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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为褒赵丽华而贬杜甫?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6-09-29 17:32:28

9月29日《南方都市报》个论版李方先生《我们跟我们所厌恶的,其实是同一路货色》一文,为褒赵丽华而贬杜甫,说杜甫的三吏三别只不过是新闻报道的水平。“好的诗歌应该留给读者想像的余地和审美的空间”,此话说得没错,是小学语文课讲过的。李方很为我们的国家一级诗人赵丽华抱不平,说她的“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我坚决不能容忍/那些/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大便后/不冲刷/便池/的人”这些诗,“或许当时她有许多想法,就用了最简单的表达方式。她绷着呢。”李方先生还拿所谓标准的文学史说事,“标准的文学史告诉我们,好的文学作品应该反映现实,反映人民疾苦,它不教我们如何想像如何审美。我们的审美趣味,就这样被扭曲了,我们不再关注那些丰富的心灵感受。”在李方先生看来,我们喜欢杜甫,不喜欢赵丽华,是无法理解那些丰富的心灵感受,是上了“标准文学史”的当。

所谓“标准文学史”观,李某我并无好感,给我们灌输这一套的,是执政者的御用文人,他们所倡导的反映现实,在反映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时,是批判执政者,同情人民疾苦的;在反映此时此地的现实时,则是为执政者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反映人民疾苦,不是有损于执政者的伟大光荣正确吗?

李方的逻辑似乎是,赵丽华的诗没有反映现实,同情人民疾苦,所以写得再口语,也有丰富的想像空间,也是好诗;杜甫的诗反映现实,同情人民疾苦,所以写得通俗,就不好。

李方另一个让人难以容忍的做法是,把赵丽华跟前苏联女诗人阿赫玛托娃放在一个阵营,把网民与专制统治者放在一个阵营,说阿赫玛托娃的作品为当局所不喜,饱受当局羞辱,与网民恶搞赵丽华,其实是一样的。怎么会一样呢?执政者,尤其是专制统治者,最喜欢用人民的名义,作为时评专栏作家的李方先生,怎么会认为执政当局等于上了网的人民呢?

李方说西方国家授予诗人桂冠,我们这里正是上层意识形态不尊重诗人,才导致网民对诗人的恶搞。这更是荒唐之论。如果赵丽华是像李某我这样默默无闻的业余作者,没有什么头衔,没有国家工资、出版发表资源、各种津贴,诗写得再烂,网民也不会这样恶搞她的。问题是,赵是国家一级诗人,是在体制内靠纳税人供养的诗人。我们纳税人供养着这样的诗人,对她的诗,既看不出杜甫同情人民疾苦的精神,又看不出阿赫玛托娃为当局所不喜的风骨,我们不能以娱乐的方式,表达我们的不喜欢吗?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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