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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牌照何时寿终正寝?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4-08-04 13:04:27

取消手机牌照的好处和理由

近来,关于是否取消手机生产牌照的问题,传媒、业界和官方众说纷纭。这场议论并非空穴来风,其起因有国务院6月29日发布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再加上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412号文件附件列出国家保留的五百个行政审批项目,其中第一百五十九项是“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移动通信产品除外)”,括号内的字让不少人认为,手机牌照制将取消。官方相关人士则向媒介透露,手机产品属于“非行政许可的许可项目”,“412号文件”不会取消手机牌照审批制度。业界和传媒的声音则更多地倾向于:放开市场准入、取消手机牌照。

手机生产有两道门槛,首先是申请牌照,然后才能拿到入网证。就当前市场情况而言,手机牌照作为一种“稀有资源”,其作用早已偏离原定轨道。有些拿到手机生产牌照的企业,由于缺乏研发和生产能力,于是变相倒卖许可证而大获其利。据有关消息称,每台手机的许可证价格可达8美元。当年确定的定点企业,有的虽获得了国家重点支持,但却未挑起民族产业的大梁,同时,一些有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却因为牌照壁垒而不能生产手机。

何时开放手机市场?一些苦于无牌照而徘徊在手机市场之外的厂商和目前处于借牌生产的厂家对此格外关注,并期待早日实现,但那些已获生产牌照可规模却不大的厂家则认为放开管理不利于手机行业的规范发展。

其实,随着以牌照获利的极具中国特色的“牌照经济”的兴起,牌照对生产准入来说不外是一种毫无作用的摆设,所谓“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完全是托词。牌照的作用就是为审批者、监管者带来可以寻租的权力,为拥有者带来利益,为借牌的厂家增加生产成本。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往往有8美元就是用在牌照上。

笔者认为,取消手机牌照,粗略说来有以下四大好处:一、把本来就属于市场的权力还给市场,让厂家优胜劣汰,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二、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来决定自己的生产,而不必局限于牌照规定的范围,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整个行业的研发水平,促进手机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四、给外资手机以平等的待遇,让外资手机给我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资本,提高国内手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取消手机牌照还有这么一个理由:随着传统家电行业的不断数字化, PC、通讯和消费类电子很难划分彼此界限,手机已经属于消费电子产品。

尽管对社会而言,取消手机牌照的好处多多,理由充分,但对政府有关官员来说,取消手机牌照就意味着要放弃部分权力。

手机牌照取消与否,“都有法律依据”

信产部官员称,《行政许可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也就是说,信息产业部可以依此为据,将手机生产继续设定为行政许可项目。

有论者指出,《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提出补充说明,通过某些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相关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这些方式包括:(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从目前国内手机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相关资源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或者“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进行协调,而不一定非得咬住牌照这一控制手段不放。

信产部官员则说,“412号”文件附件所列五百个行政审批项目是指无法律依据的项目,而手机生产有1999年国务院颁发的“5号”文件为依据,仍需审批。

比较中立的观点是,手机牌照放与不放都有法律依据,“5号”文件与“412号”文件并无实质冲突,关键要看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的下一步决策。

据介绍,中国手机生产供大于求的状况仍是牌照暂时不会取消的重要原因。同样是供需问题,也是要求取消手机牌照的理由。“你没有牌照也照样能在中国生产手机,只要每部手机交给有牌照的企业几十块钱,什么限制都没有。”近日全国工商联发表文章炮轰手机牌照政策,认为手机牌照不仅不能有效限制手机产量,反而成为一种垄断资源,牌照交易混乱无序。

信产部一位高官表示,按照市场原则,手机的市场准入应该完全放开,但是,中国目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宏观调控在市场手段之外还要辅助一定的行政手段。这让笔者不禁想起不久前的“市场经济”与“非市场经济”之争。因为美国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在判定中国商品是否低于成本价在美国境内倾销时,不是用某类产品在中国国内的价格作参照,而是以第三国同类产品的价格为参照。那时政府不是宣称我国是“市场经济”吗?现在政府高官怎么又说“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呢?

“牌照经济”的形成与恶果

到目前为止,信产部共发放了49张牌照,但销售的手机品牌却有近百家之多。这么多厂商,牌照的资源从哪里来?没有手机生产牌照的厂商只有借助购买牌照才能进入手机生产领域,于是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牌照经济”。部分有牌照却没有实力的厂商,其主业变成了收取“牌照使用费”。手机牌照成了会下金蛋的鸡。在官员手里取得牌照之后,不再需要任何投入,就可获取十分丰厚的“利润”。

“这显然有违‘5号文件’的初衷。” 有关官员这样说。

据有关官员称,在现行的手机生产许可证制度颁布之前,中国手机市场几乎完全被国外手机厂商垄断,“5号文件”出台以后对国产手机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手机的推出过程,包括研发、设计、制造、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其中一款手机的研发时间需2至3年,在当时的市场情况下,国内市场已基本被欧美厂商占据,如果国内手机企业从研发阶段做起,过长的投资周期将使国产厂商在市场处于不利位置。鉴于当时的情况,国产手机企业集体采取了贴牌生产的方式。贴牌生产方式在初期确实帮助国产手机企业迅速抢占了市场份额,并扩大了自身规模。

但是,手机牌照造成现在中国手机业什么样的局面呢?有些手机企业甚至连最基本的品质控制流程都没有,还有部分厂商只是在国外公司的设计方案上,进行简单的“拧螺丝”。返修率高、维修周期长是贴牌手机的特点。最近在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公布的定制手机合作企业名单中,没有一家是国内手机企业。

此外,手机生产50%以上的利润来自研发和设计,因此,贴牌手机一半以上的利润给了国外企业,造成每年上百亿元的巨额资金流向国外。更严重的是,由于技术生命线掌握在他人手上,造成在生产环节上,国外手机厂商通过大量采购元器件,甚至买断国内不能生产的元器件方式,来压制国内手机的生产。

不少本土手机厂商和外资厂商“合作”以帖牌时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吸收外资企业的经验和技术”。然而,几年过去了,有多少帖牌的厂商真正能从合作者身上得到切实的技术和经验呢?在CECT旗下,单单智能手机就拥有4个“合作”品牌,其中每一个都在手机产业里面有过人的优势,而牌照的提供者CECT,至今还未能依靠自己的能力造出一款智能手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份调查报告给了国产手机当头一棒。尽管报告措辞委婉,但仍以明确的口吻指出,“国产手机在核心技术的占有上总体落后”,这对狂喊着“已占据国内手机市场半壁江山”的国产手机无疑是莫大的讽刺。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就是牌照经济,不光是手机牌照,其它一些牌照,比如运营商的3G牌照,都一样。”

笔者认为,中国“牌照经济”并非什么新生事物,它的前身,就是1980年代就已盛行的“批文经济”。手执官方一纸批文,一转手就腰缠万贯。举个例子来说,某人有位姐夫是某地第一把手,某人从他姐夫手里拿到了一块旺地的批文,卖给房地产商,就暴发了。在我们这个国度,有些富豪的产生就是这样简单。

手机牌照寿终正寝了吗?

 

即使取消手机牌照有一千条理由,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官员们就是不予取消,我们也只有徒喊“奈何”。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开始实施的日子。《行政许可法》第十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只有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可通过地方性法规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该法取消了中央政府部门的许可设定权。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务院的部委,根本无权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可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给六大电信运营商的一纸《通知》却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未经审批或备案的电信资费方案,包括各类名目的资费套餐、短期促销,各级电信企业不得进行宣传、实施。请问:《行政许可法》中的“许可”,与信产部和发改委的《通知》中的“审批”,有什么不同?

有关管理部门不愿取消手机牌照,还有一个托词,就是德英法也曾对手机生产设定市场准入。事实确是如此,只是人家的市场准入不是由官僚审批而是竞标拍卖。而且这三个国家企图通过市场准入制度来保护本土企业的做法,结果也同样是失败的。说到用外国的做法来做托词,笔者不禁想到,这类托词何其多。据称,征收机场建设费,也是有国际惯例的。大学高收费,也是有所参照的,只是参照的对象,不是像我国一样的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度,也不是德国、英国、法国这些不收费或少收费的国家,而是美国和日本,而且也不是参照其学费与人均GDP之比,而是参照其收费多少。反正是怎样参照对他们有利,他们就怎样参照。如果找不到对自己有利的参照对象和国际惯例,他们就提出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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