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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仇富?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3-05-31 11:13:27

曾几何时,所谓“仇富”论调甚嚣尘上。似乎有一种力量,有意无意间,把人们对社会分配不公和官商勾结、体制腐败等现象的痛恨,与两三个富人被仇杀或劫杀的个案,扯为一谈,含糊其辞地说成“仇富”,以转移视线。在富人阶层占多数的人大、政协中,多次有人提案立法保障富人安全,有些地方出台公安局经常巡视富人以保障富人安全的措施。富人比穷人更容易引起盗匪注意,可以自己请保镖,而为他们的安全特别立法以及让公安机构给予特殊保护,合理吗?乞丐被打死事件、收容站打死无钱“赎”身者事件、穷人被恶霸村官打死事件,显然要比富人被打死事件多,怎么不说这个社会仇贫?怎么遮遮掩掩?

2002年11月7日《南方周末》发了国家统计局一副局长所写的一条短稿,题目是《中国富人九大成因》。

该副局长说,我国富人群体有九大主要成因:一是企业推行承包制,一批敢于承担风险的人走上“先富起来”的道路;二是国家落实各项政策而得到的一笔补偿资金所惠及的一批人;三是国家鼓励私人经济发展,那些“先下海”的人;四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家实行部分生产、生活资料和贷款价格的“双轨制”,特殊群体享用了价差带来的6000亿元财富;五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最早涉足证券市场的投资人和证券从业人群;六是房地产投资人;七是倒卖各种指标、出口配额的人群;八是特殊职业者,如影视明星、体育明星、作家等;九是科学技术成果转让获益者。

该副局长还说,这些富人群体获得的财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致富舞台上获得的,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但由于我们选择了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就意味着要接受贫富差距的客观事实,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必然造成贫富差距。因此,应承认历史,着眼未来,发挥先富起来的一批人的力量,带动全社会共同致富。

将他的话解释一下便是,我国那些先富起来的人就是“优”,那些贫穷的人就是“劣”,我国的贫富差距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我们应该接受事实,承认历史,放眼未来。按他的逻辑,他的话是说得很温厚的了。说得难听一点,你穷,就是你“劣”,没本事,懒惰,放着致富的大好机会不好好把握;你想对富人群体形成的不合理因素发表一点看法,就是仇富。

当然,该副局长也不得不承认富人群体的形成有不合理的因素,但在他眼里这显然不是主要的,可以说是十分次要的,在九大成因中只有第四和第七两个成因有不合理的因素。他的观点是,就算有一点不合理的因素,过去就过去了,我们不应揪住不放,应着眼未来。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不想抓住该副局长的话把子不放,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另一“振奋人心”的数据。

据新华社北京2003年4月11日电,截至今年2月底,全部金融机构(含外资机构)本外币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到10.3万亿元。今年3月初,朱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报告,也把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到9万亿元当成五年来的政绩之一。

这么多的存款从哪里来呢?报道中称:“据专家分析,收入增加是居民储蓄高增长的基本原因。”各种传媒在报道高储蓄时,往往会说,“专家认为,高储蓄为经济能够长期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是公众对社会经济稳定、金融健康具有信心的直观表现。”不知传媒们是知而不说还是不知或不愿去关注这些问题:存款是不是过于集中于一小部分人手里,比如,10%的高储户的存款数,会不会高于90%的低储户的存款数?而没有一分钱存款的城乡居民,占多大的比例呢?

当然,传媒们也没有掩盖高储蓄对消费的制约,“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更是老生常谈。但是不管你如何刺激,消费总是热不起来。原因何在呢?

我在这方面的知识很贫乏,只能简单地看问题。先做个假设吧:银行的正常存款本来只有一亿元,管得着银行的官员、银行的人、搞企业的人等,携手合作,以企业的名义,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合法手续”,把这一亿元贷出去,通过一定的游戏规则,这一亿元变成这些人的个人资产,又被他们存进银行,于是银行的储蓄余额便从一亿元增长到二亿元。而那一亿元贷款呢,便成了呆坏帐。国家为了救活银行,通过国债,把那一亿元呆坏帐剥离出来,转到专门为处理呆坏帐而设立的什么资产管理公司上,这已不复在的“一亿元”,便是所谓“不良资产”吧。于是就多了一批瓜分了一亿元的富人,银行存款额也翻了一番,皆大欢喜。

也许我这样看问题实在过于简单、幼稚,或许这种情况只在已经过去了的“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才出现过。就算上面的假设纯属我的“妄谈”,那下面这些数据又说明了什么呢?据2003年4月10日《南方周末》载:在1980年代,通过“价差”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1987年在2000亿元以上,1988年在3569亿元以上;在1990年代初的“圈地”运动中,通过地价差流入个人手中的财富,也有几千亿元;在最近几年,利用国有企业改制、资本运作、行贿受贿等形式,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手中的,现在无法进行精确计算,但从一些个案可以看出,数额是十分巨大的。就说贪污受贿吧,信手摘录两个案例:沈阳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976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公款美元折合人民币99万余元,挪用公款美元折合人民币330万元归个人使用,另有106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收受贿赂共折合人民币119万元,其子接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2049万元。

媒体们曾一度整天叫嚷着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在我看来,纯属徒劳,因为贪官们、为富不仁者用不着你刺激,照样锦衣玉食、奢侈挥霍,这也许是他们对社会唯一的“贡献”;有多少人连温饱都成问题,你再怎样刺激,他也拿不出钱来消费,他们一家几口挤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危房中,如果他们有钱,会不愿购房而把钱存进银行吗?

2002年10月《南方周末》有庞瑞锋的一篇题为《谁是受人尊敬的富豪》的文章,针对福布斯大陆富豪排行榜发表评论,提出了一个问题,上榜的是一批受人尊敬的富豪吗?该文说,对富翁的社会责任的强调,当然是很好的,但这个诉求回避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他们的财富从何而来?通俗的答案是市场化改革的成果。问题是他们致富的手段是否合乎市场逻辑。如果是,我们就应该为之欢呼,为之自豪,因为他们的存在,为我们树立了一个通过自我努力而合法致富的标杆;如果不是,那它就不是市场化的结果,而是反市场化的结果。任何反市场化的致富方式,都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因为它破坏了游戏规则。

合乎市场逻辑有两个基本要求:首先是起点的公平,其次是过程的公平。

在合法致富的起跑线上,我们是一群机会平等的竞争者吗?

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指出,权力资本化是造成机会不平等的根源之一。

庞瑞锋说,通过公平竞争获得财富的富翁才会受人尊敬,否则,我们就没有理由反击大众层面的所谓“仇富心理”。

事实上,大众层面从来就不存在所谓“仇富心理”。我们所仇恨的,其实只是一些富人赖以致富的非法的不公平的手段。

忙于化解所谓“仇富心理”的蠢动,就像富人赖以致富的非法的不公平的手段一样面目可憎。忙于化解民众的所谓“仇富心理”,是公然漠视不公平的社会土壤,是置正义、公理于不顾。

我们呼唤起点公平与过程公平,并不是这两者能回避贫富差距的拉大。事实上,任何公平的竞争都会有输赢,也应该有输赢。没有输赢,就不存在竞争。只要按合乎公意的规则竞争,贫富差距是完全可以接受,也应该接受的。

近日曾名列福布斯大陆富豪榜的某“富豪”因犯合同诈骗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两项罪名被判17年徒刑。这位获得“全国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的老总,利用出租车融资,对公司出租车经营承包合同进行修改,利用虚假产权和自做公证等手段,骗取租金逾亿元。这是他获罪入狱的原因。传媒在该报道中对他采取重复抵押、重复担保等手段,向我国金融机构贷款数亿元、到期不能偿还的事实,一笔带过,语焉不详。“重复抵押、重复担保,贷款数亿”里面,难道就没有“权力操作”?难道就没有猫腻?这数亿的呆帐又将通过国债转嫁于国家财政,事实就是让纳税人埋单,纳税人能不痛恨吗?

                                (200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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