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博 客 |  交流平台 |  网站推荐 | 查看跟评 |
 
想起一位同事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3-04-05 22:58:32

好多年前,我在某报社当编辑,负责第四版。第四版的校对是一位退休复聘的同志,我称他为某老。

某老人缘欠佳,却喜欢在人家耳边嘀嘀咕咕,满脸诡秘,传播小道消息。也许他觉得这样做可以融洽同事关系,然而他太不精于此道了,所传播的都是些旧闻。他刚刚跟你说过,转眼又跟你再说一遍。同一个话题,他会跟同一个人说上几十遍。同事们知道他这脾气,见他把嘴巴凑近耳边,便说没空,走开了。他常常求人听他说话:“我跟你说一件事,好不好?”“你听我说一句话,好不好?只一句,就一句。”他并非在同事中搬弄是非,所传播的不外乎某某单位谁上台了,谁下台了,谁怎么了。他所说的谁你往往并不熟悉,他所说的事与本单位风马牛不相及,因之我虽厌烦,并不厌恶。

有一次,校对大样时我把“垂手可得”改为“唾手可得”,他坚决不依,并查工具书说“垂”与“唾”不能通用,比如“垂涎三尺”不能写作“唾涎三尺”云云,好像“唾”是个天生的错字。其实有“唾手可得”和“垂手而得”两个成语,并没有“垂手可得”之谓。该怪我改原稿时疏忽了,在大样上改了不依,我改过去,他又改回来。我不得不强调一下我的身份,编辑是有权改稿的。他说要改,应该在原稿上改,现在原稿已经总编审稿签发,我无权改了。后来总编出面才改成。

类似的争执有好几次。稍一争执,他便拍着桌子大发脾气,惹得很多人围观,他便觉得很荣耀似的。

那时我作为一个身微言轻的毛头小子,跟一个有三四十年工作经验的老校对为个把字争执,即使道理十足,也会惹人闲话,于是我常常妥协。不能妥协时便请总编出面调停。

某老其实并不坏,文化程度不高,缺乏灵活性,但工作极认真。大革文化命时,“万寿无疆”被排作“无寿无疆”,他没校对出来,被批斗得死去活来。六十多岁的人了,身体也不好,本该安享晚年,却仍坚持工作,也许是生计所逼吧。

                                   (1996年7月)

→本文共有评论1篇︱已阅读2040次 查看本文的评论』 『关闭窗口
发 表 评 论
 姓名:  *         密码: *
 标题:
 内容: *
{ 注意:带“*”的地方一定要填写。}
Copyright © www.liyilong.com
Email:56090138@qq.com   李乙隆微信公众号:liyilongzuopin