y的四千万。单凭对方要Y单独另出两百万元编剧费,每集五万元,就知对方胃口不小。李某每月编剧至少五集,工资五千。当然,按市场行情,电视剧本每集五万元,也不算高价。李某每月的五集剧本,其实越来越粗糙,真正要用,还需反复修改,就现在第一稿质量,肯定无法与五万元的剧本相提并论。李某的剧本为什么越来越粗糙呢?因为改编得太认真,难免与原著在文字表达上有诸多不同,每一集提交上去,Y总是反复打电话来说这里改得不好那里改得不好,严重影响李某工作,后来李某偷懒了,改得很粗糙了,Y打电话过来批评剧本的次数少了许多。 合作方要李某与C一起把三部书缩为一本,到时与电视剧一起推出去。因为对方答应署C为“剧本原著”,C变得很服从对方,便叫李某不要编剧了,开始缩书了。李某心想,你那么听对方的话,你不是闲着无事吗?为什么自己不动手缩书,偏要李某停止编剧去缩书?李某不理他,继续编剧,他很不满。他也不想想,此前李某的剧本交到Y那里去,总先署他的名再署自己的名,让Y以为他参与编剧,不是终日无所事事。李某这样罩着他,现在来了新的合作方,他便被合作方牵着鼻子走。他不明白,合作方安排李某与C缩书,是要把李某与C排挤出剧组之外。让他署“剧本原著”,他满意了,但李某呢?他在这方面根本不为李某考虑一下。他见李某不听他的,便赌气地说,他自己缩书好了,不用李某了。但李某知道,赌气归赌气,说归说,他依然什么也不做。接下来的情形仍然是,李某编剧他沾光。李某所改编的剧本,只能给合作方做垫脚石,对方不管用了李某多少劳动,两百万元编剧稿费与李某无关,编剧署名与李某无关,因为李某不是对方的人,因为Y给了李某五千元月薪。这些都是李某能料定的。尽管不公,但李某当时需要这五千元过日子,而且相对而言,工作量并不大,正好养病。李某在其他单位,有时所受的不公更大。这是李某的命。有时除了认命,别无他法。在Y这里,人际关系简单,不用扯皮,工作时间自行安排,想睡就睡,如果没有Y不时打电话来啰嗦,李某对这种打工状况颇为满意。为Y打工,你做得再好,他也不会看重你的。他宁赠友邦,不予“家奴”。李某对Y已不敢有什么期望,自然也不会失望。 又一个合作方与Y不欢而散。 又来了一个合作方,负责人是L。L承诺给C署名第二编剧,C高兴了,对L十分支持。L要成为剧组唯一总制片人、唯一监制、编剧之一。他们讨论时李某不在场,C在场。他们便把李某排除出剧组之外。C见李某还在改编剧本,便泼冷水说:“没用的,白费劲,我们不会用你的。”李某既然还要领Y五千元月薪,当然得干点什么,李某可不像C,什么都不干,领工资仍领得理直气壮,所以,不管C说什么,李某都按原来进度继续编剧。后来,Y要求每周上交两集剧本,李某增加了工作时间,也能完成,只是编得更粗糙了。当L与Y又谈不拢时,C听到李某跟Y在电话中说会坚持把剧本编下去,编好后会去北京请人合作摄制,C便要李某继续与他合作。也就是在这时候,C告诉李某,Y在C面前说李某多少坏话,C要李某别以为Y对李某多好。其实Y在李某这里也说了C许多坏话呀,李某何尝不知道Y会在C那里讲自己坏话!但是,C所讲的Y对李某的看法,那种以极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颠倒黑白的误解、自以为是的揣测,还是让李某像吞下一截老鼠尾巴般恶心。 看过李某给Y的长信的朋友一定知道,李某对Y的人生经历抱浓厚兴趣,想将其写成传世之作,把Y写成凡人成圣的经典人物。来到Y这里之后越来越发现,Y真的不值得李某为他树碑立传。但赚他的工资,就得为他做点事。C之院刊不用考虑市场,不卖只送,可以发自己喜欢的东西,也可以发人情稿。这类工作往往是有得干有人情,有点像当官,让你闲着不干活白领工资你反而觉得吃大亏,并非你喜欢干活,而是干活能带来工资之外的好处。所以,C不干活白领工资也能心安理得,还能抱怨老板吝啬什么的。直到李某来后,讲了为老板打工不干活就得走人,企业不需要你的时候就得走人,C也许逐渐明白自己在Y这里是占了便宜的。 在李某到来之前,这里每月电费等费用已稳定,李某来后,各方面费用增加一倍以上。Y怀疑李某不节约甚至以为李某故意浪费,这太冤枉李某了。李某从来不慷企业、老板之概,对企业、老板的钱比对自己的钱更不会浪费。可因为李某来后,先来的人似乎就可以浪费了,因为有李某当替罪羊。也许先来的人并非刻意这样做,但不经意间,就出现这样的状况了。这就是人性。 Y看了电视剧《红高粱》,就打电话告诉李某,人家把两个小时的电影改编成几十集的电视剧。他这话的意思李某知道,他希望李某把他的书改编成电视剧本改得越长越好。李某告诉他,两小时的电影也是可以扩展为几十集电视剧的,但电视剧《红高粱》是根据莫言长篇小说改编的,不是根据电影改编的。他不喜欢李某反驳他,生气了,也不相信。李某便跟他讲了小说《红高粱》的梗概,还向他介绍了莫言,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又得跟他讲一下诺贝尔奖是什么。他听不清“莫言”“诺贝尔”这两个人名,李某还得跟他讲这两个人名由什么字组成。他真有心,立即叫小Y去买来莫言的《红高粱》。莫言的《红高粱》他不可能看得进去,便问李某对莫言《红高粱》的看法。几天后,他便打电话来给李某,向李某介绍莫言,介绍长篇小说《红高粱》,介绍诺贝尔奖,啰啰嗦嗦的,反反复复都是李某讲给他听的那些话,对一些关键词语的强调也与李某一样,讲后,还流露出一种自豪的、蔑视李某的口气,仿佛他懂得真多,而李某很无知。李某既佩服他八十岁的老人能如此清晰地记得李某讲给他听的话,也惊异于他为什么会忘记这些话是李某讲给他听的。这也许便是心理学上的“选择性遗忘”。前面已经说过,最近十年,在其他人那里,包括在李某的前学生那里,李某遇到这样的情况已多次。 Y很不喜欢简洁的语言。为他编改第三部书时,每当删去多少个字,他总会让李某补上比删掉的更多的字。李某认为,这也是一种贪婪。删掉是一种“舍”,Y这个人,“舍”不得。他喜欢各种煸情的抒情及空洞的议论。但这些是不能写进剧本的。他的书中大量的叙述性话语,比如“我很小时候就懂得关心小姨,她有病,我常常用自己的钱给她抓药”这样一句话,如果采用画外音来表达,在剧本上就仍是这句话,假如改成具体的画面,就得有场景、人物语言和动作,可以写成几百字甚至上千字。剧本详细的是人物的语言和动作,以及必要的场景说明。其他的,不能像小说那样详细。议论、抒情、说明性语言,许多是不能用的。心理描写,用“内心独白”来表现,也只能适可而止。人物的装扮如果有必要,可以写得细致,但人物的外貌和表情等,你写得太细致,便把导演和演员给限制死了。景物描写,如果不是十分必要,也不能细致。比如写一对恋人去海边看日出,对于太阳从海面升起的过程,在小说上可以写得很长,写得很抒情,但在剧本上,也许一句话就可以了,其他的,交给导演和摄影师。可Y不懂,总要李某写得越长越细致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