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以前就有官方传媒披露,中国外逃贪官4000多人,被贪官们带往海外的赃款大约有500亿美元。也有人说,远不止这两个数目。 2004年某期《南方都市报》广东新闻版报道:1993年开始,中行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副行长余振东和经理许国俊3人,利用职务之便,窃取银行资金,1998年以后,随着许超凡等人的胃口越来越大,开平支行被盗资金越来越频繁地涌向境外。至案发时所盗用资金已高达4.83亿美元。这已是旧案了,新闻由头是余振东被捕回国,这是中美刑事司法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案查办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后又一成果。该新闻是正面报道,不是负面报道,是中共反腐战果。小小一个县级支行,居然可以盗用资金4.83亿美元,从1993年开始作案,到2001年10月才在一次自查中发现,真是匪夷所思。 同一版另一篇报道内容是清远处分两名参与色情活动的公职人员。这两个倒霉的“公仆”,一个是警察,一个是工商管理干部。公职人员嫖娼者多矣,为何偏偏拿他们开刀?说来实在是因为他们运气不好。他们与几个老板,找来七位“三陪女”在某酒店饮酒作乐。酒饱肉足之后,由警察开车,载着“小姐”们去北江河游泳。不知是否开着警车,鸣着警铃,招摇过市,报道中语焉不详。一名“小姐”溺水身亡。如果溺水身亡的不是“小姐”,而是两位公职人员中的一位,那完全可以作因公殉职处理的:又一名烈士横空出世。记者有文章可写,上级有红头文件可发:“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党员团员,向某某同志学习!”某位官员在打高尔夫球时不幸死去,是为了“引资招商”,那么工商管理干部、警察死在北江河上,就写不出“因公殉职”的文章了吗? 中国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宣布从今年6月1日起强制实施中国自行制定的无线局域网加密标准,即WAPI,不符合这一标准的无线产品将从6月1日起不能在中国市场销售。当时,这一举措被贴上“扬我国威”之类的政治标签,说得斩钉截铁,炒得铺天盖地。然而,在接近6月1日的时候,突然转向:中方同意美方要求,不从6月1日起强制实施WAPI技术标准,并将无限期推迟实施。关于这一标准,至今寂然无声。 一年前的6月25日,一批违规大案在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曝光,冰山一角浮出水面,“审计风暴”举国瞩目。 ——财政部在专项转移支付和年终结算中为本系统安排了一些资金,特别是一些司局利用职权向地方财政对口处安排资金的做法由来已久,审计署多次提出异议,但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2002年,财政部在分配社会保障、中小学建设等10项补助资金时,将国家明确规定不应给予补助的地区和单位纳入补助范围,共超范围安排5亿元。 ——2002年,财政部在分配市县乡在编人员分流期间工资补助时,对有的尚未进行机构改革的地区也给予补助,如某省未开展市地以下机构改革,财政部仍分配给该省市县乡人员分流期间工资补助5.9亿元。 ——湖北省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某副局长与他人相互交结,在界牌河段长江干堤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中,采取捏造项目,签订虚假合同,伪造验收资料等手段,涉嫌骗取私分国债资金206万元。 ——重庆上界高速公路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给后来立项的高尔夫球场让道,变更路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60万元。 ——已竣工投产的12个重点机场中有9个亏损,累计亏损额14.46亿元。 ——抽查广州地区8家建设银行支行的楼宇按揭贷款,发现有10亿元是虚假按揭。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长1998年至1999年骗取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贷款3793万元,有3270万元已无法追回。 ——国有企业做假帐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虚增利润的问题较为突出。审计还发现,由于内部控制薄弱,有人借机肆意侵吞国有资产。 …… 一年后,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李金华再次提交了一份让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又是一场“风暴”。 ——1999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其中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1.09亿元,用于发放总局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借给下属单位投资办企业2204万元。 ——2003年,国防科工委共分配预算资金162.1亿元,年初预留62.91亿元,预留比例达38.8%;科技部在年初分配预算资金时,将科技三项费用17.01亿元全部预留,直到当年8月至11月份,才采取追加的方式批复到有关地方和部门。 ——在长江堤防隐蔽工程建设中,部分施工单位买通建设和监理单位,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水下护岸抛石少抛多计,水上护坡块石以薄充厚,工程质量令人担忧。抽查5个标段发现,虚报水下抛石量16.54万立方米,由此多结工程款1000多万元,目前部分堤段的枯水平台已经崩塌;抽查11个重点险段发现,水上块石护坡工程不合格的标段达50%以上。 ——投资22.79亿元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河南省煤气化工程,从立项到2001年竣工投产历时16年,期间燃气市场供求发生重大变化,但项目决策者和建设单位仍坚持按原定规划进行建设,致使项目建成后只能按设计供气能力的一半运行,经营陷入严重困境,仅2002年度就亏损2亿多元。 ——2003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与两个公司签订协议,擅自将国家无偿划拨给该局的216亩土地,以8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这两个公司。 ——淮河流域安徽、河南、江苏14个灾区县中,有9个县采取重报、多报移民迁建户数等手法,套取灾区群众建房补助资金1.36亿元。安徽省霍邱县降低上级补助标准,克扣1804户灾区群众的建房资金360万元。 ——2003年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截止到2004年3月,中央财政下拨的1.2亿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仍有5174万元滞留在县级财政;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兴建楼堂馆所及招待费开支等。 ——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这些贷款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取现金,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出境外。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已超过10亿元。 ——2000年至2002年,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锦州市中级法院、古塔区和凌河区法院联手作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上报交通银行总行核销175户企业的“不良”贷款2.21亿元。这些被核销贷款的企业根本不知情,有的还在继续归还贷款,归还的贷款本金及抵押资产的变现收入,被该行全部存入“小金库”。 …… 国有商业银行不断产生坏账,一直是中国金融体系的致命伤。1998年,国务院曾注入2700亿元,补充这4家银行的资本金,一年后,又为它们剥离了1万4000亿的不良贷款。不过这些动作只是暂时降低了这些银行的坏账率,个别独立研究机构指出,由于新的坏账仍不断产生,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在总贷款中所占的比例,可能仍然高达40%。 (2004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