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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请不要变着法儿剥夺穷孩子的受教育权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6-09-30 16:23:14

看了9月28日《南方周末》的《“刺头学校”搏命记》,心情十分压抑,在看到“9月13日,孩子们在校门外嚎淘大哭,无法上课……9月19日,镇政府再次强行封校。巡防队员围成人墙,将大门堵死。学生们喊着‘我要上学’的口号,冲进学校”时,李某的眼睛湿润了。

今年7月12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提出对未经批准的流动人员自办学校,要“分流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全市总共涉及学校241所,学生近10万人。

请看他们为流动人员自办学校设置的门槛:150万的注册资金,200米的环形跑道。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所谓流动人员,其实就是没有北京市户口而在北京打工的人,北京需要他们的辛勤劳动,但北京的公立学校拒绝他们的子女。那些当官的,在取缔民办学校时总是说得冠冕堂皇,在李某所在的城市,也会在电视上领略到他们的字正腔圆、中气十足:“政府不会让一个孩子失学,不能让非法学校耽误孩子们的学业,要把他们转移到正规学校读书。”事实上总与官员说的是两回事。去公立学校吗?“都说学生已经满了”,碰上愿意接收的,好家伙,“2000元的借读费”、“3000元的捐资助学费”,还得“五证”齐全。

所谓“五证”,就是暂住证、身份证、务工证、居住证、家里没有监护人的证明。而务工证,不是已在去年被劳动部门取消了吗?

所谓“非法办学”,说到底就是没有150万的注册资金,200米的环形跑道。有了150万,再去哪里找200米的环形跑道呢?不用急,公立学校不但有,而且还有闲着不用的。于是民办学校的合法化,就是租用公立学校的闲置场地。租金可不便宜。“租金最低一年150万。收1000个孩子,一个孩子收1000元,才100万,还不够付租金的。”这不是逼着民办学校向穷孩子们提高学费吗?你以为他们的父母是公务员呀,他们是穷打工的。

最近暂缓取缔,可能是为了营造10月1日的“喜庆气氛”吧,因为孩子们喊着“我要上学”的口号,家长们与封校的巡防队员发生肢体冲突,都与“喜庆气氛”不甚相宜吧。

写到这里李某忍不住又要问了:我们这个国家,在这些孩子的眼睛里,会是什么样子呢?他们读的课文,也一定有“我爱北京天安门”吧。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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