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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老师谈人之种种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8-05-06 12:46:43

有人以这个题目,把李某2006年2月所写的一篇短文,转发于某论坛,还加上了按语。收获了一些颇有意味的跟帖。

按语是:在大家大谈“爱国”、大谈“民族主义”、不表态便疑似“汉奸”的时候,不禁想起李乙隆老师的这篇旧作,更佩服李老师的深刻与犀利。

李某的文章是《人之种种》,全文如下:

怕软怕硬的人是懦夫。欺软碰硬的人是蛮夫。不欺软不碰硬的人是凡夫。不欺软敢碰硬的人是大丈夫。扶软避硬的人是君子。欺软怕硬的人是小人。欺软媚硬的人是小人中的小人。

“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这一格言,按我的理解,它说的是小人的可怕与可厌,并非鼓励你去得罪君子而害怕小人。如果不小心得罪了君子,只要你也是君子,该道歉时则道歉,很容易握手言和;如果你不愿道歉,认为“君子不计小人过”,得罪了也无所谓,你就把自己视为小人了。

常有人宣称“宁可做真小人,不愿做伪君子”,大家普遍认为伪君子比真小人坏,在我看来,伪君子毕竟有所忌惮,而真小人就无所忌惮了,但真小人比伪君子好在率真。

对远在国门之外的假想敌喊打喊杀充英雄,却对身边鱼肉百姓的腐败强权不敢作声甚至唯唯诺诺的人,在假想敌来到他的身边鱼肉他的同胞时,也会不敢作声甚至唯唯诺诺的,这些人就是小人。

在腐败强权专制下做稳了奴隶的“顺民”,到了民主自由社会就变成刁民,这些人就是小人;在腐败强权专制社会中是敢于反抗的“刁民”,到了自由民主社会倒成了“顺民”,准确地说,是好公民,这些人,就是君子。

部分跟帖,经李某整理如下:

1、我们不能因为小人的可怕与可厌就害怕得罪小人。该得罪的还要得罪,而且不能君子不计小人过。有过则计,大过大计,小过小计。对于某些小人就必须睚眦必报,不能一味清高,一味避让。

2、民族矛盾、阶级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是不同的,处理方式也未必一样。李先生以上推断似乎过于武断。有的人,隐忍不发,国家有难则拍案而起,投笔从戎。有的人,小丑跳梁,国家有难则远遁避祸,美其名曰保有用之躯。孰善孰恶,显而易见。

3、我辈不知何处是乐土啊!大凡提及自由民主者,必称欧美,唯欧美马首是瞻。然其自由乎?民主乎?未尽然也。至于何谓顺,何谓刁?在所谓的腐败强权专制社会中的顺民,去了民主自由社会为何变成了刁民呢?是否民主自由社会反不如人意呢?而腐败强权专制社会的刁民,到了自由民主社会为何又改变其不平则鸣的性格,变成顺民呢?是否是骂了自家的娘后靠了个有钱的爹,心甘情愿地做了狗腿子呢?

4、李老师所说的,“在腐败强权专制下做稳了奴隶的‘顺民’,到了民主自由社会就变成刁民,这些人就是小人;在腐败强权专制社会中是敢于反抗的‘刁民’,到了自由民主社会倒成了‘顺民’,准确地说,是好公民,这些人,就是君子。”按我浅薄的理解:李老师并没有武断,他说的只是一种“可能”。在腐败强权专制下做稳了奴隶的“顺民”,这些人中有部分是老实怕事,他看见恶人就远远避开,看见人家讲道理好说话善待于他,也不会得寸进尺,在民主自由社会中,他们不会唯恐天下不乱;可有另一部分人,会欺软怕硬,看见恶人远远避开,看见人家讲道理好说话善待于他,就得寸进尺了。

5、李老师所说的“刁民”和“顺民”,是加引号的。所谓“刁民”,是腐败强权专制社会中那些统治者眼中的“刁民”,不是真正的刁民,其实他们只是公民。在自由民主社会中,他们也会主张公民权利,不平则鸣,但自由民主社会中,让他们感到不平的事,可能会比腐败强权专制社会要少些吧。而且,在自由民主社会中,每个人都敢于起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大家都可以抨击执政者,倒用不着那些在腐败强权专制社会中艰险跋涉的人来振聋发聩了。我听李老师说过,如果进入民主自由社会,他会不关心时政,去做一个文化研究者或修道者。

6、“对远在国门之外的假想敌喊打喊杀充英雄,却对身边鱼肉百姓的腐败强权不敢作声甚至唯唯诺诺的人,在假想敌来到他的身边鱼肉他的同胞时,也会不敢作声甚至唯唯诺诺的,这些人就是小人。”按我的理解:这类人既想当英雄,又不敢冒生命危险,对远在国门之外的假想敌喊打喊杀,就像在游戏中过一把英雄瘾一样。对身边鱼肉百姓的腐败强权不敢作声甚至唯唯诺诺的人,我们能指望这类人在国难当头之时挺身而出吗?

7、对所有的不平,所有的丑恶,都应起而抗争,哪管什么国内国际呢?

8、“骂了自家的娘后靠了个有钱的爹,心甘情愿地做了狗腿子”,这句话很容易让人想起一些人总喜欢把某党比做母亲,看到人家批评某党,就像自己的母亲受辱骂一样恼羞成怒。

9、有些人喜欢把国家、民族与执政者混为一体。执政者当然喜欢“朕即国家”!老百姓如果这样糊涂,就容易被执政者当猴子玩了!

10、人是社会性和动物性的结合体,我们不能单纯强调人的社会性而忽略其动物性,也不能将某个人或某一部分人的个性当作人的共性来研究。为什么说腐败社会下还有顺民呢?那是因为这还在其可接受程度之内。自由社会为什么会有“刁民”?那是因为自由社会也有侵害一部分人利益的情况发生。总结起来,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动物性在起作用吗?也就是说,所谓的顺刁完全在于利益。当然,也有一部分人习惯于为民请命,但这毕竟是少数,极少数,不能作为人的共性来研究。

11、人各有志。比如说,国民政府很腐败,几乎是民不聊生,但国民党军队、国民党将领中,很少有人出来抨击政府,甚至我们可以认为,这些人中还有一部分做过鱼肉百姓的事。但当日寇入侵时,恰恰是这帮人拿起武器奋起抗战,抛头颅洒热血。这就叫做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反观被称为投枪匕首的鲁迅,对国民政府不可谓不尽口诛笔伐之事,可一旦日寇入侵,时局动荡,他就跑到他的日本友人家里去中日亲善了。

12、“有的人,隐忍不发,国家有难则拍案而起,投笔从戎。有的人,小丑跳梁,国家有难则远遁避祸,美其名曰保有用之躯。”本人浅薄,不知此言中小丑者谁。再看这位朋友的另一句话:“反观被称为投枪匕首的鲁迅,对国民政府不可谓不尽口诛笔伐之事,可一旦日寇入侵,时局动荡,他就跑到他的日本友人家里去中日亲善了。”两句话连起来看,“小丑”指的似乎是鲁迅。鲁迅抨击政府腐败,因为他不是军人,日寇入侵时没有拿起武器抗战,便成了小丑?其实把鲁迅捧得极高的,正是某党。这又让人想起《李乙隆快语》中说过的:他们对鲁迅大树特树而造成的逆反心理,又被用上了:在人民最需要鲁迅、权力集团最不喜欢鲁迅的时候,集体遗忘以至矮化了鲁迅。

13、记得李乙隆老师说过,如果执政集团腐败无能,致国弱民贫,引来外侮,这时执政集团对外侮的抵抗,与对内患的镇压,在其动机上并无二致,都只是为了维护其统治。与其赞其爱国,莫如斥其祸国。诸君以为然否?

14、曾听李老师说过,义和团、康梁、孙黄,都是爱国者,他们爱国的方式不一样,结局也不一样。最可悲的是扶清灭洋的义和团,先是被清政府利用,后来又被清政府勾结洋人砍了脑袋。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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