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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共享单车被毁坏谈起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17-06-20 11:55:36

多个群在谈论共享单车被毁坏、被丢进河里的现象,李某也讲了一些话,录如下:

如果这种现象并不普遍,只是个别孩子的恶作剧,李某不想上纲上线。

如果较为普遍,且发现不是孩子所为,那么,会是谁所为呢?

如果是载客者所为,李某不忍责之。载客者多为贫困者,生存不易,被共享单车抢了饭碗,他们毁损共享单车,就像买不起面包的饥者偷面包活命、买不起奶粉的母亲偷奶粉育儿一样,李某怎忍责之!

如果不是载客者所为,是其他成年人所为,那么,问题就严重了!

在300多位潮汕文友组成的“潮汕文友一家亲”群中,有位朋友说这就像刚移民到欧美去的中国人在广场捉鸽子回家炖汤一样,是民族素质问题。李某道:是民族素质问题,肯定没有错,但毁损共享单车与捉鸽炖汤不一样。

当年,喜欢在课堂里胡思乱想的少年李某常在课本的空白处写下一些人生感悟,老师以为李某认真记录其讲课内容。在这些感悟中李某无师自通地把坏人的境界分成初、高两级,初级是损人利己,高级是损人不利己。在广场捉鸽子回家炖汤者属于初级,毁损共享单车者并没有把单车毁损后扛回家去卖废品,是为毁损而毁损,属于高级。相应地,少年李某也把好人分为初、高两级,初级是为利己而利人,高级是为利人而利人。学佛后,李某将此两级分别归为有为布施和无为布施。

这些毁损共享单车的成年人往往有反社会、反人类倾向,暴戾恣睢,或许是天性恶劣,或许是长期受到社会压迫而心理扭曲,借毁损共享单车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到幼儿园进行恐怖活动,是这类人的极端。他们极端不满社会,却仍不敢冒犯权贵,而只会对比他们更弱小可欺的人和物下手。群体行动中,抵制某国货、砸某国车、围攻某国商人所开的商场餐馆,少不了这些人的身影。如果再革一次文化命,这些人便“英雄有用武之地”了。

不满当下社会现实的还有一种人,如李某者流,不但看到我们社会的种种顽瘴痼疾,还睿智地找到症源病根,直面官府,无视风险,大胆地开出药方;比谁都清楚地看到民族劣根性,却慈悲为怀,哀其不幸,怒其不悟,虽痛斥之,实怜悯之。虽千万人吾往矣!

                                   (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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