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博 客 |  交流平台 |  网站推荐 | 查看跟评 |
 
为何我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连载二)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3-12-28 17:13:51

(二十一)

问:男人有泪不轻弹。记得我老公在成为我老公之前,因为我要离开他,流了三次泪,于是我被感化了,成了他的妻子。然而你的眼睛总是满含泪水,却融化了我对你的崇敬。男人流泪,不符合我的审美观。你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用泪水说话呢?

答:你对我的诘问是贴在三岁女孩李思怡被活活饿死、寻亲女人李文兰被活活打死等事例后面的。

男人流泪,不符合你的审美观,可你老公之所以能成为你的老公,却是因为他的泪水。然而我却不想说你自相矛盾,也许你认为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你老公却为你流泪,在你看来,他实在是太把你当一回事了。我不是你的什么人,我不用考虑你的审美观。即使我想成为你的什么人,也不会因为你的审美观而改变我的诚实。

你老公是为你流泪的,所以你被感化了;我不是为你流泪的,所以你对我不再崇敬。在你看来,男人的泪,只能为你而流。

学者钱理群先生倡导“说话的3条底线”:一、力图说真话;二、不能说真话时则保持沉默;三、无权保持沉默而不得不说假话时,不应伤害他人。

“说真话,是无权者的权力。”可是,我们的学者却会遇到“无权保持沉默而不得不说假话”的情况。

幸好我不是学者,我还不用被迫说谎。

幸好我还有流泪的权利!

(二十二)

问:楼主,你装什么善良,说不定是以前被判几年,现在来发泄,骗得那么多人跟你的贴。说什么收容遣送制度不好!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之后,广州是什么样的治安环境?达到那个文明程度了吗?学老外,搞什么民主,几个“人大”代表,吃饱喝足了,自己的安全没问题,拿老百姓的安全开心,给治安留下多少隐患呀?当然,社会治安不好有多方面原因,但有些相应的有效的法规来控制、约束潜在的犯罪嫌疑人不好吗?你知道外来人口犯罪率有多高吗?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所犯错误,不应归罪于法规。法院还有误判的事,是不是应该取消刑法,把监狱里的犯人都放出来?

答:这位朋友在我讲述了“个别”收容遣送站通过向家属勒索或强迫劳动等方法拿被收容者创收、抢夺被收容者钱财、打人致死致重伤、逼人致疯致自杀以及有人被关进收容站后莫名其妙人间蒸发的事之后,跟了这个帖子对我连声诘问。其实我在讲述那些事时,并没有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什么评论。就算我认为它不好,它已被废除,再来说它坏话只是“马后炮”,没有什么意义,何况说它不好的人很多,也说得很透彻,废除收容遣送制度的理由都被他们说尽了,我说不出什么新的东西,与其学舌,不如不说。

我一直是个守法良民,幸有老天保佑,没被人陷害过,没被错抓而屈打成招过,故这位朋友推测我以前被判几年是错误的。

“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之后,广州是什么样的治安环境?”治安环境不好只怪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吗?这位朋友也明白,社会治安不好有多方面原因。他认为:有些相应的有效的法规来控制、约束潜在的犯罪嫌疑人是好的。我赞同这个观点。在这里,他所说的“有效的法规”是指收容遣送制度,我且不与他讨论该制度的好坏,就算它是“正经”吧,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我抨击歪嘴和尚不好吗?如果歪嘴和尚很多,那产生歪嘴和尚的机制也应该抨击。“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所犯错误,不应归罪于法规”,这话很对,只是不知这位朋友用的是什么逻辑,认为人家抨击“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所犯错误”,就是“归罪于法规”,批评法院误判,就是要取消刑法,把监狱里的犯人都放出来。

“达到那个文明程度了吗?学老外,搞什么民主,几个‘人大’代表,吃饱喝足了,自己的安全没问题,拿老百姓的安全开心,给治安留下多少隐患呀?”这段话就说得我云里雾里看不明白了。也许他认为废除收容遣送制度是学老外搞民主,是几个“人大”代表拿老百姓的安全开心。是这样吗?我将这个疑问贴在这儿,请有识之士予以答复。

据官方传媒公布,在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之前,被收容遣送的人,有95%是不应该被收容遣送的。另5%也绝不仅是“犯罪嫌疑人”。因为收容遣送制度本来也是带有社会救助的公益性质的,由民政部门分管,除财政拨款外,民政部门每年也要向收容站拨付救济款,有些慈善机构也会向收容站提供善款,因之在这5%中也有一定数量是属于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吧。只是“个别”收容站把那些需要救助的人拒于门外,却专门弄些不该收容的人来创收。

善良让我为别人的苦难痛苦不堪,善良让我抨击制造苦难的丑恶而为一些人所不容,说不定那天真的会被弄进去几年。我装善良做什么!我多少次祈求苍天,如果不能减少那些让我悲愤难抑的苦难,就给我一副硬心肠。

(二十三)

问:我曾经很欣赏一位网友文字里的悲天悯人,但一件小事彻底粉碎了我对他的崇敬。他在公共汽车上看到一个少年遭售票员诬蔑,却在一边一声不吭,回头又在他的文字里宣扬什么正义。请问:你会不会也是这样的人?

答:你没有说清楚“一件小事”,我只好自行推测了。少年为什么遭售票员诬蔑?是说他没买票吗?买了就有票为证。票丢了?丢了票就像丢了钱,怪谁呢?只怪自己不小心。是不是你那网友看到少年买了票,你想让他挺身而出予以证明?但售票员一定得相信你那网友吗?你要让你那网友做什么?与售票员吵架吗?公共汽车票一般是1至2元,为这点钱吵架值得吗?如果是我,也不会为这个少年跟售票员吵架的,干脆代少年再买一张票算了。可是我代买就意味着少年没买票,少年能接受吗?

我不会吵架,更不会打架,如果路见不平需要我吵架打架,我可能也是狗熊。但我会把不平事记录下来,帮助受伤害的人讨回公道。

好多时候,我只能在文字中呼吁正义、善良,身体力行主要就是施舍,可是我现在也不宽裕,没有2元以下的票子时,也只能歉然走过乞丐,有时见对方太可怜,才会施舍5元、10元的!遇到有人踩三轮车载货上坡路有困难这一类情况时,我总会上前推一把。总之我的善举、义举总是在自己没有危险或者危险很小、不受损失或损失微乎其微的情况下进行。遇到正在行凶的歹徒我会怎么办呢?只有在血气方刚那时候我才会毫不犹豫地见义勇为。现在这世风与自己的体力及对家庭的责任等因素,让我遇事总要想一想:我体弱力小,也没练一手好功夫,没有众人一起上,我一个人上去可能只是增加一个受害者而已。我受伤之后,拿得出医药费吗?我残废或牺牲之后,上老下小怎么办?有人出来证明我见义勇为吗?见义勇为者受伤或牺牲后没有人肯出来证明已是常事,甚至被救者玩起了失踪不肯出来证明也已有之。如果有人出来证明,追认为烈士倒是不必,我只想让我的家属拿到一笔奖金或抚恤金,但这点钱够上老下小过日子吗?想了这么多之后,我只会悄悄地打110,会动员同伴(假如有的话)一起上。如果有人上去,或者我相信我上去时一定有人紧跟而上,我才会上去;但如果大家都不上去,我又怎么相信我一上去就有人跟着上呢?

我就是这样狗熊,你也可以据此否定我呼吁正义、善良的真诚与意义了!

(二十四)

问:年轻的时候总是血气方刚的样子,凡事争一个高低,不管胜数多少,我们乐此不疲。甚至于父母的关心、老师的教诲、领导的批评,一到我们心里,就会有无数的抵触。愤愤不平是我们年少的标志。可是你现在已经一把年纪了,还这样“愤青”不可笑吗?

答:我从不屑于争一些小是小非,小得小失! 我总是十分宽容、与人为善!我善解人意,喜欢体谅别人。我不知道你为何对我有如此之深的误解!如果你是我不认识的人,倒也罢了,我不屑于回复这个诘问的。可是我们毕竟是朋友,不是一般的网友。

如果有一天我栽在这些文章上,我是不敢指望你这一类朋友仗义执言的了,也许你们比任何人更相信泼在我身上的污水。

我真的不是“愤青”!如果我上面讲述的这些事让你无动于衷,我不知该佩服你的定力,还是该惊异于你的冷血。说句实话,我早已不是血气方刚的青年,在看到上面这些事件之后,我的悲哀远远大于愤怒。而且我觉得,我的愤怒许多源于难以解脱的悲哀,除了泪水,愤怒是我排解悲哀的一种方式。

(二十五)

问:有大量骗子以行乞为名行骗,有些小孩沦为小乞丐,都是你们这些“善良”的人造成的。你们的所谓善举,说白了就是助纣为虐。如果你们不给他们钱,还会有人以行乞为名行骗吗?小乞丐背后的歹人还会逼他们出来要钱吗?

答:回答这两个问题之前我读一篇短文给你们听:

2003年11月24日,寒风中,光着上身的姚亚卉不知道已经多少次被哥哥姚朋从身上踩过,她是躺在一块钉满两寸多长铁钉的木板上被哥哥踩的。她已经有些麻木了。记得她第一次躺在这块钉板上时,钻心的疼痛已让她哇哇大哭,更不用说让哥哥在身上踩上几下了。现在小亚卉幼嫩的背上已经斑斑点点结满了痂。

这几天,安徽合肥淮河路上,小亚卉和哥哥一直在上演着这出“把戏”。行人看着不忍心,纷纷报以同情,给他俩一些零钱。

小亚卉今年刚刚十岁,读到小学三年级,哥哥今年十四岁,仅读到小学五年级。他们来自临泉县。姚朋说,今年的一场大水将他家的房屋冲毁,父母将他俩寄居在姥姥家,外出打工。由于姥姥家的生活条件本来就不好,兄妹俩的到来成了姥姥家的累赘。于是,两个月前,兄妹俩偷偷出来流浪,并模仿街头一些艺人玩起这些“把戏”。

| 1 || 2 || 3 || 4 || 5 | [ 页次:1/5页 ]『上页』『下页
→本文共有评论4篇︱已阅读1675次 查看本文的评论』 『关闭窗口
发 表 评 论
 姓名:  *         密码: *
 标题:
 内容: *
{ 注意:带“*”的地方一定要填写。}
Copyright © www.liyilong.com
Email:56090138@qq.com   李乙隆微信公众号:liyilongzuop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